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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周后,天空蔚蓝。

    “今天是八公里武装越野,我沿途会跟你们在一起。当然,我的鞭子是不认人的。”

    “任我行”的鞭子是用一种热带植物做成的,有些像藤条,但又有区别。它更软,鞭打在肉身上由里到外生疼。彭杰是最有发言权的,因为他的背上全是地图,这都归罪于他那超标的体格。有时候,胖真的是一宗罪。

    警校坐落在东郊,而我们的越野方向是城北。我和彭杰一组,而我们的负重就是肩上的厚实的木头。它起码有150斤,相当于内地210斤,这越野的艰难可想而知。

    开始的四公里我们的队形保持得还不错,可过了拉萨河的郎木桥,队形就开始拉长了,我和彭杰不由得就成了拉后腿的。“任我行”的鞭子开始在我身上招呼了。说实话,我从小到大还没遭受过这么大的罪,这不但是身体上的,更是心灵上的。彭杰也一样,他压根都没想到在文明社会会有如此不文明行为。这哪是什么训练,简直就是摧残。

    “啪!”

    又是一声清脆的鞭哨声。前面的彭杰一个趔趄,我肩上的木头一阵晃动。

    “快点,跟上前面!”

    “任我行”还是一如既往的疯狂,也许在他眼里,我们和牲口没有区别。

    “走不动了,歇歇行吗?”

    彭杰的声音近乎是祈求,不知为什么我听了心里怪难受,当初要不是我,他也不用上高原遭这份罪,就他的体格,哪是特警队员的人选!

    “不行,记住你是一名警察,要做的就是服从。”

    “任我行”的口吻不容置疑。

    对于“任我行”,我一直都在忍。但这个时候,我已经忍不下去了,心底一股无名之火“腾”地冒了起来。我不是为自己感到不平,而是为彭杰感到不值。

    “我们不干了!”

    我索性停了下来。彭杰看了我一眼,虽然眼神里有不解,但动作倒也很配合我。我俩把木头往地上一摔,就准备离开,却被“任我行”挡住了去路。

    “警察是你们说不干就不干的吗?”

    “我管不了那么多,我们就不干了。彭杰,走!”

    我伸出了小指,向“任我行”做了个鄙视他的手势,就拉起彭杰走开了,留下了“任我行”一脸错愕。

    走了一阵,彭杰就站住不走了。

    “羽哥,我们真不干了?”

    “不干了!”

    “真不干了?”

    彭杰的追问让我有些迟疑。毁约的事情我从来都没想过,但今天不知为啥,就从嘴里蹦了出来,但走回头路也不是我的风格。我把手搭在彭杰的肩上,佯装潇洒地说道:“不干了,爱谁谁干。咱们去要饭都比这个强,起码自由。”

    我的话明显是带有安慰性质的。彭杰撇了撇嘴,坐到了一边的石头上,眼光留在了西边的山梁上。我不确定他在想什么。但可以肯定的是,他开始陷入了迷茫。

    而我呢,只能是不去想,因为这样可以减少烦恼,我最讨厌烦恼,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去面对卓玛,我让她失望了。我没想到兴致勃勃地来到西藏,却是这个结果,一个字,烦!我不知道这是我的原因,还是警察这份职业本就不适合我,过于强调自由的我也许本就不属于官场。

    在路边待了半小时,我拉起了彭杰。

    “走了。”

    “我们去哪?”

    “先离开这里再说,待在这里可不是个事。”

    彭杰无奈地看了看我,点了点头,和我向市里走去。

    大约走了半小时,一声清脆的声音传了过来。

    “砰!”

    是手枪的声音。对于一个爱枪的人来说,对枪声是特别敏感的,是五四式手枪,五四式手枪:口径7.62毫米,有效射程50米,是我国仿制苏联TT1930式手枪而来的,1954年定型,具有威力大、穿透能力强的特点,且价格便宜,是一款很实用的武器。

    “走,我们去看看。”

    我快步向响起枪声的地方赶过去,后面的彭杰不由分说,也跟了上来。

    开枪的地方是一个坐落在山坡上的独立藏式小院,灰白的围墙里是一幢两层高的小楼。我赶到的时候,刚好看到两个年轻人从里面走了出来。他们身材中等,都是身着黑色风衣,靠左的男人手上拿着一个绿色的画筒。我下意识地以为这是抢劫。

    我朝身后的彭杰做了个准备行动的手势,然后进行了简单的分工,我左他右。这个时候我并没有时间去思索行动的难易度。

    “上!”

    说完这句话,我像豹子一样冲了出去。身后的彭杰虽然稍慢,但也没拖泥带水。

    提包的年轻人显然没有料到我的突然到来,还没反应过来,就被我勒住脖子。他想反抗,但我的手如同铁柱,他根本就没机会挣脱。但旁边的彭杰却是另外一幅景象,两人在地上扭成了一团,歹徒手中的枪已然拔出。在这关键的时刻,我来不及思索,将我手中的歹徒重拳击晕,然后快步赶到彭杰身边,但还是慢了。一声枪响,彭杰就蔫了下去。

    彭杰倒地的同时,开枪的歹徒也倒了下去。他的咽喉吃了我重重一拳,痛晕了。

    “胖子,你怎么样?”

    我扶起彭杰,才发现他的左腿被子弹擦破一块皮,并无大碍。

    “羽哥,我中枪了,我中枪了。我会不会死?”

    彭杰近乎是哭腔。

    “不会的,你这只是小伤,我马上带你去看医生。”

    我的话刚说完,院子外边就响起了密集的脚步声。我心里一紧,赶忙将彭杰扶到小楼里,同时没有忘记将那个绿色的画筒拿在手上。我隐隐觉得这个画筒没那么简单,它说不定就是一个护身符。这是犯罪心理学上讲过的,无论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歹徒都喜欢找所谓的筹码来谋划自己的后路,我也顺便借用了过来。

    从外面进来的是五六个身着黑色衣服的男人,其中有一个年纪稍大,中等身材,一身黑色的中山装,让他看起来多了几分文雅。他目光锐利,脸色沉静,很显然就是领头的。他们在外面嘀咕了一阵,就朝屋里走了过来。令人不安的是他们大多数人手里都有枪,我发现我无意中进入了一个危险的游戏。我想到了报警,一摸裤兜,才发现穿的是体能作训服,手机根本就没带在身上。我又在屋里快速搜寻了一遍,也没发现电话,反而看到了一具尸体,尸体的眉心有个血洞,显然是一枪毙命。

    “里面的人听着,赶快把包交出来,我们就算了,要不然别怪我们不客气。”

    我打开画筒一看,才发现里面是一卷古旧的布画。我后来才知道这叫唐卡,是西藏文化的活化石。

    西藏是一个文物大省,我在警校听教官讲过,这里的文物走私、盗窃现象很严重。如果我猜得不错,外面的就是一群文物走私分子,而我手里,很可能就是价值连城的东西。而我身边躺下的陌生尸体,就可以反映出这群文物走私分子的猖狂。

    我该怎么办?给他们,他们未必会放过我们,杀人灭口可是黑帮最起码的原则。可不给,他们很可能冲进来,我们同样生存渺茫。我的枪法虽然准,但夺来的手枪里只有三发子弹,根本就不够我开销。

    彭杰也没见过眼前的场面。他死死地咬着嘴唇盯着我。我做了个手势,示意他要冷静,这个时候需要的就是冷静。

    “交不交?”

    外面又传来了一阵吼声。我知道他们之所以没有冲进来,只因为他们还不了解情况,这也是我目前的优势。我定了定神,对着窗子外面问道:

    “我们交了你们是不是就会放过我们?”

    外面的中年人思索了一阵,点了点头。

    “只要你们交出来,我们就放过你们。”

    “我凭什么相信你?”

    “你们现在别无选择,只能选择相信我。我再给你们一分钟的时间考虑,要是不交,别怪没人给你们收尸。”

    外面的中年人开始变得急躁。毕竟,时间拖得越久,对他们越不利。

    “羽哥,怎么办,他们就要冲进来了,你把东西给他们吧。”

    彭杰被浓烈的恐惧笼罩了。他已经顾不上腿上的伤口,神色慌张地看着我。看来遇见我真的是他一生的错误。

    “胖子,待会外面无论发生什么情况,你都不要出来,知道吗?”

    彭杰看了看我,小声说道:“你要干吗,你可别出去,他们杀人不眨眼的。”

    我淡淡地笑了笑。自从母亲去世后,我其实对世界并没有几分留恋。我现在要做的,只要能保住彭杰的命就行。

    “没事。你记住,只要我们人一离开,你就赶忙离开这里。另外把这个东西带在身上。”

    我从画筒里拿出唐卡,交给了彭杰,就准备起身。

    “羽哥!”

    彭杰用手想拦住我,却被我拂开了。

    “胖子,不要怕,没什么大不了。”

    我立起身,把手枪别在腰上,然后将画筒拿在手上,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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