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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山城的原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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块板砖,赛格大公卷起袖子狠狠拍进去,传送阵里一下安静了。

    突然有一道巨大的闪电从阵中打回来,击穿了墙壁,大厅里赛格大公的妻子画像,也就是年特的母亲名贵的画像脑袋没了,半截画框着着火掉在地上,同时还伤了两个人,卫队长首当其冲,闷哼着重伤倒地,传送魔法阵随之关闭了。

    “教皇!”赛格大公眼见爱妻的画像被毁,发出撕心裂腑的吼叫,眼眶几乎要裂开,愤怒可想而知“把领地内所有的教堂都拆了!你们知道该怎么做啦!”

    信鸽扑棱棱地飞出去,一天之内,所有领地内的教堂都陷入了火海之中。骑兵见到信徒就狠狠鞭打,神甫和神官被用铁链锁着牵成串驱逐出郡,没被抓到的脱掉教袍,穿上农夫的衣服躲在菜地里逃亡,玫瑰郡已经没有人再敢和教会沾边。

    国都以诺,光神教坛,白玉圣城的光辉圣堂上一片狼藉,大神官头上有包昏倒在地,泔水、垃圾、斧子、板砖教皇气得浑身发抖,教廷上下哗然。

    一个圣堂骑士走上前来:“教皇大人!请您允许我派兵前去镇压。”

    “不,”有个高级祭祀站了出来“化外之民,不可理喻,但是明显有国王陛下在给他撑腰,玫瑰郡兵强马壮,现在还是不要多事。”

    长叹一声,教皇站起身来,黯然神伤:“算啦。”望着光辉圣堂华丽的穹庐,那白玉的光泽依旧,壁画却已经剥落了,也不知道能不能重新漆上,女祭祀们终日缭绕的圣歌也不能为它增添颜色。教皇的视线转到台阶侧面的女神像,想起了什么。

    “米蕾妮娅,还是不肯来吗?”

    一位神官站了出来:“教皇大人,我有个好提议。听说米蕾妮娅小姐和那里的姑娘们都特别喜欢南瓜,自己种,自己吃。”

    “喔,南瓜啊”教皇背着手凝望壁画,笑起来了。

    富山郡的小镇里却有个大教堂,米蕾妮娅好好梳了一遍头发,用一根漂亮的五彩麻绳当腰带斜斜地把衣襟束了起来,穿着朴素又可爱的短袜子,给自己找了一双结识的小皮鞋。

    “各位,我走了!”

    “米蕾妮娅,加油啊,带好吃的回来!”

    “米蕾妮娅,不要让教皇大人着急,加油啊!”“米蕾妮娅,外面有很多危险和困难,自己要小心。”

    神甫和唱诗班的姑娘们久久挥着手,米蕾妮娅精神百倍地跑出去了,站在门槛外面回过身来:“各位,我一定会把最好的南瓜种子送回来!”

    轻轻跳过彩色石子路中央被人不幸遗落的一块黑皮面包,米蕾妮娅俏皮地笑了,风吹动她的裤腿,短袜子上面露出一小截比雪还白的颜色。

    “我迈出了人生的第一步!”

    小房间里,神甫替她收拾房间的时候(惊):“她忘了带钱包”

    年特还不知道自己这么有名,巨大的玫瑰郡就像是他家的庭院,走在熙熙攘攘的人群里,不时就会有人认出他。这大概是因为每年都会有一万枚印有他的头像的金币发行的缘故,赛格大公想用这种办法加强领民对领主的印象,不过效果上有时过了头。这种状况最终还是随着距离缓解了,认识他的人越来越少。

    “我们的少领主!光辉”

    “很像耶!您是不是我们的少领主?”

    “听说我们的少领主也像您这么英俊,还断了一条腿呢!啊?难道”

    “有点儿眼熟,您是送过外卖吗?”

    “你是谁啊?”

    年特感到很振奋:“好,我就是要找个没人认识我的地方。”年特开始询问各地的老百姓对他家的看法,这也算是一种收获吧。不过,老百姓向来是人云亦云,他们的嘴能歌功颂德,也是杀人利器。

    年特听到过各种各样的说法,从年少有为到“那个小流氓”真是应有尽有,还意外地听到了自己小时候的故事,比如出外吃饭不给钱,每天晚饭要烤一头猪,从小收集的女人永远是十八岁。到了领地边境,自己已经成了让人羡慕的胖子,皮肤可以流油,一头金发。

    年特清楚地记得自己的头发是黑色,想来是金币只有金色的缘故。

    一个军官适时地大吼一声:“不想活了!敢诋毁少领主!”闲人们闭上嘴纷纷逃走,年特一个人哭笑不得,那军官看了他一眼,还追加了一点:“其实我见过他小时的头像,想不到已经这么胖了。”

    终于,年特还是进入了富山郡,而这里的人提起他都是破口大骂。

    “嘴上没毛就抢占民女,仗着家里的势力欺负正义的教会骑士被教训,断了腿又迁怒在无辜的百姓身上”

    “是这样吗?”年特不生气,不过很纳闷,他还不知道领地内所有的教堂都被烧了。

    富山郡的一个军官怒气冲冲:“一下塞来这么多无业游民,我们又没有玫瑰郡那么富庶,怎么养得起!他们还不肯安居乐业,说我们这里消费差,等风声过了教会复兴时再回去。玫瑰郡很了不起吗?那里的人都是音痴!虽然确实有钱”

    “妒忌就直说嘛。”年特暗笑着离开了,看来教会的宣传很有水分。走了没有几步就见到一座很大的教堂,许多驱逐出来的人正乱糟糟围在门口,许多神官面容沮丧。

    “活该!一定是教会的使者无礼,把老爸惹怒了。他早就想把教会铲除了,铲了再除。”年特绕道离开了“这种地方还是尽快离开的好。”

    年特继续往前走,有个人很可能是盗匪,跟了他一段,大概看年特腿上有伤,衣衫又华贵,想打打主意。年特顺路到武器店买了一套硬弓,试弓的时候隔着百步,一箭射掉了那人的头巾,没入土墙半箭的深度,那人便撒腿逃走了。

    “哈,腿不方便的时候用弓箭最合适了!老板,用熟牛皮帮我扎一下,再给我两壶箭,要铁头的,一壶鱼尾箭,一壶雕翎箭!”

    “这才是练家子!送您一顶流行的箭手帽子!”老板很开心“现在流行橄榄绿,很多乡下把式也来买帽子充数。”

    “谢谢老板,我旅途还真需要一顶帽子呢!”年特带上帽子照了照镜子,头上多了一根长长的野鸡翎“哈哈,满特别的感觉。”

    “去玩吗?到富士山城?”

    “富士山城怎么了?”

    “有采青大会呀!你不知道?”老板手里干着活,一面解释着“炉子上有茶你是外地人啊?年轻人都喜欢热闹的,去看看吧,说不定会遇到一见倾心的姑娘。”

    “别逗了!好姑娘当然是所有的人一起看上,”年特笑了“要是大家全都一见倾心,不是变成了害人大会!”

    “你好悲观哪!还没有意中人吧?”老板也笑了“再送给你一根红丝线!”

    老板用红线一匝一匝密密地绕在弓把上,递给了年特。年特感到十分顺手,这个东西物美价廉,老板的手艺也不是盖的,自然也不吝啬,一把金币撒了过去,吓了老板一跳。

    年特神秘地问:“你们领主有没有闺女?”

    “哈哈,哈哈”老板被金子砸傻了,笑得很不自然“他没有,不过我有”

    “再见!”

    年特拄着拐杖上了马,玩着弓箭,往富士山城骑去“这么说明天是青苗节,我是跳不了舞了。不过那里的园林很有名,反正凑凑热闹也好。”

    小母马溜溜哒哒走在大街上,一匹黑色的大马拉着车被小母马漂亮的毛色所吸引,不顾主人的鞭子,可怜巴巴地跟在后面,小母马回头看了一眼,尾巴往对方脸上一甩,驮着年特跑起来了。年特哈哈大笑,丝毫不在乎腿上的伤痛,纵马飞奔,天黑的时候来到了富士山城的郊外。

    “倒霉,走岔了!穿树林吧!”年特看了看地图,有个路标没有看见,偏到山下去了。树林不大,如果穿过树林也许赶得上关城门,就不用露宿了。

    年特挽着缰绳,给小母马打气,奔入了黑呼呼的树林,正在急着和拂面而来的小树枝纠缠的时候,一阵天杀的歌声从树林深处传了出来,而年特无法抗拒地听到了。

    “我听到树林里有姑娘唱歌。那是一首赞歌,赞美神的恩德,而她一定爱着什么,所以歌声节拍欢快,洋溢着幸福,但愿是有约于山林,我只能从歌声中演绎这么多,因为我甚至感到怯懦了。”

    年特躺在干草堆上,整晚不能入睡。那歌声不能抗拒地回荡在他脑海中,年特清楚地记得自己在树林里的感受,那歌声就像是一道欢快的小溪流过来,让他停在那里,一停就是一个钟头,结果错过了入城的时间。

    “那歌声那么欢快,就像是天真无邪的天使来到人间,我很想悄悄走过去,看看她是谁,又怕她长得不合我的意,又怕我的失礼冒犯了她,又怕她在等谁。所以只能静静地在一边听着,像个窃贼。我真是可笑,只是一首自编的跳舞的歌,说不定那姑娘用一把金币就能买回家,更可能大半夜在等一个男人来树林幽会,结果我却误了入城,最后躺在稻草堆里。”

    年特尽情地嘲笑了自己,但那歌声还是在脑中回荡。黑夜,已经入歌了。

    天亮的时候,公鸡的叫声响成了一片。年特很想把它们统统买下来砍死拔毛,可就是那样也已经来不及了。

    “唔”年特痛苦地在稻草堆里挣扎。

    农场主一脸开心,奸笑着走了进来:“睡得好吧?有钱?尊贵?哈哈,进不了城也得睡稻草堆!另外,请付过夜费一个银币!”

    “这也要钱!”

    “不要说你没有,我会送你去见领主!或者给我干一天活。”

    “你们领主啊?我也很想见。”年特知道农场主大概是有落井下石的嗜好,尤其是欺负落难的贵族子弟。年特顺手抽出一张一万金币的金票“麻烦找回来。别说你找不出,我会派兵来砍你的头。”

    十分钟后,农场主家的公鸡已经少了一只,年特微笑:“不用太丰盛,早餐嘛!”

    农场主满头大汗:“(恶魔!)早餐当然吃饱些好!快!牛奶煎鸡蛋!”

    农场主的老婆私下埋怨着:“大早上就吃鸡!”

    “小声!我怎么知道他是玫瑰郡那个出名的少领主!你没看见那么多教堂也说拆就拆了!”

    “我早就告诉过你会出事的!”

    “他单人骑母马像是落魄贵族嘛!”

    “早饭!”年特拖长声音,农场主拧毛巾:“就来!您先擦脸!”

    “太凉”

    “烧热水!”

    “热水要多少钱啊?”

    “呜!爸爸,妈妈,对不起”

    在农场主身上找到了咪咪的影子之后,年特心满意足地走了,当然半个子儿也没有给。

    清晨的富士山城已经热闹起来了,作为富山郡的郡守,富士山城谈不上宏伟,但是别具一格。一座并不陡峭的山丘从草原上隆起来,漫山都是野花,一条修整得很宽的马道直通向丘顶的富士山城。

    富士山城这个名字也很贴切,这个郡里就这么几个有钱人,全都在这里了,所以就换着花样庆祝,每个月都有庆典,大庆完了小庆,几百年下来,富山郡的音乐素养猛增,人人能歌善舞,竟然也成了一个特色。教会在旁边的四弦城建立基地,专门培养唱诗班的少女。

    这种满街载歌载舞的景象落在年特眼里,不免骂一声“败家”在玫瑰郡,人们工作辛苦才会收入颇丰,休息日大街几乎全都很冷清,如果一大早当街唱歌,是会以扰民罪蹲大牢的。但是在富士山城,歌声和公鸡总是前后脚响起来,年特走在路上,不知何时也被那种载歌载舞的气氛感染了。

    民谣,山歌,圣诗,路上每隔几十米都是不同的精彩,出类拔萃的姑娘们遥相呼应,小伙子跳个不停,不会跳舞的拿着弓箭比比划划,各自展示着自己的风华,被热情的人群所包围。听着掌声就知道哪里有精彩,人们的行进速度也因此忽快忽慢,前进甚至倒退。

    骑士把鞭子甩得“叭叭”响:“散开!散开!不要堵着路,进城去跳!这位小姐,不知道我的马有没有荣幸为您效劳?”群众有人大喊“以权谋私!”哄笑中小姐酡红着面孔拉着骑士的手登上马背,然后继续放声歌唱。

    年特骑在马上,没少被推推搡搡,倒也十分陶醉。

    进城的时候,城门官注意到他的伤腿,问了一声:“腿断了?”

    年特点点头,城门官没有不让他进城的理由,但是明显地投来一种厌恶的表情。年特的心中多了个疙瘩,偶尔有人对他发表议论,年特留心听着,渐渐明白了。

    在富山郡,没有矿山,没有多少危险的工作,也没有多少福利制度,不像玫瑰郡,受了工伤会有丰厚的金钱补偿,劳动出色还有额外的打赏。公爵们把钱都扔进了娱乐,兴建教堂,所以有残疾就很不幸。而且,这里遍地教堂,断腿只要花上一个金币就可以在教堂求神官治愈,如果有钱教会却不肯给治,那就有黑名的嫌疑了,所以是件挺可耻的事。

    “这些王八蛋!”年特觉得自己挺冤,其实他也不太明白为什么那么讨厌教会,也许是受家里的影响吧。

    父亲赛格大公总是愤怒地说:“他们是寄生虫!他们毫无顾忌地滥用神的力量,就像是在吸这个世界的血!”

    年特记得刚懂事的时候,妈妈带着他去街上买东西,有个老婆婆在街上辛辛苦苦把彩色的麻搓成一条腰带,教会的神官也在耐心地等待。

    “妈妈,为什么神官也想要?他们不是很容易就可以用魔法得到吗?我见过,很灿烂的”

    “魔法得到的东西不长久,在普通人看来也许光辉灿烂,在智者眼中只是徒增些滑稽罢了,哪有劳动得到的好。这些道理,即使是神官,也很清楚呀!”

    妈妈去世的那年,闹了饥荒,年特吃不下去饭:“好难吃!妈妈死了,我连饭也不想吃!”

    “不是,”刚强如同铁人的父亲含满了眼泪“不是因为妈妈的关系,我们没有米了,还上了当,这些米是从教会买来的,都是用魔法在瞬间就长好了,所以不好吃。”

    年特永远也忘不了那些倾囊掏出三千万金币买来的却没有营养的米使多少人吃饱了却面黄肌瘦,领民责怪领主无能,领主又有什么办法?从那之后,在玫瑰郡米店见到米都要检查试吃,神官买米时遭白眼,所以额外要求教徒捐米给教堂。

    陈年旧事在脑中闪过,年少时曾经黯淡的时光让年特的眼睛不知何时湿润了。一阵银铃一样的歌声就像小溪欢快地跳越,是那么熟悉,把年特从幽深的地方唤醒了。

    年特觉得自己是个白痴:“原来昨晚不过是在练歌!害得我整夜都睡不着!”他想仔细观看那歌唱的黄莺,却看到一头小鹿在溪水边优雅地一跃。那一瞬间,似乎有什么东西爆开了,年特再也听不见,再也看不见,除了那歌声,除了那少女。他的呼吸困难,但是思路清晰。

    “我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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