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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第一百零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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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六这一日千鹤来访时,恰逢玄微子有事前来找沈绥相谈, 沈绥很快就出来了,玄微子说完事,急匆匆就走了。之后沈绥亲自接待千鹤,沈缙虽同处一堂, 但与千鹤未能来得及有所交流。不过千鹤此人的辨识度还是很高的,沈缙一眼就认出来此人就是前些日子在城门口遇到的那位独行客。没想到,她竟是莲婢姐姐的仆从,这世上的缘分,还真是奇妙。

    “这位客人……”读完信后, 沈绥一时不知该如何称呼这位提着东瀛刀的盲女。她没有想到, 张若菡那位传闻中远行未归的车夫,竟然会是这样一位男装女郎。而且,虽然已经很淡薄了,但沈绥依旧能从她身上看出来东瀛人的影子, 她不是大唐人。

    “在下源千鹤, 沈司直称我千鹤即可。”千鹤简略又干脆地说道。

    “千鹤君稍待,我写封回信,麻烦你带回去给张三娘子。琴奴, 你陪一下千鹤君, 我一会儿就回来。”急匆匆交代完, 沈绥便立刻返身入书房。

    前堂, 独留千鹤与沈缙二人。

    沈缙无奈地笑了, 她这个姐姐,平日里十分精明细心,今日却不经意间犯了糊涂。

    她一个口不能言的人,该如何接待一个目不能视的人?她做口型、打手势,对方看不见;对方与她说话,她也没法回应。除非在对方手上写字,但此等肌肤相亲的事,当是不能做的。

    原本蓝鸲寸步不离她,但千鹤来得真不巧,偏偏蓝鸲跟着颦娘去药房抓药去了。蓝鸲平日里专门负责给她熬药,颦娘要将每种药的分量向她交代清楚。一时半会儿,赶不回来。

    想着或许忽陀就在外院,就唤他来吧。于是拨动了一下挂在轮椅扶手下的银铃铛,清脆的铃声响起,院子不大,这声音穿透力强,忽陀当能听见。

    却没想到,忽陀未来,立在一旁的千鹤闻得铃声,耳廓一动,忽然道:

    “敢问足下,可是十二月廿七那日,与某在城门口相遇的车中人?”

    沈缙略有吃惊地看向源千鹤,没想到这人居然能通过铃声就分辨出她的身份。她轮椅上的银铃确实是当日车中挂着的铃铛。这铃铛是自从她失声之后,姐姐亲手为她打造的。自此以后随身携带,从不离身。每有事,总会摇铃,长此以往,身边人都对铃声特别敏感。每闻铃声,必会循声而来。

    沈缙想要回答源千鹤,但是发不出声,对方又看不见她的动作。一时间陷入困境,只得又摇了摇铃。

    源千鹤十分聪慧,听闻铃声再响,便知自己是猜对了。不由笑了起来,道:

    “没想到,足下竟是沈司直的胞弟。真是有缘千里来相会,千鹤见过沈二郎,感谢二郎那日为千鹤解围。”说着向铃铛响起的方向一揖行礼。

    沈缙下意识摇了摇头,做出动作后,才反应过来对方看不见。不由又想去解释,但偏偏发不出声。自从她失声之后,这还是第一次这般急迫地想要向谁表达些什么。或许是因为对方和她一样,都不是完人,失声人与失明人之间的交流,隔着重重的阻碍,让她心焦。

    无奈之下,沈缙滚动轮椅,向源千鹤靠近。源千鹤听见清脆的银铃声“叮铃铃”向自己靠近,便知是沈缙过来了。她还听见了轮边碾压地面以及车轱辘的声响,联想起长安城中关于沈家二郎的传言,知晓人家行动不便,确实是只能坐在轮椅之上。

    千鹤性情旷达,历经沧桑,成熟老练,没有太多矫情。她从未掩饰过自己的女子身份,穿着男装不过为了行动方便。在她内心之中,男女大防也没有那么严重。沈缙的靠近,让她有了一种心电感应,她知道对方是为了和她交流而来,于是非常善解人意地伸出手来,笑道:

    “二郎若不嫌弃,有什么话尽管写于在下掌中,在下虽少鄙陋,字还是识得的。”

    沈缙虽跟随姐姐女扮男装多年,性情早已磨练得坚强冷硬,但内心深处依旧留有一席女儿家的柔软。她在未扮男装之前,性子天生就柔弱温婉,到如今扮了男装,也很难表现出男儿的英武,与姐姐的差距不是一般的大。因而此刻千鹤所表现出的豁达率性,倒是让她有些赧然。她除了身边几位亲人之外,长到这么大,从未与外人身体接触过。即便对方和自己一样是女子,但是她现在好歹扮作男子,想着若是就这样执人手,是不是不大好。

    转念一想,人家女儿家都不在乎,她又何必这般拘泥于礼俗约束。于是自嘲般洒然一笑,抬手执起千鹤的手掌,开始在她手中写字。

    黑布蒙眼的千鹤,本来相当的率性,不把此事当做多么严重的礼教大防。然而当一双柔软温凉的手附上她的手时,“咚咚”,她的心忽的沉沉顿了一下,漏跳了一拍。那双手完全不像是一双男人的手,很瘦很小,虽纤瘦,骨节分明,但触摸起来却并不突兀,线条柔和。手指修长,十指指尖,有着一层不厚不薄的茧,指甲修得相当干净圆润,莫非是常年抚琴留下的?

    那双手的皮肤细腻嫩滑,温度微凉,不知为何让千鹤想起三伏天里井中冰镇的葡萄来。那双手的左手托着自己的手背,右手食指在掌心中滑动,微微刮着千鹤掌中常年握刀落下的老茧,痒痒的,仿佛隔着手掌,直接挠到了心头。

    沈缙捧着千鹤的手,在她的掌心中写下一句话:

    【救你之人非吾,乃玄微子。吾不过托他行个便利而已。】

    千鹤读懂了她的话,便道:“二郎此言差矣,利人利己之事,何乐而不为?在下谢得没错,若不是有您首肯,玄微子又怎么会擅自来帮我。您的铃铛声,当时可让我印象深刻。我千鹤眼虽盲,心却不盲。”

    千鹤听她这么说,便笑着写道:

    【千鹤君听功了得,缙十分佩服。缙以为,天下铃声大多相同,竟不知在千鹤君耳中亦有分别。】

    “哈哈哈,”千鹤爽朗一笑,道:“天下铃铛亿万,各自音色本就是天差地别。在下耳中,从未闻相同之铃声。二郎的铃声尤为清脆悦耳,穿透力极强,让在下印象深刻。不过,恕在下失礼,二郎身上有一股独特的松香气息,亦有极高的辨识度,二者结合,在下便很快认出来了。”

    原来如此,沈缙偷偷嗅了嗅自己的衣服,确实有一股松香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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