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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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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一平屈指算着时间,明天就是冬月初九,马小红的生日,是与马小红怡心楼之约日。

    今天是初八,但心情已不沉寂。感觉着是第一次正式约马小红,竟然有一种紧张,有初次相亲般的心情。

    市面上正流行海军蓝呢大衣,便挑了件称心的,又买了一条织绒花格围巾,帅气十足,对着镜子颇为满意。

    陆一平转了许多圈,不知该给马小红买些啥,以马小红的性情,大概女孩子的东西她不会太喜欢,想来想去,还是给她钱吧。实惠是一方面,听马小红说钱不够花,正在想方设法的圈钱 ,不管为了过生日请自己 ,还是用于它途,还是给钱要好些,可以帮她度过难关,眼见着就要过年,钱更说明问题。虽然心里觉着有些市侩和俗气,但心中认定马小红一定会理解自己的做法并会支持和接受的。

    陆一平不想让自己喜欢的人过的寒酸,何况现在有能力支付这笔钱,只要自己高兴,并认为值,什么代价都无所谓。

    转着转着,有意在无意之中来到怡心楼。望着怡心楼,心里竟有一种激荡,明天在这里就可以为喜爱的人儿过生日了,可以向她表露自己的爱慕之情了。即来之,则安之,就进去熟悉一下阵地,先饮上一杯何妨,也好幻想一下明日与马小红相会之时的浪漫情景。

    陆一平进得楼来,直奔上次与马小红喝酒的那张桌子。一个熟悉的背影正端坐在那里,从一丛玫瑰红的头发和背廓便知是马小红。

    马小红面前摆着一盘炝花生米,还有一盘免费的小菜,但却满满一大玻璃杯小烧白干。

    马小红似在想着什么,嘴里轻哼着小调,似是一剪梅的曲调。还不到饭时,食客并不多,显的安静,有一种空雅的气氛。大厅里不甚暖和,马小红一件乳白色的呢子大衣都没有脱去。

    陆一平蹑手蹑脚的来到马小红身后,想给马小红一个惊喜,想了想,改了主意,悄悄地把呢大衣挂在墙上,找服务员要了一盘酱大骨架和一盘爆炒肥肠。这全是马小红喜欢吃的菜,陆一平尤其是喜欢看马小红啃大骨头与喝酒的样子。

    陆一平也不做声,直接坐到马小红对面。

    马小红来了许久,她和陆一平一样心情,算着时间,有些心急,急的控制不住情绪。

    马小红喜欢与陆一平来往,认为陆一平可交可为,觉其与谭凤在一起不般配,谭凤为人不敞亮;与秦良玉更不般配,秦良玉傲慢而浮躁,与自己才算融洽,倒不是自己比她俩强,而是感觉自己这副德行与陆一平对脾气,至少陆一平不反感她随意的粗野行为和从不拿腔装势的性情,在陆一平的眼神中没有责备和限制,而是关爱与呵护,还有百分百的欣赏,看在眼里则喜在心上,搅得心境慌慌的,总想着他的一张笑脸。

    马小红有许多熟识的朋友,大多不令马小红满意,为人太虚,总藏着心眼。一见着或听见马小红骂脏话,都会表示出强烈的反感与抵触形式,有的甚至不敢来往 。不是不愿意与不文明的人来往 ,而是怕马小红火燥脾气惹是生非,那不管不顾的性情有时太吓人,就不定哪天碰上个茬口捅上一刀,跟她在一起挨顿揍也犯不上。

    事实上,与马小红在一起不会吃亏的,避而远之是一个借口。

    马小红觉得孤单,并没有多少可心的朋友,自己又主动远离一些小混子们,独来独往,偏这个陆一平就欣赏自己这个德行,不仅欣赏,还不让改了,否则便不交往了,这多有性格的人,不交这样的人交谁?

    马小红也品出陆一平从各个方面都应算有水平,与自己相比要高一大截子,但从不笑话自己无知,不挖苦自己,还帮着自己一通神唬,这是自己正想结纳的男人,与这样的男人在一起,有安全感,愉悦身心,不必小心翼翼地与人交往,可以凭自己的喜好而随心所欲地生活,不管有什么毛病或不拘小节之处,他总会一笑了之,呵护并宠着自己。人活一辈子,若能交上一个陆一平足矣!嫁不嫁他无所谓,与其有个亲密无间的关系就够了。马小红下定了要做陆一平红颜知己的决心。

    马小红天生一副美人相,人人羡之。 有好心人介绍她许多同龄男孩子做对象,马小红一律回拒,没个性,一双双绿豆眼睛淫晦晦的, 能滚多远滚多远吧。有好事的人也介绍一些有钱公子哥认识,有的公子哥直截了当“跟哥们处对象吧,包你吃香喝辣的。”

    马小红一笑道:“大哥,老妹家穷,命贱,享受不了啊!”

    马小红是有婚约的,是母亲乔翠强迫的,好几年前的事了。马小红从不认可,在外面连玩带闹,也不上心,早忘脑袋后面去了,甚至都没想过这门亲事。她手指上戴着的黄金戒指,就是男方家的订婚信物, 当做美饰品戴出来,从没直接想过这枚戒指与将来有什么关系,戴在手上好看就行。

    马小红偶遇陆一平,印象就好,几次交往,心仪当中假想把终生托付,甘心伴陆一平一生。塑编总厂久不开工资 ,母亲对钱管的太严 ,大手大脚的她确实入不敷出。自与陆一平怡心楼一别,天天想着如何回请陆一平,得创造机会,把一方浪漫情怀通过倾诉变为情感,得到认可后,才能变为实实在在的爱情。当然,马小红不会深悟爱情,也不知道什么是爱情,只是把对陆一平的好当做ài情。

    可是,手上没钱,没招没落,无奈当中,急中生智。假借生日之名请旧日伙伴狂吃一顿。马小红还是有些影响力,这些人不敢不捧着哄着。去了结帐二百来块,还有百十来块净剩,一笔小收入,将来人情慢慢还时再做打算。百十来块实在不多,但自忖与陆一平吃一顿饭足够。

    越近相约之日,马小红心情越紧张。“我喜欢他,可他喜欢我吗?我这么粗俗,还净出大笑话,他能看上吗?”马小红认真地想这个问题。想来想去,不知如何去想,干脆不管这些杂七杂八的事了,就算他仍与秦良玉处对象, 我这个红颜知己已是当定了。

    在马小红的眼里,如何称谓不重要,重要的是真心实意地爱他, 无时无刻的对他好,让他明白自己的心思就可以了。

    马小红没有太多复杂的情感 ,只是单纯地认为红颜知己就是情人 、情妇,再直接一点就是人家婚外的没有名分的小老婆儿。 小老婆儿就小老婆儿吧,给看得起我的人当小老婆儿又能咋地?人活一世,快乐就好!

    眼见约会明天将到,马小红愈加迫不急待,干脆跑到怡心楼,有意识地选择了上次喝酒的那张桌。为了省钱,只要了一盘炝花生米,又要了盘不要钱的小咸菜,自己喝起酒来,一边喝着酒,一边想着陆一平,回味陆一平与他在这张桌上喝酒弄笑和耍弄两个酸儒之人的情景。

    忽然面前坐下一个人,抬头一看,竟是陆一平,马上心血上涌,芳心异常欢悦,直想大喊,但望着陆一平硬是没说出话来。平日咋咋呼呼的张狂劲竟然消失,坐在那里象个文静的典范淑女。

    陆一平有些纳闷,给自己斟上酒,狂饮了一大口,杯中酒过半,然后望着马小红。

    心有灵犀,马小红依法炮制,之后冲陆一平浅浅一笑。

    陆一平示意马小红坐到自己身边来,马小红没有半丝推辞,坐到陆一平身侧。

    陆一平轻捋马小红一袭红发,轻轻地道:“我想你,所以就来了。”

    马小红出奇的温柔,把头倚在陆一平肩上,有些娇怯怯地道:“我也是。”

    陆一平没有感受过马小红的温顺,冷丁有此感受,陶醉中有些不适应“小红,你怎么不象狼一样的表现了呢?”

    马小红抬起头,温情而害羞地道:“狼也有温柔的一面,我也有柔情的时候嘛!”

    “那就好好感受一下与狼相偎的温馨。”陆一平笑起来。

    马小红香腮浮羞,爽爽而笑。

    服务员把大骨架和爆炒肥肠送上来,马小红又恢复了狼的本性,抓起一块大骨头,笑逐颜开地啃下去“哥,你有所不知,我从小就傻呵呵地看着大人们啃着猪骨头,端着大碗喝酒,好谗得慌,哈拉子流老长, 发誓长大便学喝酒,大块吃肉,大碗喝酒,那才潇洒,豪爽!”

    “可你是个女人呵!”陆一平道。

    “女人怎么了,女人就不可以潇洒豪爽吗?我想好了, 这个社会,想的开,吃的胖,人活一世,快乐就好!”马小红“吧哒”一块肉,举杯一口酒。

    陆一平受其感染,扬手举杯“还是咱家小红说得好,快乐就好!”

    马小红把着陆一平的肩头道:“我寻思点盘花生米吧,有点干吧,点个土豆丝吧,太寒酸,兜里有钱准备明天咱俩喝酒呢,没舍得花,一狠心, 点个炝花生米吧,多少还有几根芹菜,也算清爽呐!”马小红说完一副憨态地笑起来。

    陆一平抚住马小红的下巴,忍不住在马小红的油唇上亲了一下。 “瞧你这傻兮兮的样!”

    马小红美孜孜的道:“你欺负我,趁火打劫。”

    陆一平呵呵笑起来“我不欺负你,欺负谁呢?”

    马小红嘻嘻道:“最好还是欺负我吧。”

    餐厅里人渐渐已多起来,俩人不再亲昵,坐个对面饮酒闲聊。

    陆一平望着马小红“疯丫头,你这么漂亮,身段又好,咋不去当模特?或者到艺校去考个演员啦什么的。我看报纸上有招这方面的单位,还不需要多高文化,何苦在那破烂地方待着,好几个月开不出支,弄的穷馊馊,人穷志短的。”

    马小红放下骨架,用餐巾纸使劲擦擦手道:“你是说我,是吧?哥呵!你昏了头了吧,你把我往火炕里推呀!那是什么人干的活,我可没那么不要脸!”

    陆一平望着马小红,觉其未免偏激,或许因所受教育影响,再或是生活圈子的影响,大众心态强烈一些,说话不遮不掩,怎么想的就怎么说,但就是欣赏和偏爱她这一点。

    马小红见陆一平凝望着她,以为陆一平不明白,又说:“我说错了吗?你瞅的我心慌,好象不认识我似的。真的,我说的可全是实话。 反正大家都这么说,我也这么说,保证没错。”

    陆一平问:“大家都说什么呢?”

    马小红用手一扳手指头“名模明着摸,想出名就得让人摸,明目张胆地摸,摸出钞票,摸出轿车。这不就是名模吗?还有一些个明星,看看她们, 和妓女没什么分别。我不承认我是一个好女孩,但我可不做那不要脸的事来, 我没钱,我不花,宁可穷着,也不为几个臭钱而做出破鞋烂袜子的事来。哥, 我说的可是心里话。”

    陆一平沉了一下道:“我没说你说的是假话,但有些事情有其两面性,只是方式不同。 出力挣钱和做模特、影星、歌星没什么区别,谁付的代价大,创造的价值高,谁就应当挣大钱。挣多少钱,享受什么样的生活, 这是天经地义的事。”

    马小红一怔“冲哥的这些话,你是赞成了?”

    陆一平点点头“或许是吧。但象你说的,代表了大多数穷人的想法,体现着大众道德的观念和理解,也未必就错,只是打击面太广了些。”

    马小红一晃头“一点不广,这还有打击不到的呢!”

    陆一平呷了一口酒“但愿如此。话又说回来,万事都应理智些,不应盲从,大众道德观未必就是应当推崇和值得宣扬的东西。”

    马小红吃吃笑起来,指着陆一平道:“ 我可不知道你心里的道德观是什么呵!你愿玩深沉,嘴上留德,其实你比我清楚的多,就是在那装正人君子, 对不?”

    陆一平问:“我想知道你眼中的正人君子啥样?”

    马小红难住了,站起来转了一圈,似有所悟“我想,就是看着并想着肮脏的东西,自我欣赏并以为快,还要歌颂或赞美的人吧,不是吗? 我说的不形象,反正就是自以为清高,而办起事来更下贱的人,并且衣冠楚楚, 道貌岸然。”

    陆一平只是笑。其实他只有笑,想一想,果然是这样, 有时自己也这样,并常常标榜自己是正人君子,甚至是君子中的君子。

    马小红补充道:“大多数正人君子都功于心计,爱捣鼓点政治手腕,是社会上的流氓与政治上的流氓,还有经济上的流氓的结合体。” 问陆一平:“哥,你说,我说的对吗?”

    陆一平依然笑。看似马小红文化不高,但说的话来蛮有道理,也许是自己悟出的,也许是听人讲过自己又加工一下,但说得比较形象。

    马小红急了“哥呀,你笑的哪门子劲呢!我在你面前,是不是很傻?”

    陆一平止住笑“你别多心,我愿听你说话,说的比我强,你接着说,我高兴着呢!”

    马小红大吃一口肉,猛喝一口酒“你到报上去看看,哪个名演员不是有段什么成名辛酸史,你细一琢磨,狗屁辛酸史,就是和导演呐,制片人呐, 或者出钱拍电影、电视的大老板睡觉的事。现在成名了,觉得委屈了, 反正也让人给玩过了,就不嫌砢磣了,抖落出来大家都知道吧,增加点知名度。 我看了好几部名人的自传,都是当红的人儿,第一印象, 这书是近乎于写一个不要脸的女人是怎样和男人在一起的事的,描写的太露骨了, 恶心死了!就拿它当生理常识书读,或者当那种黄se小说看。我记得我看过一篇自传, 记不清楚是谁写的了,就是最红的那个女演员,我倒给忘了,这个不要脸的贱货叫啥了呢?”马小红弯着头穷思一阵。

    陆一平道:“红儿,别因这个贱货累坏了脑袋,别管她是谁,咱们想起谁就是谁吧。”

    马小红笑笑点头赞成“也对,大概都差不多,都是这一路子,男的十四五就与女同学乱搞,女的十三四岁就任人搞,就是搞滥淫这一套。 她说什么来着,跟人家睡完觉,没有一丝羞愧,欣赏那男性的力量, 等等杂七杂八的形容一通,说她至今难以忘怀,有时总想讲给老公听听, 还想讲给好姐妹们听听,让她们一块分享她的快乐与幸福。哥,你评评,这是什么?  她咋不做个广告呢?这不是比妓女都下贱吗?有几个女名星没有与导演上床? 尤其是女主角。 有几个没玩过女主角和大红大紫女明星的男导演? 纯粹是一群奸夫淫妇!我看呢,导演就是那霸王嫖客,女明星就是那专业妓女,不是也差不多。 我再不济也不能挖门子盗洞往那地方去,还想作个良家妇女呢!”

    马小红无心之谈,当与不当先且不论,但令陆一平感触良多。这类事情司空见惯,不足怪哉!大报小报,争议颇多,议论纷纷,仁者见仁, 智者见智,孰对孰错,难以明断。

    陆一平喜欢马小红,她所说的每一句话,无论对错,都听着顺耳,至于当中的想法却不相同。他受魏祥福的启蒙,放任心态和自由意识不同于马小红等,受杜丽娜的许多影响,现实态度更强烈些,兼之自己一些特殊经历,基本形成了自己的意识形态,想法固然不同,甚至正相反。

    在陆一平看来,人受利益驱使,什么事都可能为之。道德与金钱总有着分不开的瓜葛,想道德,就可能没了利益,想利益,往往又轻薄了道德,既道德又利益的事情,实在想不出有哪些行为可借鉴又为之。即使是当今主席之所为,也未见是既道德又利益的事,毛泽东之伟大,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可有些事,依然令人无法用道德去理解,十年浩劫,谁之过?总之是令人痛心疾首的,回首不免胆寒。伟人皆如此,更何况是普通人了。

    明星也是人,为一已利益而付出了代价,成了明星,然后名利双收,至于生活方式,是圈子内习惯,或者是这种职业带来的一种功利行为,道德与否因人而异。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人既有情,杂念其中。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人若有过,难定道德。世间万事,真不好说。

    情色生异思,异思则功过。圣贤之道,就圣贤吗?耗子挖洞, 就是错吗?圣贤之道,大概有圣贤的道理,但耗子打洞就没有道理吗?中国五千年的文化,未见都是值得传承与发扬光大的东西。几千年来宣扬的东西,精华固然不乏光彩,但糟粕之处如小孩擦尿布一样,其简单的哲学理论,也实在高明不到哪去,只是有人大捧其臭脚,为了自己利益而大肆宣传其美德而已,生活当中,社会上的一些事,不能用道德的观点擅套,只不过是如何用平衡的心态去看待罢了。依陆一平的为人态度,圣贤之道与耗子挖洞共存,谈不上谁高明谁低级,或许有些人大肆吹捧圣贤之道的惟礼之说,然自己则欣赏耗子挖洞的生存之法,把圣人与耗子摆在一个平等位置上,起码有理性的宽容之处。

    做人的道理,大多出于百姓万口之言,某些人所为,并非是想象那么严重,却抵不住百姓所谓的大众道德的抨击与妒忌性的攻击,只好退却了。 其实,百姓道德,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道德,令人质疑,经不起推敲。

    陆一平与马小红酒足饭饱,心思明朗,相拥着溜达出来。屋里已装不下自由欢快要飞的心,而且嘈杂,还不方便亲热举止。

    出了怡心楼,才发现外面纷纷扬扬下着雪,不知下有多长时间了,地上已积有半寸多,一踩上去,脚下“咯吱咯吱”响,好听至极。望一下眼前几十米外,夜色下,灰蒙蒙,青灿灿。

    马小红左手挽着陆一平右胳膊,张开右臂,轻声地唱起歌来,是一首正流行的歌曲一剪梅。

    马小红唱道: “真情象草原广阔,

    层层风雨不能阻隔,

    总有云开日出时候,

    万丈阳光照耀你我。

    真情象梅花开过,

    冷冷冰雪不能淹没,

    就在最冷枝头绽放,

    看见春天走向你我。

    雪花飘飘,北风萧萧,天地一片苍茫。

    一剪寒梅,傲立雪中,只为伊人飘香。

    爱我所爱,无怨无悔,此情长留心间。”

    马小红声音圆润,把一剪梅唱得如梦似幻,令陆一平一腔热血随之喷涌。

    陆一平凝望着马小红,想不到她性格如此粗放,竟然还有如此细腻的感情,并用歌儿来表达,而且表达的那么清晰明了。爱我所爱,无怨无悔,不是青春的莽动,而是青春的追求!不是爱情的明示,而是爱情的执着!

    马小红问:“好听吗?”

    陆一平拥着甜醉的马小红,感觉着浪漫与温馨,一时兴起,无忌无惧,便在雪地中牵起马小红的手,不顾街上行人的顾盼,放声一首雪中情,以示其心。

    陆一平唱道:“寒风萧萧,飞雪飘零,

    长路漫漫,踏歌而行。

    回首望行程,往事如云烟,

    犹记别离时,都留雪中行。

    雪中行,雪中行,雪中我独行,

    痴情换得一生泪印。

    雪中情,雪中行,雪中梦未醒。

    挥尽多少英雄豪情,

    惟有与你同行,与你同行,

    才能把梦追寻。”

    两首歌,两颗心,柔情与痴情,欢情与豪情,在漫天飞舞的雪地上**碰撞,忘了有人在身边,扬手飞雪,嬉戏欢颜,忘了时间的存在。

    终于累了,俩人找个背风的地方便拥抱热吻起来。

    马小红喘吁吁的问:“哥,你爱我吗?”

    陆一平道:“是刻骨铭心的爱!”

    马小红把头俯在陆一平怀里。

    陆一平抚着马小红的娇躯,第一次感到从心里向外的一种因爱情而感动的畅快。

    也许,他的爱始终在一种委屈与波折下动荡的缘故,还有被目的支配的虚伪来敷衍了事,因此,马小红与他的爱情,是在两颗心的赤诚相见和全身心的投入下产生并共同感受着 ,所以 ,这份感情 , 相比与秦良玉的慕艳式的恋爱,不仅真实,而且直入肺腑“啪”地下在各自心中烫上永恒的烙印。

    夜深沉,不知道什么时候了,俩人依然拥抱着切切私语,似有无限的衷肠倾吐。

    马小红想看看几点钟,挥手工夫,突然手指上金花一闪,下意识地注目望了一会,似想着什么,突然心里一紧,松开陆一平,脸色微变,只觉胸口剧痛,难受异常,后退几步,险些坐在雪地上。

    陆一平以为马小红滑着了,忙扶住马小红:“你怎么了?”

    马小红长舒了一口气“我胸突然痛的厉害。”

    陆一平心里紧张起来,以为马小红酒喝多的关系,问长问短。

    马小红缓了一会气,俯在陆一平怀里,道:“我从小就有胸痛症,一生气就痛,可能是遗传吧,我爸就死在这病上。”

    陆一平拍着马小红后背道:“别吓我。好红儿,现在医学发达了,什么病都无所谓的,你这么健康,不会有病的。”

    马小红笑的很勉强。

    马小红自然知道,刚才那戒指是自己的订婚信物,在母亲的妆奁盒里收藏着,两年前母亲强迫戴着,时间久了,也不上心,这会望着,方才想起,想起自己有这一门民间婚约。听母亲乔翠说,定好二十三岁时结婚,再有一个多月,就是二十三岁了。望之心痛,不知所以,如何面对将来,如何面对现在,一时思绪混乱,不知如何处理。

    马小红知道母亲那个人的死板与固执,但自己也有一个执着的精神“陆一平我相中了,我坚决不放弃,让这门亲事见鬼去吧!”

    马小红抬起头“哥,我这戒指漂亮吗?”

    陆一平本想说两句假话,想哄马小红笑上一笑, 但觉对着马小红应当有一说一,有二说二,于是,根据自己心思道:“我向来不喜欢穿金戴银的,说实在话,真不知漂亮在哪?”

    “你不戴戒指吗?”马小红问。

    陆一平直截了当“不戴,对我而言,戴戒指就是一种痛苦。”

    马小红直起身,顺手撸下戒指,毫不犹豫地扔到大远处雪地上“既然哥讨厌,我也不戴了,我尤其讨厌这枚戒指,扔了就不再想了,一扔百了, 不惦记了,就当没这回事。”

    马小红双手过肩地一扬,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样子。

    陆一平已被马小红此举惊得目瞪口呆了, 又听马小红似对这枚戒指深恶痛绝,不知何故,事出突然,来不及问,一拉马小红“你可真敢做敢为,那是金子呀!卖了也比扔了强呵,这可是钱呐,扔了多白瞎!  怎么也值两碗酒钱吧。”

    马小红嘁嘁一笑“换酒!换的也是苦酒!”

    “你说尤其讨厌这枚戒指,为什么?”陆一平望着马小红。

    “以后你就会明白了。”马小红冲陆一平道:“这回你知道我的喜好了吧?娶我时就不要给我买这东西了,我全顺着你的心思。哎,别忘了买一百块钱的大骨架,咱俩好在洞房里吃个天翻地覆,好好闹腾一宿。” 马小红煞有介事地说。

    陆一平替马小红惋惜,感激马小红的为人,欢快马小红的话语,更加紧的拥住马小红。

    “哥,你会终生终世爱着我吗?”马小红问。

    “当然,这还用说。”陆一平道。

    “哥,假如因为一些咱俩没有可能的话,你还认我做你的红颜知己吗?”马小红低声问。她有些没底了,不知能不能拗过自己的母亲,但没放弃自己的信念,那就是今生今世爱着陆一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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