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婶是常时初请的佣人,很会做菜,特别是清澹的粤菜,盐焗鸡也是粤菜的一种,她听说常时初要吃盐焗鸡,二话不说就把那两只活鸡拿去杀了。
于是等魏予安从米粮铺里回来的时候,就闻到了一股浓烈的鸡肉香味,从鼻腔直入肺腑。
他眼睛亮得惊人,连学着常时初那装出来的稳重都不见了,连蹦带跳地往家里冲,一边跑还一边喊:“叶婶!你今天做什么好吃的了?真香啊!”
他当了好几年小乞丐,饿出了后遗症,最受不了的就是各种佳肴的香味儿。
“小安,你回来啦?当家买了两只鸡回来,我做了盐焗鸡,晚上能吃有口福了。”叶婶笑眯眯地回答道。
魏予安熘进厨房里,深吸了好几口浓郁的香味儿,才一脸幸福地说:“我做得最正确的一件事就是跟随了当家。”
常时初从书房里出来,听见他这句话,忍不住打趣道:“我看你是因为叶婶做饭好吃才会这么觉得吧?”
“哪有?我是真的觉得自己最幸运的就是得到当家你的抬举,要不然我一个小乞丐还不在商照城饿肚子呢。”魏予安十分诚恳地说道。
“好了好了,就你嘴巴最甜。”常时初戳了戳他的额头,然后问叶婶,“可以吃饭了吗?”
“可以了,饭菜都做好了,马上就可以吃。”叶婶连忙说道。
常时初啃着新鲜出炉的盐焗鸡,满足地喟叹了一声,夸赞道:“叶婶你的厨艺真的没话说!”
叶婶听了,笑得见牙不见眼:“那是,我外公以前还是皇宫里的御厨,我跟着他学了不少本领,等以后一一做给当家吃。”
“那我就等着了。”常时初啃着肉香浓郁的鸡腿,只觉得每天都有美食吃的话,那活在这乱世也能忍受了。
魏予安更是吃得脑袋都抬不起来,嘴唇油亮亮,像只饿坏了的小狼崽,常时初把一杯橙汁端到他面前,说:“别吃得太急,小心噎住了,又不会有人抢你的。”
魏予安连忙咽下嘴里的肉,脸红红地端起橙汁喝了一口润嗓子。
这橙汁是常时初空间里的橙汁榨的汁,甜滋滋,比普通橙汁好喝多了,家里人都很爱喝。
庆安城靠海,有不少人为了生计会下海打鱼,叶婶买了不少海鲜,海虾的个头足有成年男人的大拇指头大,剥一个只是沾了点酱汁就鲜得不得了,肉质q弹柔韧,常时初每次都要吃好几个才满足。
还有海蟹粥,清甜鲜美,怎么也吃不腻。
常时初觉得魏予安对自己忠心耿耿,大概也有可能是因为伙食太好的缘故。
就在郊外田地的小麦开花的时候,庆安城的新任长官终于上任了,新市长听说是还是前朝的秀才,后来前朝没了,新朝建立,又不知道找了什么路子当了官,慢慢地居然爬到了一市之长的位置。
只是如今这新朝政权不太稳定,各路军阀割据一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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