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在刹那间变得极快,闪电般出现在弯刀骑士的身后。
速度的突然变化会让人类眼睛产生错觉,加之弯刀骑士的视线被自己刀上的火焰所阻碍,这一冲之力他竟然没有估计准确,一刀砍在兰德斯身后落了空。
刹那,三叉匕首疾插在弯刀骑士胁下,兰德斯紧握着匕首柄一声大喝,竟將那人整个儿提起来一个漂亮的背桥摔將对手头下脚上反向栽入沙地中。
一击得手,兰德斯翻身跳起,一脚踢在骑士后颈,在对方颈骨折断声中,兰德斯一把抄起他的弯刀,高举着大喝道:“敌酋授首!”
“杀敌!”沉寂中的维加里突然大吼起来,他甩出手中的长剑,抽出背上的战斧猛冲向沙漠骑兵们。
近卫骑兵顿时从守势转为进攻,与此同时,呈新月形阵型直插敌阵的那一半骑兵也在同时突破敌阵,停步转身,重新列阵,呈两面包夹之势。
两边的骑兵同时加力冲锋,顿时间失去首领的骆驼骑兵溃不成军。
“以近卫骑兵的荣誉!”
这是第三次呼喊口号了,这一次,是全胜的宣告。
如兰德斯所说,这一次的奇袭虽然只斩杀敌人一百多名,然则烧毁重要的攻城器械与猛火油,足以使敌方的一次攻城行动减少百分之五十的强度,这项功绩,远比战场上正面搏杀更诱人。
当敌方发现这支部队时,他们已然离主战场不足两百米远了,一见骆驼骑兵们追来,这支近卫骑兵队便一头插进重步兵的侧翼,由数量更多的步兵们保护起来。
试探终于变成了大战,拜索因人显然也发现了后方的意外,失去了近一半的攻城武器,那么眼前的野战则远比进攻要塞更轻松些,于是拜索因军队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全线压上进攻。
而迷德洛军则开始后退。
后退时,魔狼的短弓终于显示出他们的作用,一边后退,一边向斜上方抛射,虽然射程和威力都远不及长弓和弩,但胜在数量极多,转眼间便是一阵阵箭雨如浇,每一拨急速射都会有数十名敌兵倒地。
区区百人的魔狼杀死的敌人,竟然不亚于周围贵族步兵的总和,这让带队的贵族骑士们不禁后悔,自己为什么不给士兵们弄一些便宜的短弓捡捡便宜呢?
敌兵临近,魔狼不慌不忙的后撤,急速射,而数量更多的奴隶兵则满手是汗的攥着长矛,奋力和身前的拜索因人血战。长矛是廉价的武器,然而数百的长矛才展开时,却有着惊人的威力,相比之下,竟不比敌方的镰刀手逊色。
“维加里老师,我去魔狼队指挥。”兰德斯突然道“那些兔崽子果然都是死脑筋。”
“你去吧,活着回来。”维加里笑道“这匹马送给你了。”
“嘿不会给老师丢脸的。”兰德斯笑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