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空下的向日葵花海,经风摇曳成一片片的金黄色波浪,花海后连绵高耸的青山,是宏伟的衬底,夏虫齐鸣,使寂静中带点小嘈杂,循着淙淙流水声,可以找到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溪环绕,偶尔一、两只青蛙落水,增添趣意。
铺着画布的三角木架平稳踩在草地上,一枝水彩笔让人横拿竖比,似乎在衡量位置,忽然,执笔的人儿嘴边落出一抹微笑,弯下腰拾起脚边的调色盘。
沾有颜料的笔如有魔法般,在白净的画布上抹上缤纷水彩,一勾一撇,渐层晕染,画布上开始出现缤纷色彩。
两个小时后,一张比拟真实景色的水彩画就这么展现在画板上。
她重重吐了口气,是放松也是满意。
擦了汗,再戴上刚摘下的黑框眼镜,诗意走到树荫旁遮阳,顺便将被风吹乱了的马尾重新扎好。
“诗诗、诗诗!”
放眼望去,唯一铺着柏油的小路上,有辆歪歪斜斜的自行车缓缓骑来,一个帅气短发的男人跳到诗意面前。
“呼!诗诗,我终于找到你了,你干嘛一声不吭跑到这么远的地方来?我一回头找不到你的人,可急死我了!”
诗意将画笔和画具塞入一个大布袋里,把布袋捆在另一台停在小树下的脚踏车上。
“天野少爷,你帮帮忙行不行?我们说来也只是公司同事,用不着我到哪你也要跟到哪,我出来找灵感应该不需要报备你一声吧!”
她讨厌他!就算这个日本男人国语说得再好,还是讨厌他!因为他身上有一点,她怎么也无法接受
“我是担心你耶!怕你一个女孩子家跑到荒山野地来,万一出了什么事怎么办?”天野治委屈的说道。
听到一串噪音,诗意忍着翻脸的冲动,转身朝他身后一比。“那一堆人也是你带来的吧?”
一辆不该行使在乡村小径上的加长型轿车,吐着废气噗噗噗地开向他俩的位置,紧跟在轿车后,是两辆虽属小型却也价值非凡的自用车。
前端轿车的前座,跳出一位穿西装打领带的老先生,他是天野家的管家,脸上不苟言笑,一步步走向两人。
越逼近,诗意的眉蹙得越紧,她用指尖沾了沾仍架在画架上的画布,确定上头颜料干了后,火速卷起来,放进早已准备好的长形画筒里。
“少爷,天气这么热,您怎么还逞强骑这种非现代文明,这太危险了!万一不小心,从上面摔了下来怎么办?外头太阳这么大,请少爷快回车上吧!”
老者的话虽然是对着天野治说,目光却指责地瞪着诗意。
诗意被瞪得无辜,抱起画架和画筒,快步朝自己停在一旁的脚踏车过去。
“诗诗!”
不理会任管家,天野治火速朝人已跨上自行车的诗意跑去,不过来不及了,佳人一双好看的长腿正快速踩动踏板,眼看身影是越来越小。
喘着气的天野治明白追不上,懊恼地跺脚。
摸着自己俊逸的脸庞,他深深的不解呀!
他有着显赫的家世,既有钱,又这么帅气,从小到大多受人钦慕,为什么诗诗却从不把他看在眼底?
“少爷,多少名门淑女介绍给您您都不理不睬,像这种没水准的丑丫头有什么好,这种女人哪配得上天野家的崇高地位啊”尽管任管家说得口沫横飞,也完全入不了天野治的耳,因为他知道,只要目睹过诗意的“真面目”就会明白他为何如此执着于她了。
“任管家,我哪一点不好,为什么诗诗就是不喜欢我?”想着自己辛苦追着佳人屁股而来,却没和她多相处一会儿,他沮丧极了。
“谁说少爷不好,少爷这么的优秀,一定有更好的女人喜欢少爷,不要为了一个丑女人难过,明天我就找好几个漂亮的小姐来陪少爷吃饭,好不好?”
“你不明白,我只想要诗诗!”
“好好好,就诗诗,我想办法让她来找少爷,好不好?”哼!避少爷怎么想!为了不负老爷、夫人的期许,他绝不会让少爷靠近那个丑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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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意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到家,让自己陷入柔软的沙发里,摘下压在鼻梁上的眼镜,她揉揉酸涩的眼眶。
怎么也想不到,公司那个成天在她身边团团转的天野治,竟然连她的假日都不放过,可以一路直追她到任何地方。
她讨厌老是对她有敌意的任管家,也讨厌黏人的天野治,尤其,他那么的“丑”!
这可是犯了她的大忌,想想她走的是艺术,最注重的就是“美感”如果连个“美”的边都沾不上,又怎么能让她有好印象?
美这种东西是可以靠后天培养的,像她自己不就是,虽然相貌丑了点,但至少懂得遮掩和装饰,哪像有人明明丑得半死却又以为自己多么帅气挺拔,居然真有那么多女人为这种丑男着迷,换作是她,管他是不是公司未来的接班人,一样连看也不想看他一眼。
记得刚进公司,他甚至连正眼都没瞧过她,自从她不小心在茶水间让他看见自己的丑态后,他就开始不停地缠着自己
发圈让诗意枕在软垫上的头不舒服,她扯下发圈,让水亮的黑发倾泄下来,成一弧形摊在米白色的沙发上。
褪下几乎遮住半张脸的厚重镜框,诗意拥有一双剔透玲珑的眸子,如水晶雕琢般的细腻五官令人着迷,只是她老将这样的面貌隐藏在装扮下,不让人瞧见。
说她故意也好,她就是怕被别人看见她的丑态,指指点点,从小她就受够了这些目光,所以她选择遮丑,她发现,只要不让别人发现自己的丑,困扰她的事也都消失了。
一双美眸胡乱瞥去,正好瞧见墙上的挂钟。
哎呀!怎么这么快?已经五点了!
懊去找他了呢!
一朵迷人的微笑在唇边绽放。
遇见瞿季扬是在纱纱结婚的那天,她脖子上的丝巾被风吹走,他帮她捡起,就这么一照眼,她对这个男人一见倾心。
或许对方觉得她是个疯子,但她第一眼见到他,就被他那张俊逸的脸给迷住了,他刚毅有型,五官性感,为了要能常常见到那张脸,她几乎是天天在他收工前去探班。
诗意跑回自己房里,三两下时间,穿戴成自认为最美的装扮走了出来。
不用擦眼睛!
那个阿妈包包头,古老式碎花遮脚长裙和那一张被黑框眼镜掩去光泽的古板脸蛋,确实是十分钟前枕在沙发上,会让男人见了流口水的美女。
别人是化腐朽为神奇,她则是化神奇为腐朽,能将天使般的美貌瞬间变成一个古板老处女,的确也不是普通人所能办得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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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怎么惹上那女人的?
瞿季扬记得非常清楚,两个礼拜前,就在那个炎炎午后,他不过好心替她捡起被风吹落的丝巾,从此之后,他就被她缠上了。
那个女人三天两头就会出现在他工作的地方,殷勤地送茶水加问候,明眼的人都看得出她对他的目光特别不一样,是一种爱慕的神采。
爱慕?
别开他玩笑了。
就算不照镜子,他也知道自己这副邋遢模样有多难见人,身上泛黄的背心像梅干菜般皱巴巴,半长不短的胡子沿着嘴唇爬至下巴撒野,他想想,他有多久没见着他光溜溜的下巴?唔!好像有好几个月了吧!
不是他不爱干净,实在是换了这份苦力工作后,他变得很懒,每天回家只要能在睡前,让他有力气刷牙洗脸、洗个澡就成了,他不要求更多。
只是想破头都不明白,工地同伴全看得出那个女人是针对自己而来,就连他也感受得到那女人对自己的异样情感,但是,他到底有哪点令她这么着迷?可以走火入魔到天天来他这儿报到?
别说对他一见钟情,他这种连自己照镜子都会皱眉的模样,任何拥有正常审美观的女人应该都看不上眼吧!
同事们都说他很好运,能让一个女人对自己这么痴情。
他好运吗?
瞿季扬抹去脸上的汗水,停下搅到差不多的水泥,微微发了点小呆。
他是很好运,好运到连他自己都意想不到,甚至人人称羡的地步。
从他出身的那一刻,便注定了他一生的好运不断,不论他做任何事、做任何决定,选择任何工作,都是顺利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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