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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八章御风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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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就要为他们设计兵器了。

    女真骑兵最常用的武器是铁矛和狼牙棒。

    但这两种武器重量太大,对士兵地身体和武艺要求极高。比如狼牙棒,使得不好还有钩到自己身上的危险。至于铁矛,杨华更不指望了,那是用来冲阵用的。三百骑兵冲阵,依那群新兵的武艺,高速冲锋中一枪戳出去,估计就在没机会戳第二枪。

    再说,杨华将来的目标是能够源源不断地将大量廉价的士兵流水线一样送上战场去。再说。现在练精兵,国内小气候和国际大气候,也让他没办法静下心来带着部队躲在山里慢满雕琢。

    那么,最廉价的骑兵是什么呢。答案是:马刀骑兵。

    听说要为骑兵配置马刀,万千连连摆头,说在没办法制三百把横刀,没材料也没合格的工匠杨华笑道:“谁叫你做那么好的兵器,能够用就是了。”

    万千摇头:“大人,战场上骑兵劈砍。力量太大,若兵器质量不佳,容易折地。”

    “谁说要硬砍,老万你这就不知道了,在战场上,提着刀硬砍,又借着马力,人的手腕哪承受得住。简单的法子是削。”杨华忙解释了半天,然后说:“只要刀口锋利就够了。反正也费不了多少好钢。对了。刀身也要改一下,改成弧形地。以利于劈削。”

    见万千不解,杨华根据后世的记忆在纸上画下一把西洋马刀的式样。这把刀并不宽,只有两指宽,但考虑到现在自己手头没什么精钢,特意加厚了刀背。同宋朝的雁翎刀不同,这把马刀在刃面加了一个弯曲。这个曲度可以使马刀在接触敌人铠甲的一刹那消解那股强大的冲击力,并让敌人的身体沿着刀口滑动,在兵器不被震飞的同时切开敌人的**。

    而直刃地刀要想达到这个效果需要更大的力量,不是普通士兵所能做到的。

    一听杨华说出其中的道理,万千三父子立即明白过来,同时赞叹,说这个兵器好使。

    一直以来,因为北宋军队以步兵为主,因次,弯刃刀还没在历史舞台上出现过。这算是杨华这个穿越者将这东西第一次带到古代来吧。

    不过,万千对杨华在刀把处加了个护拳和指挂感觉很不理解,说这东西华而不实,还费铁,不如不要。

    杨华笑道:“应该是防备马刀脱手吧,你也不用多想,照样做就是了。”其实,他也弄不太明白这东西干什么用,存在即为合理,照做总归是没错的。

    谈好这事之后,杨华正要离开,突然想起一件事情,他停下来,开玩笑地对万千说:“老万,我送你的两个儿媳妇如何?”

    万千愤怒地说:“那两个娘子除了长得白些,腰细些,根本就没什么用处。简直就是好吃懒做的大小姐。偏我家那两个小畜生爱得像个宝贝。依我说,下次将军若再赏下女人来,挑些腰粗能干活的来才好。“

    听父子说到着,万千的两个儿子神情尴尬。

    杨华大笑:“人家本身就是大小姐,你自己没眼光,怪不得你儿子们。老万,你和两个儿子好歹也是我龙卫军地军官,别一天到晚只知道干活,我给你们的军饷也不少,适当时候享受下也好。

    万千笑道:“托将军的福,我现在的日子过得好着呢。不过,每天只有有酒有肉就够了。至于女人嘛,能生孩子就好。”一想到家里两个只知道弹琴唱曲的儿媳妇,老万怒火中烧:“那两个娘子将来生下孩子,估计也没个好身坯。打铁是不可能的了,我万家的手艺要失传了。”

    杨华愕然,安慰道:“这做工匠。还得脑子好使,会琢磨。否则光有一把子力气也不成。比如你老万,现在力气也没年轻人大。其他人不一样喊你师傅。”

    万千这才释怀:“却也是这个道理。”

    在杨华地首肯下,万千又招了两百工匠。也不需要特别教授手艺,一人管一项,这下兵器制造的速度就提了起来。

    很快,三百套胸甲和三百把马刀就送到骑兵手里。

    一看到那把马刀,杨华就有些爱不释手。

    此刀长三尺,宽二指。有一条长长血槽,是一个漂亮地弧形。提到手里轻巧无比,虽然材质上比不上横刀。可看起来还是寒光闪闪。

    为了试刀,杨华特意让人抱来一卷席子,用水泡透了,裹成一结实地一卷。骑在马上,轻巧地一刀削过去,居然瞬间将那卷席子拉成两段。

    他吃了一惊,问万千:“这刀你是怎么做的,怎么这么锋利?我记得你手头可没有精钢。”

    万千得意地回答,说:“只要人手够。再差地铁坯我也能把它给敲成精钢在得到两百个新徒弟后,万千根本就没教他们手艺。一进工场,就把铁坯烧红了扔到他们面前,让他们反复敲打,直到把铁坯里地杂质敲打出去为止。

    而且,他也没用煤炭,给铁坯加热全用木炭。

    山西与河南的煤炭产量虽大,可其中硫的成分比例过大。这就是中国古代钢铁质量不高的重要原因。万千虽然不明白这个道理,但据他观察。用木炭和用煤炭效果差别很大,这也是他这辈子积累起来的经验。

    杨华给他的马刀因为太细,对材质要求极高。万千不敢马虎,决定使用苯办法。两百工匠不眠不休地敲了几天,总算将这种怪兵器给弄了出来。

    效果还出人意料地好。

    兵器准备好了,士兵们也可以上马了,接下来就该训练他们如何在马上战斗。

    上得了马,能够跑起来,这只不过是第一步。关键还在于能够用武器同敌人战斗。这就靠量杨华和李鹞子的训练水平了。

    李鹞子本是西夏铁鹞子出生。骑术自然不在话下。不过,说起武艺来。他一身功夫都在骑、射上。射击是他的强项,因此,骑射这一项由他负责。

    而马上格斗则由杨华调教。

    并不是说杨华的武艺究竟有多强。就龙卫军系统地军官来说,武艺排名第一应该是青面老兄杨志。不过,这家伙的武艺主要在步战上,当个保镖细作,同人肉搏还可以,真上了马,没见过,不知道怎么样。加上他最近伤得厉害,正在家里养着,一时也派不上用场。

    第二应该算梁红玉,梁红玉骑术武艺都还可以。不过,杨华并不打算让她参合在骑兵当中来。她脾气不太好,带兵并不擅长。再说,她还有其他安排。就不在考察范围之类。

    迸松负责情报,武艺差得很。赵明堂要带陌到队。

    再说,杨华一直认为,教授士兵武艺根本没任何用处。士兵的战斗力取决于纪律和配合,同其他因素关系倒不大。再说了,骑兵战法也其特殊性和科学性。杨华决定用现代骑兵地训练法训练出一支强大的轻骑兵来。这一点自然没办法假手他人。

    李鹞子的骑射训练方法很简单。

    开弓射击的首要是心平气和,所谓:调其气息,一其心志。莫患弓软,服当自远。

    调匀气息之后,就要掌握正确的射击肢势。射击时,伸出去的弓要和侧身形成一条中轴线。平视前方,身体站直,以腰力开弓。

    北宋的控弦法实际只用一种:无名指叠小指压大指,头〕指当弦直立。箭夹在中指和无名指之间,以五根指头的力量拉弓。这就是所谓的中国之法。这样地好处是射出去的箭力量大。适合开硬弓,也就是步兵弓。

    问题是,杨华这支骑兵是坐在马上的,用不了那么大力气。因此,适合士兵地们的控制方法就之有“北地之法”了:屈拇指,以食指压钩指。这个控弦法力量小。但快捷迅速,正好拿来训练新兵。

    当然,在地上射是一回事,上了马又是另外一个模样。

    战场之上,万马奔腾,地形千变万华,大多是在高速移动中射击,根本没时间给你仔细瞄准。

    为了让士兵尽快熟悉马上开弓的射术,李鹞子在较场里弄了一个跷跷板。让士兵坐上去,上下晃动。等士兵升到最高点时射一箭,落到最低处再射一箭。

    以他的话来说。人骑在马上,因为马在不停地跑,肯定有颠簸。而在这种颠簸的状态下,要想拉弓射击,根本就取不准目标。那么,就只能等马颠到最高处时,趁那一个静止的瞬间射出一箭,如此才能谈得上命中目标。

    听李鹞子这么一解释,杨华这才明白过来。笑着说:“鹞子,我说嘛,我地箭术和力气都不比你差,可一上马就比不过你了。原来是这个道理啊!”李鹞子咯咯一笑:“将军,给我三个月,我负责帮你练出一支能够在马上百步穿杨的部队来。不过,上阵劈杀可得靠你来调教了,我倒要看看你有什么新花样。”

    “放心,肯定不会让人失望的。”杨华淡淡道;“骑兵劈杀。其实就一个简单的动作组合。左、右前刺,左右下刺,左、右下劈和左、右劈几个动作。那些虚头八脑的花俏统统去掉,一切从实战出发。”

    武术中刀法虚招不少,也不是不实用。就杨华所知,古代的刀法讲究一个缠头过脑,也就是说,每一刀出去,收势的时候都要在脑后绕一圈。一则防御。二则为下一招的攻击蓄势。

    问题是。马上战斗,大家都骑着马对冲。哪里还有时间搞些不实际的东西。一刀就是一刀,必须在最短地时间内砍翻敌人。

    实际上,你也只有一刀地时间。连招架都没有可能。

    自从穿越到北宋之后,杨华还没见过有哪两个武将像演义上所写的那样,骑在马上你来我往大战两百回合。别说两百回合,二十个回合都没有可能。

    两人在马上对冲,一刀过,比地是速度和技巧。比的上战马的控制、兵器和盔甲的精良程度。

    综其所述,演义根本就是骗人。

    如果找对方法,杨华认为,一个用科学方法训练出来的,又有合适武器和护具的合格的骑兵,在一瞬间格杀一个百人敌的将领应该不成问题。

    于是,杨华也没急着让士兵们上马,而是让这些新嫩坐在一张凳子上反复挥动马刀,将这几个简单的动作重复一千遍,一万遍,直到让身体完全记住,然后形成条件反射为止。

    这几个动作训练每天都会来一次,每次一个时辰,将作为条例永远执行下去。

    等士兵们练熟这有套动作之后,终于可以对练了。

    当然,不能用真家伙,那是要死人地。

    万千手下木匠赶制的一千把木制马刀送了过来,杨华挑了一把,让一个士兵穿好铠甲,说:“马上劈砍的关键是不能躲闪,不能招架。因为你没地方躲,也没办法招架,你的力气未必还能大过马力?所以,上了战场,你只能比敌人快,先敌一步将敌人砍下马去。来来来,我们对练。”中的刀子在第一时间砍翻敌人,骑兵才能成为真正的冷兵器之王。成为一个真正的御风者。正当杨华在林虑县为训练合格骑兵大伤脑筋的同时,种师中的部队已经尾随金人到达赵州。按说,他地护送任务已经完成,到现在就该班师回朝了。

    可就再这个时候,种师中突然接到皇帝诏书,上面用很不客气的语气训斥他纵敌北归“胆小如鼠,竟致北努全身而回,实为我大宋之耻。”

    种师中接到圣旨后就糊涂了:皇帝一会说打,一会说不打,这命令变化莫测,比六月间的天气还不好把握。

    圣旨中,皇帝除了大发了一通脾气后,亲自下了一道命令,命种师中率大军经真定,由井陉入晋,救援太原。

    这让种师中更是糊涂了。

    他并不知道,现在朝廷的局面又有了大变。首先,太上道君皇帝回东京了。其次,宗望大军撤退之后,威胁的解除让皇帝的心有开始活泛了:既然宗望吃了败仗,那么,割让三镇的事是不是可以翻悔了?趁现在各地勤王兵马都在,打他娘的。北奴也没什么了不起嘛,他不是刚在杨华手上吃了亏吗。

    作者的话:因为这章内容是练兵种田,其中也有一些作者对冷兵器战争地认识,情节节奏有些缓。知识性趣味性地东西多了些,若拆分成三章更新,看起来也不过瘾。索性弄个大章节出来一并更新了。

    接下来的部分应该是种师中大军地覆灭,以及朝廷的对晋战略。

    朝令夕改的朝廷政策,孩童一样善变的皇帝,让臣子们无所适从。

    这本书写到现在,已经写了两个多月吧,记不太清楚了。为了写这本书,作者买了两百多块钱的实体书,又看了不下五十万字的网上资料。感觉依旧不能透过靖康年的迷雾看到真相。

    有的时候,真的是在叹息,如果怎么样怎么样,就会怎么样怎么样。

    可历史没有如果。

    就算换上一个穿越者,遇到这样的皇帝和这样的朝局,也只能徒呼奈何。大破才能大立,也许是这样吧。

    写到后来,更不知道在叹息才好。

    昨天,老婆突然在我的头上看到一根白发。

    可怜我是一个风华正茂的黄花少男啊,怎么就有白发了。这个该死的北宋,这个该死的起点。-如果不写作,我现在大概还坐在烧烤摊上喝着啤酒,然后约上几个同学去k歌、打牌,享受我的青春和生命。

    为了码字,好象真的错过了许多。老婆还曾经计算过我尚未的稿费,结果是不屑一顾。说,付出和收益不成正比,没多大意思。也就新书月票奖金有些意思。一万啊。

    我说,一万是拿不到的,能上榜就不错了。

    老婆说,怎么也得进前六啊,否则跟你没完。

    然后我说:“如果不进新书月票前六,切**。”

    “切手指就可以了,**留下。”某人冷冷地说。

    各位看官,各位同学,为了挽救作者即将破裂的家庭。为了挽救作者的手指,请您投下神圣而庄严的月票。

    鞠躬。

    打滚。

    谢幕。

    致最崇高的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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