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 “是映文吗?”
然而没有嘈杂的背景音乐,彼端,一道温柔而悲伤的妇人声音传来,让她足足愣了好几秒。
这是谁?
“不好意思,刚刚失礼了,请问您是哪一位?”对方的语气对她是既温柔又熟稔,然而她却完全认不出人家的声音来。
“我是小芃的母亲。”温柔妇人说。
听到这里,公孙映文立即坐了起来,精神全回来了。
“原来是伯母啊。”笑容马上充盈了她的眼,她热切地问候着对方“好久不见了,您好吗?”
方芃是她在哈佛的同学,两人同住一栋学生宿舍,感情好到每晚轮流睡对方的房间,当时的她们都有一股千金小姐的骄气,可是却臭气相投极了。
方家在法国南部经营饭店,因为懒得舟车劳顿,所以方芃不喜欢回去,每逢假期,她的继母--也就是电话里那位自称是方芃母亲的好好妇人,总会不辞辛劳到美国来探望方芃。
方母会在她们宿舍住上几天,替她们煮好多家乡菜让她们两个大女生解馋,这总是令她羡慕不已,因为她的母亲从来就不会想去看看她这个女儿过得好不好。
“映文,这个时间打给你,不知道有没有打搅到你?”
她爽朗一笑。“没关系,现在是台湾时间十一点半,不过我是夜猫子,都很晚睡,您不管多晚打给我都很方便。”
奇怪了,她总觉得方母的声音带着浓浓的鼻音,好像哭了很久似的,难怪她刚刚一时之间认不出来。
“映文,你是小芃最好的朋友,她总是念着你,嚷着将来要你做她的伴娘,所以我想我想这件事有必要第一个告诉你是这样的--”方家的女主人吴芝娴吸了吸鼻子。“刚刚医生宣布小芃已经不治了,虽然大家都无法接受这个事实,但你你不要太难过才好”才说完,公孙映文就听到对方失声痛哭了起来。
她无法回神,脑中嗡嗡作响,好像有人突然在她脑门打了一剂麻醉,让她暂时不能思考。
不治
方伯母说小芃不治
“不治”的意思就是一个人没办法医好,死掉了,才叫不治,不是吗?
可是,小芃怎么会不治呢?
那样活活泼泼、健健康康的一个小女人,去年她来台湾玩的时候,她还请了两个星期的假,开着车,两个大女生就这样环岛去了,一路上疯疯癫癫的,买了一车子的纪念品和土产。
这样的小芃怎么会忽然说死就死呢?
不不,她不相信,今天一定是愚人节,小芃最皮了,她一定是串通了她母亲来开她的玩笑!
“小芃是前天在义大利出的车祸跟她跟她同行的同伴伤重昏迷小芃虽然急救了二十四小时,还是救不回来”
耳边是吴芝娴夹杂着抽噎的断续说明,但是公孙映文一个字都听不进去,她拿着手机的手指已经变冷变冰了。
她最好的朋友方芃死了
方芃死了
她感觉到床好像会转,坐在床上的她也跟着三百六十度的在旋转。
今天,究竟是怎么样的一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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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上,包括在机舱里,公孙映文那足以盖掉三分之二面孔的超大墨镜始终没拿下来。
她的双眼已经肿得连她自己都快不认识自己了,所以她不想拿掉墨镜,不想看到镜子时提醒自己那件令人伤感的事。
方芃离开了这个世界,此行她要去参加她的丧礼。
她总是说她要去方家的度假饭店看看,没想到第一次的拜访居然会是在这种情况下。
人世多无常,不是吗?
去年今夜,同醉月明花树下。此夜江边,月暗长堤柳暗船。故人何处,带我离愁江外去。来岁花前,又是今年忆去年。
她轻吟着一首她与方芃都爱的诗词,感触油然而生。
“方芃、方芃,从今尔后,我公孙映文要和谁去追忆大学生活的种种趣事呢?我们这份夜夜促膝长谈的情谊,又有谁可以替代得了呢?”
她问着自己,然而已经没有人可以回答她了。
带着感伤不已的心情,她几乎没睡的抵达了法瑞边境。
方家在蕾梦湖畔经营的度假城远近驰名,她几乎不费吹灰之力就找到了。
这个小镇坐拥白朗峰壮丽的山景与蕾梦湖的灵秀之气,水色引人入胜,一到镇上,她浑身的毛细孔就彷佛自动张开了,迎接着自然的气息与天地间的水气。
体恤丧家的忙碌与悲伤,她自动自发拎着行李找到了与度假城距离不远的蕾梦庄园。
秋阳里飘散着花草的气息,她终于摘下了墨镜。
她动也不动,静静凝视着眼前那红色石墙和砖瓦屋顶的典雅建筑物,想象着方芃奔跑在其中的画面。
方芃喜欢笑,有着银铃般的笑声,宿舍里常充满着她开朗的笑声,想必这栋房舍里也是吧?
一抬眼,她看着二楼窗台上鲜艳摇曳的不知名花朵盛开,有种错觉,彷佛方芃会从那里探出头来,笑着对她招手似的
猛回神,一张男性的面孔跃进她眼帘。
门廊里伫立着一个男人。
对方的身材高大挺拔、宽肩长腿,一身俊挺的黑色西服包覆着他乃劲有力的体格,炯亮有神的双眸正瞬也不瞬的打量着她。
“你是公孙映文吗?”男人没有打量她太久,在她主动发现他的存在之后,趋前询问。
她点了点头,总感觉方芃骤然辞世之事还震撼着她,她平时自以为是的精明足足掉了一半。
“幸会,我是雷荣森,方芃的大哥。”
男人对她礼貌性质的伸出了手,她被动的与他一握,顷刻间感觉到他的掌心厚实有力,还布满了粗粗的茧,这不是一双文人的手,但却相当的男子汉,她不由得注视着他。
雷荣森--
这个名字有好多的木。
她不止一次的从方芃口中听过这个名字,他是方芃继母带来方家的孩子,和方家没有血缘关系。
但是,她知道方芃和这个没血缘的兄长很亲,经常大哥长、大哥短的提到他。
方芃的游泳是他教的。
方芃的吉他是他教的。
方芃的第一只宠物狗是他买来送她的。
方芃第一次偷尝红酒是和他一起躲在仓库里喝的。
方芃失去初恋那晚是靠在他怀里哭泣的
这个男人对方芃而言别具意义,亦父亦兄亦友,甚至每次方芃提到大哥时那晶灿的笑眼,她都会取笑方芃是否有恋兄情结。
而今天她终于见到雷荣森的庐山真面目了。
她有种感觉,闻名不如见面,这个男人似乎有一种与生俱来的吸引力。
他有一双英气勃然的双眉、霸气十足的野瞳、高挺的鼻梁和坚毅的唇线,体魄剽悍高壮,比例则非常均称。
他不怒而威的俊脸透露着精明与敏锐,他像是浑然天成的领导者,然而另一股不是滋味却悄悄浮上她的心头。
她知道,雷荣森没有在第一眼被她绝丽的外型给电到。
从来,美貌就是她自恃的。
她自认为是造物者精雕细琢的完美艺术品,身材窈窕修长,肌肤从来就不需要防晒也白皙无瑕,遗传自母系的自然鬈令她的大波浪长发显得妩媚极了。
她是浓眉大眼的代表作。
修眉、眼线与假睫毛向来是她不屑碰的彩妆品,她娇俏的挺鼻立体到常有人误以为她化妆时打了鼻影,而她的樱桃小嘴则得天独厚的拥有玫瑰般的色泽,只要随便抹抹护唇膏就动人不已。
她通常是在第一眼就征服她想或不想征服的男人,如果连她姣好的外貌都无法在第一眼令男人为她而倾倒的话,不管她对对方有无好感,她都会有很不甘心、很不甘心的感觉。
雷荣森是第二个让她感到不甘心的男人。
第一个不用说,当然是连正眼也不看她的公孙河岸。
然而公孙河岸带给她的挫败感并没有那么重,因为她同样也非常之厌恶他,不想用正眼看他。
然而雷荣森却不同。
他紧紧的抓住了她的目光,她却没能即时从他眼里读到类似惊艳的讯息或感兴趣的光芒。
对她这个艳冠群芳的绝色美女,他像在招呼再乎凡也不过的一个女人,就好像,她沉鱼落雁的容貌很通俗似的
“映文?是映文来了吗?”
身后传来引擎尚未熄火的声音,同时公孙映文听到一个柔雅的女性嗓音在轻唤她。
她马上转头,看到吴芝娴刚下车,一看到女儿的挚友来了,她竟感伤到末语泪先流。
“伯母--”她也激动了,立即丢下行李趋前紧紧握住她的手。
她忍不住的想,方芃啊方芃,得母如此,你这一生可以说已经没有遗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