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外的天色渐渐发白,清晨第一缕浅金色的阳光透过碧绿的纱窗洒入屋内。
苏苏躺在床上整晚翻来覆去,彻夜难眠。昨晚的激情历历在目,苏苏有心想要忘却,却欲罢不能。
其实,昨晚事后没隔多久,她就清醒了。只是当时的场面异常尴尬,她羞涩不已,不敢面对往日里温柔体贴的岳大哥,于是鸵鸟心态又起,干脆装作睡着了,任由岳大哥抱着她回到房里,帮她盖好被子,一动也不动。
岳大哥静静地坐在床边,伴随着黑暗默默守护她的时候,苏苏强忍身上的酸痛和不适,不敢轻易翻身,就怕岳大哥察觉到自己醒了,到时不知道该如何面对他。
等了好久,岳大哥终于走了,苏苏这才悠悠地舒了一口气,有余暇思考接下来该怎么办?
事情既然已经发生了,那就只有坦然面对。虽然这么想有点不知羞,但苏苏心里其实是窃喜大过悲伤,因为对方是岳大哥,是她早已芳心暗许的意中人。
罢了,反正这也是早晚要发生的事,岳大哥本来就在等着大哥回来,好向他提亲嘛!他肯定不会辜负自己,有什么好担心的。
想到这里,苏苏舒心不少,打算躺下来,好好补充下睡眠,可翻来覆去却发现不管换什么睡姿都不舒坦,一怒之下,干脆爬了起来。
坐在梳妆台边,透过上面的铜镜,无意中发现脖子上有好几处紫红色的吻痕,苏苏的脸刷的一下就红了。哎呀,这可怎么办?羞死人了!
昨晚纵欲的罪证就这么毫无遮掩的呈现在眼前,还是很震撼的,尤其是苏苏的脸皮还够厚实。
她赶紧从柜子里翻出来一件带白色貂毛的高领儒裙换上。所幸现在是冬天,借着高领还能挡住罪证,否则被大哥回来后看见,那就难堪了,都不知道如何解释。大哥要是知道自己和岳大哥稀里糊涂的行了好事,失了女子名节,非找岳大哥拼命不可。
遮掩好脖子上的吻痕,苏苏这才安心,然后发觉自己浑身酸痛,哪都不舒服。昨天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吃完晚饭没多久,整个人就昏昏沉沉的,浑身发热发烫,心跳地特别厉害,岳大哥也好像失去了往日的理智,两人居然荒唐到在厅堂的桌上行了好事……
呃,真是羞死人了!
可是,事情已经发生了,不能当做什么也没有发生啊,案发现场还是要打扫一下的。
苏苏起床洗漱完后,拿着簸箕和扫把去了厅堂。推门而入,就见锅碗瓢盆碎了一地,那是岳大哥干的好事,幸亏昨晚没有扎到脚,否则就搞笑了。苏苏红着脸,扫着地,忽然从凳子底下扫出来一个香囊,米黄色的底子上面绣着一对彩色的鸳鸯,绣工精细,栩栩如生,一看就是出自名家之手。
这东西肯定不是自己的,那是岳大哥的吗?不怎么像!岳大哥看上去虽然很斯文,却不喜欢文人雅士的东西,行事作风跟大哥有点像,大大咧咧雷厉风行的,颇有武人之风。
那这是谁的?昨天还有陆家的两位大少爷来过,陆仪正在铺子的厅堂就被自己气走了,根本没机会进入到后院,他的大哥倒是进来过。
回忆起陆仪元的打扮,这个香囊倒是跟他很相配,应该是他的东西没错,可能是临走时不小心掉下来的吧。
苏苏将香囊捡起收好,抬头掠过长台上陆仪正带来的龙骨车,想了想,将两样东西放在一起,都是陆家的东西,到时请人一起送回去吧。
与此同时,陆仪正火急火燎地冲回了县衙,一头栽进主薄的房里,翻起了黄溏县的档案。没多久,就找到了林家的户籍,打开来一看,上面赫然写着,户主林成,四十岁,妻江汝烟,三十九岁,长子林源,二十岁,次女林苏苏,十五岁。三年前,林成夫妇不明原因失踪。至此,下落不明。
这户人家果然透着古怪,林氏夫妇是二十年前从京城迁来此地定居的,平时无以为生,就靠着微薄的家底过日子。在黄溏县没有亲朋好友,所以打听不到什么消息。问了林家老宅的邻居,打听到了林成的一些外貌特征,跟祖父所描述的样子有七八分相似,只是没机会见到本人,所以不能确定他的手上是否有那颗红痣。
邻居们从来没有见过林成舞刀弄枪,所以不知道他是否身怀武艺。但是,自己曾经因为借酒非礼苏苏,被林源打过一顿,现在细细回忆起来,他三两招就制服了自幼习武的自己,绝对不是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弱书生。且大家都没听过林源曾经拜师学艺,由此推断,他的武艺源自林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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