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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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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颂德,我没那么伟大,再说,这也是我应该做的。”就是你没那个能力,不事生产,我才得一肩扛起上官家族的重担。上官崇嗣内心呐喊著。

    上官崇翰一脸痞样,头也没梳,衬衫扣子也没扣好,全身上下只能用邋遢两字来形容。

    “老弟,不瞒你说”当上官崇翰要靠近他时,马上被他挡了下来。

    “等等,你多久没洗澡了?”天啊,要不是看在他是他哥哥的份上,他一定会叫警卫来泼他两桶水、丢块肥皂给他,要他好好把自己冲个干净。

    “洗澡?”上官崇翰扳著手指,算道:“一二三四还好啦,只有四天而已!”

    四天而已?!亏他说这句话时能脸不红、气不喘。他双眼腥红、皮肤腊黄,满子诩是浊臭的酒气,多待在他身边一秒,铁定会被他散发的那股恶臭给熏得不支昏倒。

    “有什么屁就快放吧,说完之后,马上给我离开,我还有很多事要办!”他严声喝道。

    上官崇翰笑得卑贱,厚著脸皮说:“我知道,你这儿的空气不适合我,我也不可能待太久的,你以为我爱来呀!我是想说再挡些琅来用用吧?你也晓得,台北居,大不易,在台北这种高消费的地方生活,吃吃喝喝都要用钱的。”

    身为人家的哥哥,竟然恬不知耻的把掌心翻上跟弟弟要钱,天底下也只有像上官崇翰这种窝囊废、败家子,才干得出来。

    “钱?你跟我要钱?!”他正色怒斥。“上个月我才给你五十万,怎么,这么快又花光了?”

    “你嘛帮帮忙,那一点点钱还不够我到夜店开两瓶酒、把两个妹,不到月中早就花个精光了,要不是小妈拿了三十万给我,我两天前就该跑来找你了!”他说得理直气壮,好像跟他们拿钱是天经地义的事,雷公都不敢出来劈死他。

    “你说什么?你还去跟我妈要钱?”上官崇嗣握紧拳头,如果杀死至亲不算犯罪的话,他肯定一拳打烂他的脸,送这败类早点归西。

    “小声点,才三十万你就哇哇叫,您是高贵有钱的总裁先生,我不过是个受人唾弃,没出息、没路用的米虫,让米虫醉生梦死过一辈子,没人跟你争这总裁位置,这有什么不好?你只要花点小钱,哥哥还会给你做足面子,在外头还会说你好话,你有什么好划不来的”话还没说完,一记硬拳就飞过来,当场将他打倒在地上,嘴角还渗出血丝。

    “没出息的家伙!”要是离家出走的大妈看到他这模样,不知会有多伤心。

    上官崇翰没有生气,还笑笑地将嘴角的血用手背一把抹去,一边站起来一边道:“打完了,可以给钱了吧?”

    “你能不能振作一点,现在大妈一个人在外头,说什么都不肯回来,你是她儿子,一点都不紧张、都不在乎吗?”上官崇嗣一把抓起他,扯著他的领口质问。

    上官崇翰看着他,冷冷笑道:“我妈?我妈还不是被你妈逼走的,你们这对母子可真厉害啊,乞丐赶庙公,还敢这么大声!”

    “大妈和我妈情同姐妹,从我妈进来的那一天起,她们就达成共识,要好好服侍父亲,今天大妈会离家出走,是你伤了她的心,你自己不争气,在学校打架闹事、飙车还吸毒,出了社会便三天两头闹上警局,大妈是因为你这些丢脸的行径,才没那个脸在这个家待下去,你不好好反省,还将所有的责任全推到我和我妈身上,你还算是人吗?”他细数他的不是,狠狠瞪著他。

    上官崇翰用小指抠抠耳朵,一脸不耐烦。“现在你打完也骂完了,该给钱了吧!”

    “给你钱是看在大妈和老爸的份上,该给你的,我一毛也不会少,不该给你的,我一毛也不会多给!”

    “你不给是不是?”他冲到上官崇嗣面前,想跟他呛声,但他精厉的目光,硬是把他的气势给压下去。“好,没关系,我自有我的管道。”

    说完,上官崇翰马上被他一把抓住领子。

    “听好,别再打我妈的主意,我已经派人二十四小时保护我妈,一旦发现你去打搅她,从今以后,我一毛钱也不会给你。”

    “你真的要这样赶尽杀绝?”

    “你要钱可以,只要你回来好好做事,当弟弟的,绝对不会亏待你的。”上官崇嗣替他理好衣领,拍拍肩上灰尘,然后塞了一万块到他口袋。“去洗个三温暖,再吃顿好的,等到脑筋清楚了,再好好考虑考虑我刚刚说的话。”

    “哼!”上官崇翰冷哼一声,不过,看在口袋里那十张钞票的份上,没再开口的乖乖离开。至少没有空手而归,也算是不无小补。

    走回办公桌,看到刚刚包升南留下的文件资料,上官崇嗣拿起来翻了翻,这才看到头奖得主是一位叫做郝乐蒂的女孩。

    郝乐蒂?

    好熟悉的名字,好像在哪听过,脑筋一转,他整个人豁然开朗,该不会是那过动儿田恬恬口中喊的那位郝老师吧?

    如果真是她的话,那真是老天爷在对他进行考验,她给他的印象不太好。这时,孟子的话,悄悄浮现在他脑海

    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

    ------

    郝乐蒂要与上官崇嗣共进晚餐的那一天“麻雀旅社”全体同仁抱著要嫁女儿的心态,全心帮她张罗准备,为得就是要让郝乐蒂风风光光出门,顺顺利利与上官总裁能有“进一步的关系”

    康思美虽然旅居纽约,但身为服装设计师的她,也打了越洋电话,请台北的朋友为郝乐蒂选了一件上好的名牌服饰,让她能在赴约时展现出高雅的气质。

    潘莛找来彩妆师帮她化妆,艾芝维找美发师帮她搞定三千烦恼丝,鹉姨将最珍贵的钻戒拿出来借她,鸽师父送了她一张桃花符放在包包里,鹰叔则亲自送她到指定的餐厅。

    总之,大伙共同的心愿,就是要把郝乐蒂送进豪门。

    夜晚七点,星空灿烂。

    在大家的祝福声中,郝乐蒂坐上鹰叔的车,像位受邀的小鲍主,正要到皇宫参加王子的盛宴。不过她忧喜参半,有些不知所措。

    “看你的脸,好像不怎么开心?”鹰叔见多识广,即是个微不足道的小表情,他也脑弃其全貌。

    “有、有吗?”唉,该不该告诉鹰叔?他是男生,应该比她还了解上官崇嗣心里在想什么吧!

    “你连中统一发票两百块,都能开心地大呼小叫,巴不得让全世界的人都知道,这次你成了头奖得主,还能跟鼎鼎有名的年轻企业家吃饭,却出现这样反常的表情,这会是正常现象吗?”

    厚,姜果然是老的辣!

    “鹰叔,我问你喔,如果一个女生给男生的第一个印象没有特别好,再次见面的话,有可能突然变好吗?”

    鹰叔手握方向盘,边开边想。“如果这样的话,我想那可能性应该不怎么高,怎么,你跟他见过面了?”

    话都涌到舌头了,还有不开口的道理吗?

    于是她把上回带小朋友去校外教学时,凑巧碰到上官崇嗣的事,简略地叙述一遍,谁知道才一说完,鹰叔竟然像个预言师,给了她一个锦囊妙计。

    “我还以为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崇嗣这孩子啊”鹰叔差点说溜嘴,忙改口道:“我是说这位总裁先生是很大气的人,不会去在乎这小事情的,你只要多逗他笑,让他开心,基本上,他是个很好相处的人。”

    “耶?”好神喔,怎么讲得好像是他亲生儿子般熟悉。

    “不用怀疑,鹰叔的话不会错的。”

    避他的,反正死马当活马医,听长辈的话至少出错率低,总比自己去瞎碰、瞎摸的好吧!郝乐蒂受教的点点头。

    不过上官崇嗣生活是多郁卒啊,为什么鹰叔会这样建议呢?

    大概是那些位高权重的人,没人敢跟他们开玩笑,看到他们总是退避三舍,才会让他们感到孤单寂寞吧?

    哈哈,逗人开心是她的拿手绝活,这有何难?

    别忘了她是做什么的,鼎鼎有名的幼稚园一姐,红牌老师,郝乐蒂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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