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清气爽的一天,阳光很明媚,好像我的心情一样舒展。在一次佩服自己的适应能力,和猛男的初夜那次还会叫我全身散架一般疼痛,可是昨天晚上的几轮大战下来,今早我竟然先猛男起来,并且非常有精神,身体感觉非常良好,哪怕在战斗个几回合估计都不成什么问题。
“喂,那个看起来不错,咱们买点带上吧。”我推了推身边的猛男指着一边的糕点店说,一直在赶路我们多少都觉得有点无趣了,因此今天早上在非常友好和赤诚的气氛下,两个人一致决定应该在城镇里玩一玩,填补些必要的东西带着上路。
此时的猛男又换回了女人的打扮,一路和我走来招引了狂风乱蝶无数,但是竟然没有几个纨绔子弟敢真的上前调戏他。反而一边流口水的垂帘着他,一边谨慎小心的保持着安全距离,隐约还能听到有人议论东方不败和葵花派。窘,小城市还真是藏不住事情。不过如果这些人看到斗笠下面的一张脸,一定会惊艳到把前天吃的饭都吐出来。哎人们就是这样,越神秘的东西越觉得美丽,一点根据都不讲。
不过谁叫我心情怎么好那,也就不介意被怎么多好奇的人窥视。hoho想起早上起来,躺在猛男怀里看着他睡眼朦胧的醒来对上我的眼睛然后马上像个孩子一样慌乱脸红起来,我就非常开心。
猛男还真是个很别扭的同学,我也不知道该形容他像狼还是形容他像羊。明明有时候既主动又凶猛,但是事后总是一副小绵羊的表情。占足了老子的便宜,还叫人见了他马上觉得亏欠了他十足似的。
“你不是要挑糕点吗。在那傻笑什么呢?”猛男在我旁边轻轻说着,然后用手示意我去装那几种糕点,哎,才觉得他可爱就来招人厌,不过现在我的身份是他丫环,要装就彻底,非常恭敬的去称了点心,打打包,背在身后。窘这个身份最不好的就是东西全都要我来拿。
我们一边逛街一边买东西,算是把整个小城镇逛了个彻底,不过因为这个镇子真的实在是太小了,从镇子开头逛到镇子出口,总共也用不了三个小时,于是猛男决定不在折回去了,直接向前出发。
“走啊。”猛男立在我面前无奈的叫我。我坐在距离出城的城门那有一些距离的地方抱着树坚持不撒手,也不在去管什么在小姐面前该有的礼节了。显然猛男对休息一下玩一玩的认知和我不一样。才买了些吃的用的东西就又想诓骗我赶路,虽然我不知道他答应我娘了什么,但是我可不想累死累活的一路走下去,古代不是据说有一种叫马车的东西吗,我十分非常想要一辆。
“我的腿僵掉了,走不动了。”可怜兮兮的看着猛男,装柔弱啊装柔弱。
“直接说吧,是不是想我背你走。”猛男显然不相信一个刚才逛街的时候脚程还非常好的人,会突然走不动路。
“咱们买辆马车吧,不仅方便赶路还能放好多东西。”哎,赶紧提出我的正当要求。他以为被他背着就很舒服了吗,虽然我已经克服了恐高的毛病,但是风吹日晒的想当然没有在马车里舒服。这个可是摩托车和轿车的差别啊。
“那个好贵的,买了咱们就没多少盘缠了。”猛男马上表示反对,眼看就要对我进行无休止的持家再教育了,突然他好像感觉到了什么一样,瞬间拔开我抱树的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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