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来的野人?”唐天被卫兵的话一怔,看到那卫兵厌恶地捏着鼻子。随即想到:自己已经快两个月没洗澡、没换衣服。又经过了十一天暗无天日的生活,吃的又是半生不熟的东西。这怕确实是见不得人了。
不过,经过小说、电视剧熏陶的唐天马上反应过来,从包袱里故作不舍地抠出一个银币,塞给卫兵,赔笑道:“嘿嘿,这位大哥,真是不好意思,不好意思,小小意思不成敬意。”
“好了,好了,快点进去吧。”卫兵把银币塞进兜里,挥了挥手,示意唐天赶快闪人,刚刚从唐天口中涌出的臭味可把他熏坏了,再看着唐天惨白的脸色和牙缝中那带着血丝的碎肉,他现在想吐的心都有了。连搞了一个银币外块的好心情都被驱走了。
其实他不是没见到过这种情况,不过再怎么也没唐天这么恐怖的。
看着卫兵那不爽的样子,唐天暗自笑道:嘿嘿,小样,看我不恶心死你。不过他算是知道自己的邋遢了,于是进了城门,随便找了一家客栈花了三个银币洗了个澡,把全身上下,里里外外都仔细地洗了一遍,又让伙计去买了几件平民的衣服,美美地吃了一顿早餐,才施施然走出了客栈。
“啊!回味啊,这豆腐脑的味道太好了!”站在客栈门口,唐天摸了摸鼓起的小肚子,舔了舔嘴唇,闭着眼睛感叹道。一个多月没吃过正常食物了,从茹毛饮血的生活一进化,真是再普通的食物都是美味啊!
然后盘算着自己身上的49枚金币、22银币和93铜币,唐天决定先逛逛街,看看有什么好东西没,同时也能更好地了解一下这个世界。因为他接收到的记忆并不完全,很多地方都没有了。
走在人潮拥挤的大街上,唐天忽然注意到了平安城的建筑看起来竟然都是一整块石头一样。不过瞬间他就反应过来,这肯定是法则的功劳了。看来这个世界的人还是很有才的嘛,一点都不像那些小说写地弱智啊,这技术商业化做的不错嘛。不过莫非这是因为我们黄种人更加nb一些?想到这,唐天的嘴角乏起了一丝微笑。
哦,兵器店。恩,是该买点装备了,待我进去瞧瞧。唐天看着挂着王氏兵器店名字的店子想道。
兵器店的生意很不错,因为平安城靠近法兽森林,明帝国大部分晶核都是通过平安城出来的,所以这聚集了一大批靠晶核谋生的人。自然武器、防具市场就是很大的了。
平安城也正是因为这样才发展起来的,而且它又离唐帝国不远,很多唐帝国独有的东西要在平安城才能买到。所以贸易发达的平安城也就成了明帝国西部最大的城市了,就算跟全国其它23城市相比也毫不逊色。每年明帝国将近税收的二十分之一都是它提供的,由此可见这座城市的重要与繁荣!
进了兵器店,唐天看着那反射出明晃晃的亮光的武器。唐天的血马上就沸腾开来,男人的好战因子一下子就点燃了。要知道地球最彪悍的时候也就摸过菜刀了,哪能像现在这样没有刀具管制的爽啊。看谁嚣张了,只管砍,当然这还是要砍得赢才行的,砍不赢跑过去送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