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及白色、俏皮的休闲布鞋。
我就这么牵着她的手,去那座山上。在这个并不十分炎热的城市里。山因为一些绿色而让人心旷神怡。并没有感觉到过多的炎热。山,是绿色的。
她是蓝灰色的,我是没有颜色的。
我们在山上坐着,偶尔说话。并没有打破山的和谐,以及鸟类的鸣叫。夏季,鸟类的鸣叫。
我们慢慢的抱在一起。然后开始接吻。然后我们的眼泪开始流下。她说,我爱你,即使你不爱我了,即使以后不记得我了,我也不会怪你。我只要现在。我说,不会的,我们就这么抱着。眼泪开始忍不住流下来。
拥抱,接吻,又拥抱,又接吻。
下山的时候朋友晴碰见我们问小可,昨晚是七夕,崇有没有送你玫瑰花?她俏皮的朝她嘘着。我没看到。后来晴告诉我的。
凌笑着说,你小子找到了个好女人。我笑。淡淡的。
我送她回家。
而后,我去流浪,从这个城市流浪到那个城市。我也记得她在七夕晚上那肆无忌惮的眼神,还有水蜜桃味道的冰激凌,以及她的拥抱,吻。
我给她写信,似乎从来没有哪个女子让我这么担心、挂念。
就是没有,她是第一个。也是第一个我对着她的面说我喜欢她的女子。
我根本无法忘记她,以及低低哭泣,含糊不清的:即使她忘记我我也不后悔。
我又回到了那个城市。晴说,小可经常找我,说你的事,问你的事。
我很欣慰,豁然开朗的感觉,隐晦的东西已经不能完全地把我埋没,我露出了脑袋的骨骼。
小可我没有找到。晴说,崇,她已经不爱你了。忘记吧。
淡淡的笑,梅花潭水一般。我淡漠。其实我在爱着她。
我记忆里的七夕在朝我招手,那是一种潜伏着的感情。而后我爆发了,她却远远离去。
感情怨不得谁,我知道的。
我把文字残忍的展现在白色的纸上,渗透着缕缕的血丝,煞眼般的窒息着我的脑子。
而后,我寻找她,她已经走掉。而七夕的记忆就在那个城市里那个人的脑海里停留。
街道依旧浮华,灯依旧绚丽。我依旧行尸走肉般行走。
我爱的人已经离开,过完七夕,只是一种停留。
或者是我,或者是小可。
凌叹息着说,你栽了。眼睛里淡淡的忧伤,我又开始怀念小可婴儿蓝的眼球。那么的望着我。
离开了,我也走过了。
记忆的枷锁已经把我禁锢,我开始流浪,开始划破手指看着血流,残忍地写下那些窒息的文字。
黑夜,黑色的眼睛在寻找光明。
婴儿蓝的眼睛,我呆滞的眼睛在纷涌的人群中寻找着。
这个夏季,我依稀记得,事情我依稀记得,时间我依稀记得。
迷糊般的记得。
后记:谨以此文献给我曾经挚爱的小可,还有我的朋友凌、晴。他们都记得有个流浪着的写文字的崇。
2005年7月14日凌晨1点于宝石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