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间宽阔的、天花板低低的、铺着白色瓷砖的房间,吊在顶上的荧光灯把房间照得透亮。六张不锈钢桌子一字摆开,每张桌子都和房间一头的倾倒槽相连。其中五张桌子空着,安吉拉。布莱克的尸体躺在第六张桌子上,尸体正在解剖,两位警察局的病理学家和莫里斯俯身对着尸体。
莫里斯平生见过许多尸体解剖,但他作为外科医生参加的尸体解剖通常是不同的。今天,这两位病理学家开始解剖之前花了将近半个钟头来检查尸体的外表和拍照,他们把大量注意力集中在伤口的外表以及他们称之为伤口的“外延撕裂”表面上。
其中一位病理学家解释说这伤口表明是由钝器造成的。器具没有割破表皮,而是顶住表皮,在绷紧的地方顶出一道裂口,然后戳了进去,但起先顶破的那块表皮始终稍前于钝器在深处捅出的伤口。他们还指出,有几处皮肤上的汗毛被硬捅入了伤口——这进一步证明伤口是钝器所为。
“是什么样的钝器?”莫里斯曾问过他们。
他们摇摇头。“还无法知道。我们得查看一下穿透深度。”
穿透深度是指凶器进入身体的深度。确定穿透深度很困难:皮肤是有禅性的,往往会反弹成原来的形状,皮下组织在死亡前和死亡后会发生移动。所以这是费功夫的事。莫里斯累了,他的双眼作痛。过了一会儿,他离开解剖室,走到隔壁的警署实验室,那姑娘手袋里的东西部摆在实验室的一张大桌子上。
三个人在做检查工作:一个在辨认物件,一个在做记录,还有一个在贴标签。莫里斯一声不吭地看着。大多数东西都是很普通的:口红、连镜小粉盒、汽车钥匙、皮夹、卫生纸、口香糖、避孕药、通讯录、圆珠笔、眼影水、发夹,还有两包火柴。
“两包火柴,”一位警察拉长声音说“上面都有机场玛丽娜饭店的标记。”
莫里斯叹了口气。他们这么慢悠悠地耐心检查着,这不会比解剖尸体的工作好受多少。他们真以为他们这样能找到什么吗?他觉得这慢条斯理的例行公事简直无法忍受。珍妮特罗斯把这种不能耐心等待、急于要采取决定性行动的行为称为“外科医生病”有一次,在研究室考虑第三阶段候选人——一个名叫沃莉的女人——的一次会议上,莫里斯强烈争辩要把她做为手术候选人,尽管她有一些其它的问题。罗斯曾放声大笑,说这是“冲动失控”的表现。当时,他真想杀了她解解心头之恨,他的这种要杀人解恨的心情在埃利斯站出来说话的时候并没有平静下来。埃利斯以一种不偏不倚的冷静语气说,他也认为沃莉大大不适合做手术候选人。莫里斯感到被人当面泼了一盆冷水,尽管麦克弗森说他认为这个候选人有一定的价值,并且应该能够列入“可能候选人”名单并保留一段时间。
冲动失控,他想,去她妈的。
“机场玛丽娜饭店,嗯?”一个警察说“那不正是空姐们呆的地方吗?”
“我不清楚,”另一个警察说。
莫里斯几乎什么也没听见。他揉揉眼睛,决定再喝点咖啡,他已连续三十六小时没合眼了,也撑不了多久了。
他离开房间,上楼去找煮咖啡器。这楼里肯定有咖啡。即便警察也要喝咖啡,每个人都喝咖啡。接着,他停下脚步,打了个寒战。
他对机场玛丽娜饭店有所了解。到了一个滑稽的小个子英国人,这个人曾在医院作了一次讲座,他告诉外科医生说手术很快就将由另一个世界的外科医生来做了——他将用机器人的手和卫星发送的信号来工作。这个看法虽显得不可思议,但他的外科同行都对此感到不安起来。
“哈斯凯尔西面的弗恩特拉高速公路上,两车相撞,交通受阻。计算机显示时速为十八英里。”
他发觉自己正专心听着交通信息报告。计算机或不是计算机,这都无所谓,但交通信息报告对住在洛杉矶的人来说是至关重要的。你自然会学着注意交通报告,就像这个国家其它地方的人会自然而然地注意天气预报一样。
莫里斯是从密歇根搬到加利福尼亚的。刚到这里的头几个星期,他曾问过人家某天晚些时候的气候会怎样或第二天的天气怎样。对他来说,这是初来乍到者能问的最自然的问题,也是打破尴尬的自然话题。但他得到的是人们惊奇不解的眼色。之后,他认识到自己到了世界上寥寥可数的几个对天气不感兴趣的地方之一——这里的天气变化不大,人们很少谈论它。
但是汽车就截然不同了!这可是一个你不得不着迷的话题。对于你开什么样的车,你如何喜欢它,车是否可靠,你的车有些什么问题等等,人们总是兴趣盎然。同样,开车的经验,糟糕的交通,你发现的捷径,你经历的事故等等,也总是受欢迎的话题。在洛杉矶,任何与汽车相关的事都是严肃的,你花多少时间和精力都是值得的。
他想起一位天文学家曾经说过的话,这句话是对洛杉矶人的这种极度愚蠢的最好证明。天文学家说假如火星人来看洛杉矶,他们很有可能会得出这样的结论:汽车是这个地区的主要生命形式。而从某种意义上说,他们的结论是正确的。
他把车停在机场玛丽娜饭店的停车场,随后走进饭店的大厅。这房子就像它的名称一样不协调,带有加利福尼亚那种古怪的混合特征——这里有点像塑料加霓虹灯的日本酒店。他径直走进酒吧,里边黑乎乎的,下午五点就差不多没什么人了。远处角落里有两位空姐,她们边喝边交谈着;一两个生意人坐在酒柜旁,酒吧招待自己则呆呆地望着空中。
莫里斯在酒柜旁坐下。招待走过来时,他把本森的照片推过柜台。“你见过这人吗?”
“想喝点什么?”
莫里斯敲敲照片。
“这是酒吧,我们只卖酒。”
莫里斯开始感到奇怪。这是他开始动手术时偶尔会有的一种感觉,感到自己像是电影里的一个外科医生,是某种很有戏剧性的东西。此刻他成了一个私家侦探。
“他叫本森,”莫里斯说“我是他的医生,他病得很厉害。”
“他得了什么病?”
莫里斯叹了口气。“你以前见过他吗?”
“当然,见过好多次。哈里,是吗?”
“是的,哈里本森。你最后一次见到他是什么时候?”
“一小时以前。”招待耸了耸肩。“他得了什么病。”
“一种严重的脑病。重要的是要找到他。你知道他去哪儿了吗?”
“脑病?别胡说。”招待拿起照片,借着酒柜后面灯箱里闪出的灯光仔细看了看。“是他,不会错,但他把头发染黑了。”
“你知道他去哪儿了吗?”
“他看上去不像是病人。你肯定你是——”
“你知道他去哪儿了吗?”
长时间的沉默。招待露出了严厉的神情。“你他妈的不是医生,”他说“你给我滚开。”
“我需要你的帮助,”莫里斯说“时间紧迫。”说着他打开皮夹,拿出他的身份证和信用卡以及所有上面写有医疗部门的证件。他把这些证件摊在酒柜上。
招待连看都不看一眼。
“警察也在找他,”莫里斯说。
“我知道,”招待说“我知道。”
“我可以把警察叫来帮我审问你,你可能是他杀人的同谋。”莫里斯觉得这话听上去不错,至少听上去挺有戏剧性的。
招待拣起一张卡,朝它乜斜了一眼,随后又放下卡。“我什么也不知道,”他说“他有时来这儿,就这些。”
“他今天去了什么地方?”
“我不知道,他和乔一起走的。”
“乔是谁?”
“机械师。在联航值晚班的。”
“联合航空公司?”
“是的,”招待说“听我说,这个怎么——”
可莫里斯早已离开。在饭店大厅里,他打电话给研究室并通过总机接通了安德斯上尉。
“我是安德斯。”“听着,我是莫里斯,我在洛杉矶,我有本森的线索。大约一小时前,有人在机场玛丽娜饭店的酒吧里看到过他。他同一个为联航工作的名叫乔的机械师一起走了。上晚班的机械师。”
片刻的沉默。莫里斯听到对方铅笔的刷刷声。“明白了,”安德斯说“还有别的什么吗?”
“没了。”
“我们立即派车过来,你认为他去了联航的机库?”
“很可能。”
“我们马上派车过来。”
“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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