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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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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天早晨,我们一起用早餐,福尔摩斯说道:“华生,恐怕我只好去一次了。”

    “去一次?!上哪儿?”

    “到达特穆尔,去金斯皮兰。”

    我听了并不惊奇。老实说,我本来感到奇怪的是,目前在英国各地到处都在谈论着一件离奇古怪的案件,可是福尔摩斯却没有过问。他整日里紧皱双眉,低头沉思,在屋内走来走去,装上一斗又一斗的烈性烟叶,吸个没完,对我提出的问题和议论,完全置之不理。报刊经售人给我们送来当天的各种报纸,他也仅仅稍一过目就扔到一旁。然而,尽管他沉默不语,我完全清楚地知道,福尔摩斯正在仔细考虑着什么。当前,人们面前只有一个问题,迫切需要福尔摩斯的分析推论智能去解决,那就是韦塞克斯杯锦标赛中的名驹奇异的失踪和驯马师的惨死。所以,他突然声称,他打算出发去调查这件戏剧性的奇案,这不出我所料,也正中我下怀。

    “要是我不妨碍你的话,我很愿和你一同去。”

    “亲爱的华生,你能和我一同去,那我非常高兴。我想你此去决不会白白浪费时间的,因为这件案子有一些特点,看来它可能是极为独特的。我想,我们到帕丁顿刚好能赶上火车,在路上我再把这件案子的情况详细谈一谈。你最好能把你那个双筒望远镜带上。”

    一小时以后,我们已坐在驶往埃克塞特的头等车厢里,一顶带护耳的旅行帽掩住福尔摩斯那张轮廓分明的面孔,他正在匆匆浏览他在帕丁顿车站买到的一堆当天报纸。我们早已过了雷丁站很远,他把最后看的那张报纸塞在座位下面,拿出香烟盒来让我吸烟。

    “我们行进得很快,”福尔摩斯望着窗外,看了看表说道,”现在我们每小时的车速是五十三英里半。”

    “我没有注意数四分之一英里的路杆,”我说道。

    “我也没注意。可是这条铁路线附近电线杆的间隔是六十码,所以计算起来很简单。我想你对于约翰斯特雷克被害和银色白额马失踪的事,已经知道了吧。”

    “我已经看到电讯和新闻报道了。”

    “对这件案子,思维推理的艺术,应当用来仔细查明事实细节,而不是去寻找新的证据。这件惨案极不平凡,如此费解,并且与那么多人有切身利害关系,使我们颇费推测、猜想和假设。困难在于,需要把那些确凿的事实——无可争辩的事实与那些理论家、记者虚构粉饰之词区别开来。我们的责任是立足于可靠的根据,得出结论,并确定在当前这件案子里哪一些问题是主要的。星期二晚上,我接到马主人罗斯上校和警长格雷戈里两个人的电报,格雷戈里请我与他合作侦破这件案子。”

    “星期二晚上!”我惊呼道,”今天已经是星期四早晨了。为什么你昨天不动身呢?”

    “我亲爱的华生,这是我的过错,恐怕我会发生很多错误,而并不象那些只是通过你的回忆录知道我的人所想象的那样。事实是,我并不相信这匹英国名驹会隐藏得这么久,特别是在达特穆尔北部这样人烟稀少的地方。昨天我时时刻刻指望着能听到找到马的消息,而那个拐马的人就是杀害约翰斯特雷克的凶手。哪知到了今天,我发现除了捉住年轻人菲茨罗伊辛普森以外,没有任何进展。我感到是该我行动的时候了。不过,我觉得昨天的时间也并没有白白浪费。”

    “那么说,你已经作出了分析判断。”

    “至少我对这件案子的主要事实有了一些了解。现在我可以对你一一列举出来。我觉得,弄清一件案子的最好办法,就是能把它的情况对另一个人讲清楚。此外,如果我不告诉你我们现在掌握什么情况,我就很难指望得到你的帮助。”

    我向后仰靠在椅背上,抽了一口雪茄,福尔摩斯俯身向前,用他那瘦长的食指在他左手掌上指点着,向我说明引起我们这次旅行的事件的梗概。

    “银色白额马,”福尔摩斯说道“是索莫密种,和它驰名的祖先一样,始终保持着优秀的记录。它已经是五岁口了,在赛马场上每次都为它那幸运的主人罗斯上校赢得头奖。在这次不幸事件以前,它是韦塞克斯杯锦标赛的冠军,人们在他身上的赌注是三比一。然而它是赛马嗜好者最爱的名驹,而1且从未使它的爱好者落空,因此,即使是这样的悬殊的赌<font color=#007f00>注,1赌注三比一是指比赛或打赌时,赢时只拿对方一份,输时则给对方三份。——译者注</font>也有巨款押在它身上。所以,设法阻止银色白额马去参加下星期二的比赛,显然同许多人的切身利害息息相关。

    “当然,在上校驯马厩所在地金斯皮兰,人们都知道这种事实,所以,对这匹名驹采取了各种预防措施来保护它。驯马人约翰斯特雷克原是罗斯上校的赛马骑师,后来因体重增加,才另换他人。斯特雷克在上校家做了五年骑师,七年驯马师,平时的表现是一个热心肠的诚实仆人。斯特雷克手下有三个小马倌。马厩不大,一共只有四骑马。一个小马倌每天晚上都住在马厩里,另外两个就睡在草料棚中。三个小伙子的品行都很好。约翰斯特雷克已经结婚,住在离马厩二百码远近的一座小别墅里。他没有孩子,有一个女仆,生活还算舒适。那个地方很荒凉,在北边半英里以外,有几座别墅,是塔维斯托克镇的承包商建造的,专供病人疗养以及其他愿来呼吸达特穆尔新鲜空气的人住用。向西二英里以外就是塔维斯托克镇,穿过荒野,大约也有二英里远近,有一个梅普里通马厩,是属于巴克沃特勋爵的,管理人名叫赛拉斯布朗。荒野其他方向则异常荒凉,只有少数流浪的吉卜赛人散居着。这件祸事发生的星期一晚上,基本情况就是这样。

    “这天晚上,象平常一样,这些马匹经过驯练,刷洗,马厩在九点钟上了锁。两个小马倌到斯特雷克家去,在厨房里用过晚饭。第三个小马倌内德亨特留下看守。九点过几分以后,女仆伊迪丝巴克斯特把内德的晚饭送到马厩来,这是一盘咖喱羊肉。她没有带饮料,因为马厩里有自来水,按规定,看马房的人在值班时,不能喝别的饮料。因为天很黑,这条小路又穿过荒野,所以这个女仆带着一盏提灯。

    “伊迪丝巴克斯特走到离马厩不到三十码时,一个人从暗处走出来,叫她站住。在提灯的黄色灯光下,她看到这个人穿戴得象个上流社会的人,身穿一套灰色花呢衣服,头戴一顶呢帽,脚登一双带绑腿的高统靴子,手拿一根沉重的圆头手杖。然而给她印象最深的是,他的脸色过分苍白,神情紧张不安。她想,这个人的年龄恐怕要在三十岁以上。

    “&quot;你能告诉我这是什么地方吗?&quot;他问道,&quot;要不是看到你的灯光,我真想在荒野里过夜了。&quot;

    “&quot;你走到金斯皮兰马厩旁边了。&quot;女仆说。

    “啊,真的!真好运气!&quot;他叫道,&quot;我知道每天晚上有一个小马倌独自一人睡在这里。或许这就是你给他送的晚饭吧。我相信你总不会那么骄傲,连一件新衣服的钱也不屑赚吧?

    &quot;这个人从背心口袋里掏出一张叠起来的白纸片,‘务必在今天晚上把这东西送给那个孩子,那你就能得到可以买一件最漂亮的上衣的钱。&quot;

    “他这种认真的样子,使伊迪丝大为惊骇,赶忙从他身旁跑过去,奔到窗下,因为她惯于从窗口把饭递过去。窗户已经打开了,亨特坐在小桌旁边。伊迪丝刚刚开口要把发生的事告诉他,这时陌生人又走过来。

    “&quot;晚安,&quot;陌生人从窗外向里探望着说道,&quot;我有话同你说,&quot;姑娘发誓说,在他说话时,她发现他手里攥着一张小纸片,露出一角来。

    “&quot;你到这里有什么事?&quot;小马倌问道。

    “&quot;这件事可以使你口袋里装些东西,&quot;陌生人说道,&quot;你们有两骑马参加韦塞克斯杯锦标赛,一匹是银色白额马,一匹是贝阿德。你把可靠的消息透露给我,你不会吃亏的。听说在五弗隆距离赛马中,贝阿德可以超过银色白额马一百1码,你们自己都把赌注押到贝阿德身上,这是真的吗?&quot;

    “&quot;这么说,&quot;你是一个该死的赛马探子了!&quot;这个小马倌喊道,&quot;现在我要让你知道,在金斯皮兰我们是怎样对付这些家伙的。&quot;他跑过去把狗放出来。这个姑娘赶紧奔回家去,不过她一面跑,一面向后望,她看到那个陌生人还俯身向窗内探望。可是,过了一分钟,亨特带着猎狗一同跑出来时,这个人已经走开了,尽管亨特带着狗绕着马厩转了一圈,也没有发现这个人的踪影。”

    “等一等,”我问道,”小马倌带着狗跑出去时,没有把门锁上吗?”

    “太好了,华生,太好了!”我的伙伴低声说道“我认为这一点非常重要,所以昨天特意往达特穆尔发了一封电报查问这件事。小马倌在离开以前把门锁上了。我还可以补充一点,这扇窗户小得不能钻进人来。

    “亨特等那两个同伙小马倌回来以后,便派人去向驯马师报信,把发生的事情告诉他。斯特雷克听到报告以后,虽不知道这里面实在的用意是什么,却非常惊慌。这件事使他心神不安,所以,斯特雷克太太在半夜一点钟醒来时,发现他正在穿衣服。斯特雷克对他妻子的询问回答说,因为他挂念这几骑马,所以一直不能入睡,他打算到马厩去看看它们是<font color=#007f00>1弗隆:英国长度单位,等于八分之一英里。——译者注</font>否一切正常。斯特雷克的妻子听到雨点嘀嘀嗒嗒地打在窗上,央求他留在家里,可是他不顾妻子的请求,披上雨衣就离开了家。

    “斯特雷克太太早晨七点钟一觉醒来,发觉她丈夫还没回来,急忙穿好衣服,把女仆叫醒,一同到马厩去了。只见厩门大开,亨特坐在椅子上,身子缩成一团,完全昏迷不省人事,厩内的名驹不知去向,驯马师也毫无踪影。

    “她们赶快把睡在草料棚里的两个小马倌叫醒,因为他们两个人睡得非常死,所以晚上什么也没听到。亨特显然受到强烈麻醉剂的影响,所以怎么也叫不醒他,两个小马倌和两个妇女只好任亨特睡在那里不管,都跑出去寻找失踪的驯马师和名驹。他们原以为驯马师出于某种原因把马拉出去进行早驯练,可是他们登上房子附近的小山丘向周围的荒野望过去,没有看到失踪的名驹的一点影子,却发现一件东西,使他们预感到发生了不幸事件。

    “离马厩四分之一英里远的地方,斯特雷克的大衣在金雀花丛中曝露出来。那附近的荒野上有一个凹陷的地方,就在这里他们找到了不幸的驯马师的尸体。他的头颅已被砸得粉碎,分明是遭到什么沉重凶器的猛烈打击。他股上也受了伤,有一道很整齐的长伤痕,显然是被一种非常锐利的凶器割破的。斯特雷克右手握着一把小刀,血块一直凝到刀把上,很明显,他与攻击他的对手搏斗过,他的左手紧握着一条黑红相间的丝领带,女仆认出来,那个到马厩来的陌生人头天晚上就戴着这样的领带。亨特恢复知觉以后,也证明这条领带是那个人的。他确信就是这个陌生人站在窗口的时候,在咖喱羊肉里下了麻醉药,这样就使马厩失去了看守人。至于那失去的名驹,在不幸的山谷底部泥地上留有充足的证明,说明搏斗时名驹也在场。可是那天早晨它就失踪了,尽管重价悬赏,达特穆尔所有的吉卜赛人都在注意着,却一点消息也没有。最后还有一点,经过化验证明,这个小马倌吃剩下的晚饭里含有大量麻醉剂,而在同一天晚上斯特雷克家里的人也吃同样的菜,却没有任何不良后果。

    “全案的基本事实就是这样。我讲时把一切推测都抛掉了,尽可能不加任何虚饰。现在我把警署处理这件事所采取的措施向你讲一讲。

    “受命调查该案的警长格雷戈里是一个很有能力的官员。要是他的禀赋里多少再有一点儿想象力,那他准会在那门职业中得到高升。他到了出事地点,立刻找到了那个嫌疑犯,并把他逮捕起来。找到那个人并不难,因为他就住在我刚才提到的那些小别墅里。他的名字,好象叫菲茨罗伊辛普森。他是一个出身高贵、受过很好教育的人,在赛马场上曾挥霍过大量钱财,现在靠在伦敦体育俱乐部里作马匹预售员糊口。检查他的赌注记录本,发现他把总数五千镑的赌注押在银色白额马败北上。被捕以后,辛普森主动说明他到达特穆尔是希望探听有关金斯皮兰名驹的情况,也想了解有关第二名驹德斯巴勒的消息。德斯巴勒是由梅普里通马厩的赛拉斯布朗照管的。对那天晚上的事,他也不否认,可是却解释说,他并没有恶意,只不过想得到第一手情报而已。在给他看那条领带以后,他脸色立时变得苍白异常,丝毫不能说明他的领带是怎样落到被害人手中的。他的衣服很湿,说明那天夜晚曾冒雨外出,而他的槟繟e木手杖上端镶着铅头,如果用它反复打击,那它就完全可以作武器,使驯马师遭到如此可怕的创伤致死。可是从另一方面看,辛普森身上却没有伤痕,而斯特雷克刀上的血迹说明至少有一个袭击他的凶手身上带有刀伤,概括地说,情况就是这样。华生,如果你能给我一些启发,那我就非常感激你了。”

    福尔摩斯以他那种独特的能力把情况讲述得非常清楚,使我听得入了神。尽管我已经知道了大部分情况,我还是看不出这些事情互相之间有什么关系,或这些关系有些什么重要意义。

    “会不会是在搏斗时,斯特雷克大脑受了伤,然后自己把自己割伤了呢?”我提出了看法。

    “可能性很大,十有八九是如此,”福尔摩斯说道“这样的话,对被告有利的一个证据就不存在了。”

    “还有,”我说道“我现在还不知道警察的意见是什么。”

    “我担心我们的推论正和他们的意见相反,”我的朋友又拉回话题说,”据我所知,警察们认为,菲茨罗伊辛普森把看守马房的人麻醉倒以后,用他事先设法复制好的钥匙打开马厩大门,把银色白额马牵出来。显然,他是打算把马偷走的。马辔头没有了,所以辛普森必然把这个领带套在马嘴上,然后,就让门那么大敞着,把马牵到荒野上,在半路碰到了驯马师,或者是被驯马师追上,这样自然就引起了争吵,尽管斯特雷克曾用那把小刀自卫,辛普森却没有受到丝毫伤害,而辛普森则用他那沉重的手杖把驯马师头颅打碎。然后,这个偷马贼把马藏在隐蔽的地方,要不就是在他们搏斗时,那骑马脱缰逃走,现在正漂泊在荒野中。这就是警察们对这件案子的看法。尽管这种说法是不大可靠的,可是所有其它解释则更是不可能的了。不管怎样,只要我到达现场,我会很快把情况查清的,在这以前,我实在看不出我们如何能从当前情况向前跨进一步。”

    我们到达小镇塔维斯托克时,已经是傍晚时分了。塔维斯托克镇就象盾牌上的浮雕一样,坐落在达特穆尔辽阔原野的中心,车站上已有两位绅士在等候我们,一位身材高大,面容英俊,生着鬈曲的头发和胡须,一双淡蓝色的眼睛炯炯发光。另一个人身材矮小,机警异常,非常干净利落,身穿礼服大衣,脚上是一双有绑腿的高统靴子,修剪整齐的络腮胡子,戴着一只单眼镜,这个人就是著名的体育爱好者罗斯上校。前一个人则是警长格雷戈里,他已经誉满英国侦探界了。

    “福尔摩斯先生,你能前来,我真感到高兴,”上校说道,”警长已尽一切力量为我们探查,我愿尽一切力量设法为可怜的斯特雷克报仇,并重新找到我的名驹。”

    “有什么新的进展吗?”福尔摩斯问道。

    “很抱歉,我们的收获很少,”警长说道“外面有一辆敞篷马车,你一定愿意在天黑以前去看看现场,我们可以在路上谈一谈。”

    一分钟以后,我们已经坐在舒适的四轮马车里,轻捷地穿过德文郡的这个古雅的城市。

    警长格雷戈里满脑子都是情况,滔滔不绝地讲个没完。福尔摩斯偶尔问一问,或插一两句话。我颇感兴趣地注意倾听这两位侦探的对话,罗斯上校则抱臂向后倚靠着,帽子斜拉到双眼上。格雷戈里把他的意见系统地说了出来,几乎和福尔摩斯在火车上的预言完全一样。

    “法网已把菲茨罗伊辛普森紧紧套住,”格雷戈里说道,”我个人相信他就是凶手;同时,我也认识到证据还不确凿,如有新的进展,很可能推翻这种证据。”

    “那么斯特雷克的刀伤又是怎么回事呢?”

    “我们得出的结论是,在他倒下去时自己划伤的。”

    “在我们来这里的路上,我的朋友华生医生也是这样推测的。这样的话,情况就对辛普森不利了。”

    “那是毫无疑问的了。辛普森既没有刀,又没有伤痕。可是,对他不利的证据却是非常确凿的。他对那匹失踪的名驹非常注意,又有毒害小马倌的嫌疑,他还在那晚暴雨中外出,并且有一根沉重的手仗,他的领带也在被害人手中。我想,我们完全可以提出诉讼了。”

    福尔摩斯摇了摇头。

    “一个聪明的律师完全可以把它驳倒,”福尔摩斯说道,”他为什么要从马厩中把马偷走呢?假如他想杀害它,为什么不在马厩内动手呢?在他身上发现有复制的钥匙吗?是哪家药品商卖给他的烈性麻醉剂?首先,他一个外乡人能把马藏到哪里?况且还是这样一匹名驹?他要女仆转交给看马房少年的那张纸,他自己又是怎么解释的呢?”

    “他说那是一张十镑的钞票。他的钱包里确实有一张十镑的纸币。不过你所提的其他疑难问题并不象你所想象的那么难于解决。他在这一地区并不是一个陌生人。每年夏季他要到塔维斯托克镇来住两次。麻醉剂可能是从伦敦带来的。这把钥匙,既已达到使用目的,也许早已扔掉。那匹名驹可能在荒野中的坑穴里或在一个废旧矿坑里。”

    “至于那条领带,他怎么说的呢?”

    “他承认那是他的领带,可是却声称已经遗失了。不过有一个新情况足以证明是他把马从马厩中牵出来的。”

    福尔摩斯侧耳倾听着。

    “我们发现许多足迹,说明有一伙吉卜赛人在星期一夜晚来到距发生凶杀案地点一英里之内的地方。星期二他们就离开了。现在,我们假定,在辛普森和吉卜赛人之间有某些协议,在辛普森被人追赶上时,他不是可以把马交给吉卜赛人吗?现在那匹名驹不是可以仍在那些吉卜赛人手中吗?”

    “这当然可能。”

    “正在荒原上搜寻这些吉卜赛人。我也把塔维斯托克镇周围十英里以内每一家马厩和小房屋都检查过了。”

    “听说,就在附近不是还有一家驯马厩吗?”

    “对,这一点我们当然不能忽视。因为他们的马德斯巴勒是打赌中的第二名驹,名驹银色白额马的失踪对他们非常有利。传说驯马师赛拉斯布朗在这个比赛项目中下了很大赌注,再说,他对可怜的斯特雷克并不友好。不过,我们已经检查了这些马厩,没有发现他和这件事有什么关系。”

    “辛普森这个人和梅普里通马厩的利益没有什么关系吗?”

    “完全没有关系。”

    福尔摩斯向后靠在车座靠背上,谈话中断了。几分钟以后,我们的马车已停在路旁一座整齐的红砖长檐小别墅前,相距不远,穿过驯马场,是一幢长长的灰瓦房。四外是平缓起伏的荒原,铺满古铜色枯萎的凤尾草,一直延伸到天边,只有塔维斯托克镇的一些尖塔偶尔把荒原遮断。再向西去,还有一群房屋遮断荒原,那就是梅普里通的一些马厩。除了福尔摩斯以外,我们都跳下车来。福尔摩斯仍仰靠在车座靠背上,双目远望着天空,出神地凝思着。

    我过去碰了碰他的胳臂,他才猛然跳下车来。

    “对不起,”福尔摩斯把身体转向罗斯上校,罗斯上校正惊奇地望着他,福尔摩斯说道“我正在幻想。”他的双眼发出异样的光彩,尽力抑制着兴奋的心情,我根据以往的经验,知道他已经有了线索,但想不出他是从什么地方找到那线索的。

    “也许你愿意立刻就到犯罪现场去吧?福尔摩斯先生,”格雷戈里说道。

    “我想我还是先在这里稍停一停,查清一两个细节问题。我看,斯特雷克的尸体已经抬回到这里了吧?”

    “是的,就在楼上。明天才能验尸。”

    “他在你这里服务多年了吧?罗斯上校。”

    “对,我一直觉得他是一个出色的仆人。”

    “警长,我想你已经检查过死者衣袋里的东西并列了清单吧?

    “我把东西都放在起居室里,你如果愿意看,就去看吧。”

    “那太好啦。”

    我们都走进前厅,围着中间的一张桌子坐下来,警长打开了一个方形锡盒,把一些东西放在我们面前。这里有一盒火柴,一根两英寸长的蜡烛,一支用欧石南根制成的adp牌烟斗,一个海豹皮烟袋,里面装着半盎司切得长长的板烟丝,一块带金表链的银怀表,五个一英镑金币,一个铝制铅笔盒,几张纸,一把象牙柄小刀,刀刃非常精致、坚硬,上面刻着伦敦韦斯公司字样。

    “这把刀子很奇特,”福尔摩斯说着,把刀拿起打量了一会,”我想,刀上有血迹,这就是死者拿着的那把刀子吧?华生,这样的刀子你一定很熟悉吧。”

    “这就是我们医生所说的眼翳刀,”我说道。

    “我也这样想。刀刃非常精致,是作非常精密的手术用的。一个人带着这样的小刀在暴雨中外出,又没有把它放到衣袋里,这倒是很奇怪的事。”

    “我们在他的尸体旁边找到这把小刀的软木圆鞘,”警长说道“他的妻子告诉我们这把刀原本放在梳妆台上,他在走出家门时把它带上了,这本来不是一件得手的武器,可是或许在这种时刻这是他能拿到的最好武器了。”

    “非常可能。这些纸是怎么回事呢?”

    “三张是卖草商的收据。一张是罗斯上校给他的指示信。另一张是妇女服饰商的三十七镑十五先令发票,开仆人是邦德街莱苏丽尔太太。发票是开给威廉德比希尔先生的。斯特雷克太太告诉过我们,德比希尔先生是她丈夫的朋友,往来信件有时就寄到她这里。”

    “德比希尔太太倒很阔绰呢,”福尔摩斯看了看发票说道,”二十二畿尼一件衣服可不算便宜罗。不过,这里没有什么可查看的了,我们现在可以到犯罪现场去了。”

    我们走出起居室,一个女人正在过道等着,她走上前来,用手拉了拉警长的衣袖。这个女人面容憔悴,瘦削,显出近日来颇受惊吓。

    “你抓到他们了吗?你找到他们了吗?”她气喘吁吁地说道。

    “没有,斯特雷克太太。不过福尔摩斯先生已经从伦敦到这里来帮助我们,我们一定尽全力去破案。”

    “不久以前我肯定在普利茅斯一座公园里见过你,斯特雷克太太,”福尔摩斯说道。

    “不,先生,你弄错了。”

    “哎呀!我可以发誓。你那时穿着一件淡灰色镶舵鸟毛的外套。”

    “我从来没有一件这样的衣服,先生,”这个女人答道。

    “啊,这就完全清楚了,”福尔摩斯说道,道了一下歉,就随着警长走出来了。走不多远,便穿过荒原来到发现死尸的地点,坑边就是曾经挂着大衣的金雀花丛。

    “我听说,那晚并没有风,”福尔摩斯说道。

    “没有,但是雨下得很大。”

    “既然是这样,那么大衣决不是被风吹到金雀花丛上,而是有人放到这里的。”

    “对,是有人挂到金雀花丛上的。”

    “这倒很值得注意。我发觉这里有许多足迹。不用说,从星期一夜晚起,有好多人到过这里。”

    “在尸体旁边曾经放了一张草席,我们大家都站在席子上。”

    “太好了。”

    “这袋子里有斯特雷克穿的一只长统靴,菲茨罗伊辛普森的一只皮鞋和银色白额马的一块蹄铁。”

    “我亲爱的警长,你真高明!”福尔摩斯接过布袋,走到低洼处,把草席拉到中间,然后伸长脖子伏身席上,双手托着下巴,仔细查看面前被践踏的泥土。”哈!这是什么?”福尔摩斯突然喊道。这是一根烧了一半的蜡火柴,这根蜡火柴上面裹着泥,猛然一看,好象是一根小小的木棍。

    “不能想象,我怎么会把它忽略了。”警长神情懊恼地说道。

    “它埋在泥土里,是不容易发现的,我所以能看到它,是因为我正在有意找它。”

    “怎么!你本来就料到可能找到这个吗?”

    “我想这不是不可能的。”

    福尔摩斯从袋子里拿出长统靴和地上的脚印一一比较,然后爬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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