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 /> 她记起那次从狼群死里逃生之后,她在马背上与陆承渊的对话。
不为什么,不就是没有理由。
想来也是,她集所有缺点于一身,她既不漂亮又不温柔,更没有才情,甚至有时还很让人讨厌,有什么理由让人喜欢呢?
可是他竟然喜欢她,为了那句“爷想你了”,他千里迢迢从阿木尔草原来到了漠桑。
按照这个逻辑,可以理解成,他毫无理由地喜欢她,所以他包容了她的所有缺点?
怎么想都觉得好像在做梦一样。
“丫头,你有喜欢的人吗?”端伟岸看着她笑问。
佟书瑶回过神,一只手撑在床边,支着下巴,眨巴着眼睛望着端伟岸。
“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感觉?大王,您经验丰富,给我传授传授。”
端伟岸再次笑逐颜开,慈爱地捂着她的手,轻轻叹了口气。
“喜欢一个人呀,是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见不到的时候会十分地想念,见到了又紧张。看到她高兴你也会高兴,看到她难过,你比他还难过。和她待在一起,就算什么也不说,什么也不做,也会觉得很快乐。”
好似遇到了知音一般,端伟岸突然打开了话匣子,此刻精神特别好。
心思转了一下,佟书瑶笑嘻嘻地道,“大王,您如果不介意,就给我讲讲冬儿吧,您那么喜欢她,她一定是个很特别的女子。”
“你想知道?”端伟岸眼神温暖地看着她。
“嗯。”佟书瑶重重地点了点头。
端伟岸似陷入了回忆一般,头往后靠了靠,目光没有焦距地望向某一处,叹了口气。
“冬儿和秋儿姓纳兰,是阿尔善的大姓,那一年,酋长夫人突然生了一对漂亮的公主,这是多大的喜事儿啊,阿尔善欢庆了几天几夜呢。”
“冬儿生来就像是属于冬天,安静而温柔,所以取名叫冬儿,秋儿就要闹腾得多,她们的性格好像在出生时就已经决定,即使长大了,也没有多少改变。”
佟书瑶张大了嘴巴,好半响才合上。
“原来是这样,我竟然忘了她们是孪生姐妹,一直傻呼呼地以为她们出生的季节不同,所以一个叫冬儿,一个叫秋儿,既然是孪生姐妹又怎么可能出生在两个季节呢?我真是秀逗了我。”
端伟岸笑了笑,接着道,“漠桑与大齐有所不同,向来注重教育,无论男女,到了一定的年龄都要读书。各个部落的王子公子长到五岁便会被送到皇城来一起学习。我们天天一起读书,也算得上是青梅竹马。”
想不到漠桑虽然是个小国家,却思想先进,没有重男轻女的思想,没有女子无才便是德的说法,不但主张一夫一妻,还支持女子接受教育。
在古代来说,这真是一个女子的天堂啊!
她突然间想到,他爹当初带着她逃选的时候,说要带她来漠桑,不会就是因为这个国家男女平等的制度吧?
“那您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冬儿的呢?”她接着进行采访。
端伟岸抿着淡淡的笑,再次陷入了回忆。
“我也不知道,总之,就是喜欢了。父王也了解我的心思,当时是认可的。因为冬儿贤良淑德,当得起王妃的大任。漠桑有一个习俗,男子如果要娶心仪的女子,就会请手巧的绣娘亲手为她做一件衣服。如果女子同意嫁给男子,就会穿上这件衣服。我知道冬儿喜欢海棠花,那时候我满心欢喜地画了花样,请来绣娘做了这件衣服,心里想象了无数遍,她穿上之后会是什么样子。可是最后,我竟连送出去的机会都没有。”
说到最后,就变成了一声叹息。
佟书瑶低头看了看身上这件衣服,起先不知道这上面绣的什么花,现在仔细一看,这不就是海棠花吗?
“这件衣服对您有这么珍贵的意义,我穿上实在是不应该,对不起,我会脱下来还给您的。”
端伟岸笑了,拍拍她的手背。
“丫头,我早说过了,这件衣服送给你。衣服跟人也讲究缘分的,你穿上它有几分像冬儿,这就是你与这件衣服的缘分。当我看到你穿上这件衣服的那一瞬间,我真的好像回到了很多年以前,好像那时我还年轻,冬儿就站在我的面前一样。这种感觉许久都不曾有过了,你重新带给了我这种久违的感觉,我把衣服送给你做答谢,这不是很公平吗?”
“可是……”
“不要可是了,这件衣服放在我这里这么多年,我其实并不好过。它不仅承载了我对冬儿的思念,还有对秋儿的愧疚。它时常压得我喘不过气来。”
端伟岸的语气突然变得沉重起来,脸上也有了一丝悲苦。
佟书瑶不懂了,这件衣服是准备送给冬儿的,又怎么会牵扯到秋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