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献出生命,到底是一种怎样的感情。她除了那双异常冷然清澈的眼睛,究竟有什么特别值得的地方。
她自此又变回了形只影单。该吃的吃,该睡的睡,不见得有多伤心。于是我想,我还是对的,死的那个不过是个异类,是个傻子。他宁肯丢掉性命也要保住的人,转眼间便已将他忘怀。我心中不由冷笑。
可是后来我发现自己还是错了。她没有一刻忘记过他。她为他留在了金陵,守着他为她种的樱花树,一住就是三年。她每日更勤奋地习武,她开始读许多书,她甚至开始跟同僚说话。她在努力适应这份朝不保夕的生活,她在用自己的每一分力量坚强地活下去。她异常珍惜自己的生命,因为那是他用自己的命换来的。
就这样,我年复一年地把目光投在她的身上,却忘了最终会赔上自己。她的眼睛里却永远没有我。我明白她不是一个一味强势就可以得到的女子,因为她本身够强。要得到她,只能靠坦诚。可这恰恰是我所没有的。我对所有的人都宣称自己叫沐风亭,如沐春风、亭亭如盖。久而久之,连我自己都信了。我这样一个连真名都不能相告的人又如何对她坦诚。
那日在风凌渡,我故意接近她。如果我不是观察了那双眼睛这么多年,绝对不会看出她眼中的不耐烦。我却觉得很有趣,甚至隐隐有些兴奋。因为这是我第一次,能够不戴面具出现在她面前,我终于可以对着她笑。可是我忘了,这么多年,笑也是我的面具。而她不愧是樊叔一手培养的,对我,她自始自终都没有信过。哪怕我救过她的命。
蜀山之上,我们碰上了雪崩。那一瞬间我几乎没有任何思考的余地,我只知道我要抓住那只手,不惜任何代价地抓住那只手。那一次,她与顾安对决,我想过她死在我面前的情形。毕竟,按常理来说,顾安的武功好过她不止一线。可这次,我不敢想象她会消失在我面前。我对自己说,这是我欠她的,我毁了她的保护神。
我以为我救了她,有足够的能力保护她,就可以代替顾安。可我终究不能,因为她认识了唐欢。我从她的眼睛里重新看到了光彩和希望,我不得不承认这样的眼神比冷淡生动得多。
毒杀李义是楚怀卿的主意,可我最终还是没有反对。只是那天在樱花榭,我忍不住问她愿不愿跟我走。她当时已经听到了唐欢已有婚约的流言,却仍是拒绝了。在唐门的时候,我就知道她身上有璧琉珠。明知自己在利用她,我却对自己说没有关系,她不会有事。事后,我还是可以带她走。
大婚当晚,我隐在暗处。原来她一开始就知道这是一个局,甚至李义也只是将计就计。我终究低估了他们。李义自然没有碰她,我说不清是失望还是松了一口气,只知道自己必须带她走。所以,我明知那也许就是最后的机会,还是答应了她的条件,放过李义。李义居然威胁我,如果她有事,他会踏平整个赤焰。可笑,我认识她那么多年,甚至比顾安还早,可是我从未挡在她的身前,光明正大地护过她。我知道自己没有机会了,过去没有,将来也不会有。因为唐欢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