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摸出个小本子小铅笔,写字邀请两个妹妹去梧桐轩。不过据他所猜测,明菲应该不会去的。
果然,明菲脸上露出歉意为难,柔声道,“午间出来时,我母亲的身子有些不大爽俐,就不去母妃那里了。四哥代我跟母妃告罪吧。”
明湛自然是笑着点头,带着明雅回去,明淇只得恨恨的瞪了明湛几眼,忍下了她那暴脾气。
不一时,明艳也从闺房出来透气。
明艳十四岁,比起刚发育的男人婆明淇和仍圆圆嫩嫩的明湛,明艳身段儿亭亭,乌发似云,走路时纤腰如春柳,带着轻盈的风情,身上有淡淡的香。
赐婚的圣旨已经颁下,明艳运气不错,虽然庶出,不过生母早逝,幼时便养在王妃膝下,年长请封时,卫王妃为她筹划,得封郡主。
嫁妆自然不必明艳操劳,只是一些嫁妆还是要女孩儿自己动手。
这几日,明艳都在闺房里埋头刺绣,如今出关。
明艳送了明湛一个宝蓝色的荷包,上面绣着两只偎在一处的小野鸳鸯,小野鸳鸯头顶并蒂莲花,下踩绿色碧波。且不说针线如何,单这喻意,就不是该送给弟弟的吧。
明艳见明湛捏着荷包不说话,有些羞涩,“这是我做的第一个荷包,给四弟戴着玩儿吧,四弟,你可别嫌弃啊。”
明湛拉开姐姐的手,见指尖儿上几处浅红的针眼儿,顿时心疼起来,摩挲着摇摇头。
卫王妃从明湛手里接过,想夸几句,实在不知道从何夸起,遂笑道,“你们姐妹,除了明雅喜欢女红,都是平平。我看你也不必做了,叫房里的大丫环细细做上几个好的留用就是。”
明艳被指婚为福昌长公主第三子,姑妈家的表兄。给姑妈做媳妇,总好过外人。
明艳眼睛很亮,含着对未来的无限期待,整个人透着喜气,抿嘴笑道,“倒是想亲自做几个,总是做不好,我性子又急,一急就越发做不成了。母亲,我真是宁愿理事看帐,也不愿做这个了。”
“不做就不做吧。”卫王妃是个很豁达的人,要不也养不出明淇这样的性子,笑道,“田庄铺面都已经置办齐了,你房里的丫环们都想好没?要带哪几个嫁过去,心里要有数。”
“分花、拂柳、烹茶、煮酒四个,还有孟嬷嬷一家,朱贵一家,母亲觉着如何?”明艳是个很有主见的人,不过结婚陪嫁是第一遭碰,既紧张又羞涩,还是想要卫王妃帮着把把关。
卫王妃点头道,“她们四个都是自小跟在你身边服侍的,最可靠不过,孟嬷嬷是你的奶嬷嬷,朱贵家的以前也是你身边的大丫头,很妥当。”
像卫王妃这样厚道的主母真的不多,她对待庶出子女当然不会圣母到视如己出,不过却从不刻薄。像明艳自幼在卫王妃膝下长大,卫王妃自然更多几分看重,养她长大,教她事理,如今又为她请封郡主。卫王妃不出手则已,出手则必一鸣惊人。
明艳的风光让杨妃明雅母女更加坚定的认为,跟着卫王妃是有肉吃的。
四个女儿,明淇嫡出自不必多提,将来一个郡主的帽子是跑不掉的;余下三人,明艳由王妃抚育,又是长女,破例封了郡主。一家子四个女儿,朝廷的郡主也不能跟街上大白菜似的,多了让人觉着廉价,所以明菲明雅再封郡主的机会非常小,一个郡君就到头儿了。
明菲的母亲魏妃是凤景南的心头肉,枕头风一吹,明菲的封号也不会太低。明雅却有些危险,杨妃久不承宠,明雅在凤景南跟前儿也不出挑儿,非嫡非长,别说郡君,就是封了县主也是寻常。
所以,明雅在卫王妃面前更加恭敬温驯,此时听着卫王妃和大姐姐交待婚嫁之事,虽心里羞怯,仍是悄悄的的记在了心里。她不比大姐姐在卫王妃跟前得宠,日后怕也比不得明艳,凡事必倍加留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