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处长,我读书少,现在还在念高中,不过您的话有一句语病我觉得我还是应该为您指出来!”黄鹤脸色有些难看,不过还是强压住心里的怒气道:“刚才您说我们厂的钱!我想说的是这并不是厂里的钱,而是我个人的钱。也就是说这笔钱是属于我私人所有!另外,毛毯厂虽然是一家国营企业,但是已经承包给了我父亲黄山,按照相关规定,在承包合同期间,任何开支必须经过我父亲的同意才行。我就不明白了,汇款的名字写的是我的名字,并没有写蜀中省l县毛毯厂,为什么我的私人财产突然间就变成了工厂财产了?”
很多时候,无论是国营企业,还是国家企事业单位,最讲究的便是家丑不可外扬。
郑金山的套路玩的溜,可大家伙的眼睛也是明亮的,别说他们这些轻工厅的头头脑脑,就算是车间里的工人也知道这里面的门道。
所以在黄鹤看来这位王处长显然是和稀泥来了。
只是黄鹤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这位王处长居然如此不要脸,想在钱的归属权上做文章。
如果判定这笔钱是毛毯厂所有,那么郑金山还真如黄鹤所预料的那样,顶多也就一个失责和领导不力的问题,这就不是犯罪,而是犯错了。
当然,维护轻工厅的面子黄鹤也是很理解的。
可是不能你为了维护轻工厅的面子,就把我的钱变成企业财产了吧?
“咳咳!”
王处长被黄鹤戳中软肋不由得老脸一红。
事实上在轻工厅里边就因为这笔钱的归属权问题有着很大的争议。
如果放在企业里五十万自然不够看,可如果是个人呢?
绝对是一笔无法想象的巨款。
正是如此,有人会相信黄家父子是这五十万人们币的拥有者吗?】
答案,肯定不是!
所以就有人认为,这笔钱应该是黄山通过毛毯厂的名义向社会借贷而来,虽然收款人是黄鹤但是实际上拥有者应该是蜀中省l县毛毯厂!
“这个.....据我们所了解,你的父亲黄山以前只是一名普通的毛毯厂工人,之所以能够承包毛毯厂还是因为他将你们家的房子卖掉的缘故。而你们父子俩现在所住的地方正是毛毯厂宿舍,对吗?”王处长答非所问,刚刚的尴尬瞬间就被他化解于无形,道:“而你也只是一名高中生,并没有任何的收入来源。基于这些信息,我们有理由相信这笔钱并不是你们父子的私人财产!”
既然上面派他来毛毯厂处理后续工作,王博还是做了一些调查工作的,比如黄鹤父子的基本情况就了解了不少。
当然,由于时间紧迫,对于这段时间黄鹤失踪,去广州开了个皮包公司的事情并不清楚。对于厅里面传的沸沸扬扬的资源整合思路的第一发起人,在他看来肯定是同名同姓。
一个毛都没长齐的高中生,会企业管理?
开玩笑!
“那王处长觉得这笔钱不是我们父子的,难道是有好人发善心,无缘无故支援毛毯厂的喽?...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