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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若有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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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他回话,说,“没有原因。要是有,只能说是,这女人令所有的男人都为之着迷!”

    听完这话,我也只是点头微笑。

    那一晚。

    姗姗唱了好多首歌曲。现在,我已记忆不起,她所唱的大部分歌曲的名字了。而我们交往的开始,却是在那次唱K的最后。

    当时,她就站在点唱机的前面,手里拿着话筒。她有点微醉。她说,她想邀请一个人,与她同唱。

    很出乎意料,她竟然邀请了我。至今,我还记得,我们共同演唱的那首歌曲,叫《一生所爱》。那是我们彼此心仪的开始。

    第二天晚上。她还给我打来了电话。

    她问我,“你也单身,我也单身。我们是不是可以尝试着相处一下啊?”

    我当时有些语塞,但还是应了下来。正如,那晚,那个哥们所言,“没有原因。要是有,只能说是,这女人令所有男人都为之着迷!”

    与姗姗在一起的日子,大多是在公司里面。

    而不在公司的时候,多半的情状,也和普通的情侣一般无二。吃饭、逛街、看电影……当然也少不了在一起纠缠。

    而每当我抱着她的时候,她总是喜欢将头贴在我的胸口。

    我问,“为什么?”

    她说,“这样做啊,就可以听到你的心跳,还可以知道你心底的秘密。”

    我问她,“那你在我的胸口处,听到了什么?”

    她说,“这是个秘密。”

    而这个秘密,我大概永远都不会知道了。因为在我们相处一年后,她在一次乘车出差的时候,不慎出了意外。

    当时,我并未在现场。不过,新闻报道上说,是桥梁坍塌,造成了客车车体侧翻。据说,车中,无一人生还。

    知道这消息的那一刻,我整个人都好似死过了一回。

    我想起了,我与姗姗在一起的美好时光,想到了我们生活中,最为朴实的点点滴滴。包括,与姗姗有关的,所有细微的琐事,都在我的记忆之中慢慢地变得清晰起来。

    没有姗姗的日子,真的让我倍感煎熬。我辞掉了我的工作。把自己关在了家中。我想忘记这一切,可回忆却仍旧那么真实,那么清晰。

    那时候,我已经有二十五岁了。

    对于一个出生于小县城的孩子来说,这个年纪,早该结婚生子了。而我那个时候,还尚未有对象。除了姗姗之外,很长时间,我也没再交往女朋友。

    再后来,我还是扭过母亲的死去活来,就开始一段言不由衷的相亲之旅。

    没见到杨欢前,我已经相过三次亲了。说来,那三次的相亲过程,还很滑稽,就像是黑色幽默。

    第一次相亲。

    要与我见面的,据说是一位刚刚大学毕业的女大学生。

    当时,我提早就去了约定好的那家咖啡店,并且选择了一处靠近角落的座位。目的嘛,自然是想,远远地观察观察那位女大学生。

    时间是上午的十点多钟。

    女大学生推开了咖啡店的玻璃门。比约定好的时间,晚了十分钟。

    我看到了她。

    说是大学生,可她脸上所涂抹着的那层惨白惨白的粉底,还有手指甲上那墨绿色的指甲油,以及她那花里胡哨的红黄色衣装,还是让我不感冒。

    之后嘛,之后,自然是我直接付账走人啦!把人家放了鸽子。

    第二次相亲。

    相亲对象是姨妈家的姐姐,给我介绍的。

    然而,等我见到了那个女孩后,我才发现她有眼疾的毛病。她叫刘红,眼睛很大,但却是对谁都眨个不止。这让我有点忍俊不禁。

    当然啦,这也是人之常情,算不上是“歧视”。

    第二次相亲失败后,我强烈要求母亲,要找也得找个靠谱点的。可我们母子的审美差距,还真不是一般的大。

    第三次就是个很好的例证。

    母亲拉着我,说,“人家啊,那可是个大姑娘。人长得那叫一个标致,又踏实、肯干,最合适做老婆不过啦!”

    可当我见到了那位姑娘后,就发现不对了。那是个喜欢贪小便宜的姑娘。

    照样约定,我们是在一家饭店里见的面。

    我们面对面坐着。姑娘显得有些扭扭捏捏。

    我心想,大概是初次见面,还不熟识的缘故。可等饭后,我们熟络了,我才发现这姑娘的口才,着实好得惊人。

    那时候,我就在想,母亲是不是被骗了?很大程度上,证明我这一猜想的是:这个姑娘竟然在离开饭店的时候,偷偷地把人家饭店里面的一包上未拆封的纸巾,塞进了自己的包里。

    她还以为我没看见,其实,我都看在了眼里。

    自第三次后,我就再三嘱咐母亲,不能什么人的话都轻信。而她总是说,是我不想找,所以才三番五次地挑人家姑娘的毛病。

    母亲说,“你都老大不小的人啦!找个对象,还挑东挑西的。这也不行,那个也不中!我看呐,上次的那位姑娘,就很不错。”

    当时,我无语凝噎。

    不过,还好,在第四次相亲时,我遇见了杨欢。

    初次见到杨欢的时候,我就在想,这世界上竟然还真有如此纯情的女子。不过,从当时杨欢的反应来看,她对我却并未产生多大的好感。

    那次见面后,我们仅算是相识。

    相识对于我来说,已然是很不错了。

    再之后,我们就渐渐地熟络,并成为了朋友。

    而朋友,再发展发展,就有可能成为情侣。这个也可以例证。就是,我和杨欢。

    没错,我和杨欢成为了恋人。

    可人都是复杂的动物。

    开始时,我与杨欢的相处还算融洽。然而,日子一久,我就发现,我们之间的关系,却是有点反常。

    有时候,我们会因为一顶点的小事,就吵个不休。就像见家长这件事,我觉得是时候了。毕竟已经相处近两年了。而她却总是说,“还不是时候”。之后,我们就又开始了争执。一闹就是几天。

    终于,有一天,我忍不住了。

    我对她说,“我们还是分开吧!分开对我们都好。”

    杨欢幽怨地望着我,说,“或许我们真的只合适做朋友!”

    这样,我们就又变回了朋友。

    什么样的朋友呢?

    就是那种,我们或许真的很了解对方,但却终不能走近对方的心里。

    而令我感到恼火的是,在我们分手后的数周,杨欢,她竟然与另外的一个男人走进了婚姻的殿堂。

    前些天。

    母亲告诉我,说,“就你以前的那个女朋友啊。那个叫杨欢的。人家都已经生娃啦,还是双胞胎。看人家多幸福!长辈也开心。你可得抓点紧呐……”

    是啊,她多幸福啊!

    现在的我,孤孤单单。走出房间,去便利店是一个人。回到房间,躺在床上,还是一个人。

    ——————本故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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