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在表面上看起来,东西方社会针对“文”的态度有些类似,但,本质却不同。
在东方社会“文”只不过是一个工具,而在西方社会“文” ,[这也正如法律的地位在东西方社会的差别一样],却是一种为“人”的精神。
为“人”的人文精神,讲究的是温文尔雅的绅士风度,奉行的是实事求是的辩论原则,追求的是公正与和谐的最终现实之结果。
为工具的“文人”文化,自然喜欢去讲究唾手可得的利益,奉行甘愿为钱势所驱策的奴才主义,本着“指鹿为马”的言论方针,宣扬着“唯利是图”的作文原则,而最终追求的,也是如何成为“人上人”的仕途之梦想。
于是,我也终于明白了中国的“文人”!
余秋雨的感慨,大概也正是基于此而引发的沉重叹息。
西方的人文精神,其实并不是在主观强调“为民”的精神,当然也不会去竭力强调“为官”的精神,而是实实在在地强调着一个最本质的概念:为“人”的精神。
“为人”的精神,在西方人的眼中,是有特指意义的。
也就是说,西方人喜欢强调人性化的社会组合形式,喜欢强调人性化的法律构成形式,强调人性化的治安保障措施,喜欢强调人性化的描写与议论。
这些特质,决定了西方的人文主义精神,是建立在一个非常公正合理又合情的社会立场上来宣扬和定型的。
也就是说,西方社会的人文精神之本质,强调的是:在最普遍化的“人性”面前,人人平等。
而我们的“文人”就难说了。在东方“文人”的脑子里,平等的概念,不过是个海市蜃楼,而“人性”也不过就是个酸菜缸——这是最令中国文人们忌讳的一件事了,正所谓“酸臭文人”所以“文人”们,一见到“酸菜缸”的时候,绝大多数,估计是要掩鼻而去的。至于能留在酸菜缸的前面,并敢于津津有味儿地去尝“酸菜”的文人,自然也是与众不同,自然也是敢于忍受千夫所指也依然傲立不群的君子。
然而,喜欢吃“酸菜”并勇于一辈子都忍受“酸臭文人”之称号的正义而大气的“文人” ,自然不多,因为“学而优则仕”嘛!
在“学而优则仕”的理论之教育下成长起来的所谓“文人” ,要是有良心那才怪了,要是喜欢讲“人性”那也一定是太阳从西边出来了,要是喜欢一辈子扛着个“酸臭的菜缸”而著一辈子文,绝大多数也都属于仕途不甚得意的文人[这是中国的文化史证明过的]。
我们的绝大多数“文人”真正缺乏的不是文采,也不是学识,更不是勤奋与否的问题,而是在针对泛化的“人性”时,是否给与了“人性”以足够的尊重?是否针对“人文精神”以最虔诚的敬意?不过也或许,在他们的主观上,竭尽全力地想去排斥人文精神也说不定。
文人之“向” ,若取正道则近“人文”之正,若取邪道则达“瘟人”之境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