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拳,身周忽然亮起一种青色的光芒,在这种青光下,那可怕的速度又开始复苏,陈睿从攻击转为了招架,继而又变成躲闪。
青光是风系魔法加速术,与“斗篷人”一样,洛蒙的魔法施展同样不需要咒语,只不过加速术竟然无法完全抵消迟缓的效果,让他暗暗心惊。
魔法相消的效果就在于魔力的精纯和魔法力的高低,尽管洛蒙的力量层次要高于陈睿,但魔法力的“纯度”却远远不及,如果单看土系魔法的精纯程度,魔界只怕没有人能比得过拥有土元素之心的陈睿。
可惜陈睿自身对于魔法一窍不通,能放出的土系魔法全靠土元素之心的力量,无论是等级或是时间都有限,否则动不动来个瞬发高级魔法,那些邪法师、役魔统统不要混了。
眼看迟缓术的时间快要到了,陈睿又是一挥手,这回竟然是增益魔法:石肤术!
风系魔法的加速术能够提高速度,但会降低防御能力,这种石肤术恰好能够增强防御力,但偏偏还有一个“副作用。”就是大大降低移动速度。
洛蒙眉头紧皱,这个对手的魔法力量极其纯净,连续对他叠加施展了种魔法,竟然全部有效,这个石肤术可谓相当的“阴险。”使洛蒙的速度又降了下来。
陈睿的魔法并没有结束,第三个魔法再次发了出来,洛蒙就觉得周围的泥土都陷下了一层,身体的重量骤然增加一倍——重力术!
重力术已经是陈睿所能施展出的最高级魔法了,洛蒙的速度优势在这种魔法下被限制到了最低,眼神多了几分凝重,这个人施展魔法的速度很快,根本没有念诵咒语,要么魔法造诣已经达到极其精深的程度,要么……就是王族的精通天赋!
土系精通……莫非是别西卜一族?
洛蒙可不是什么好惹的角色,手中已经多出两把刀来,眼中泛起杀机。
两人攻防来往,一时不相上下,此时迟缓术和重力术的效果开始消失,只是石肤术依然存在,洛蒙左眼掠过淡淡寒芒,全身气势大盛。在陈睿的解析之眼中,洛蒙的实力骤然发生了变化,c+!魔王巅峰!这个家伙果然能自如地控制战斗力!
达到魔王巅峰的洛蒙速度更快了,同一种魔法在短时间内反复使用的效果会大大降低,而且陈睿根本来不及施展魔法,锐利的刀风已临近身体,只得一个瞬间移动闪避开来。
洛蒙的身影迅疾闪动,接近了过来,双刀如电,编制成一道密集刀网,朝陈睿罩了下去。就在这时,陈睿身周忽然出现了一个半透明的水晶圆罩,那足以将钢铁切割成碎片的刀网落在这圆罩上,竟然丝毫无损。
洛蒙双手化作万千残影,以陈睿的眼力竟然看不清手的动作,如果不是防护罩传来承受高速攻击的“嘶嘶”声音,还会以为是幻觉——就算是使用大魔王实力的帕格利乌,速度也不过如此而已!
闪灵!这一定就是阿西娜曾说过的,贝利尔王族的最著名的血脉天赋!
贝利尔王族的三种天赋:邪王之眼、风系精通和闪灵。“闪灵”的天赋,使得号称“懒惰”的贝利尔一族拥有凌驾于所有王族之上的可怕速度!
一直以来,陈睿利用超级系统力量,都稳稳压过同层次的强者一截,甚至可以越阶挑战,如今见识到洛蒙的实力,才知道人外有人,天外有天。魔界之中强者如云,就算是魔王级,也不过是中层实力罢了。
人应该自信,但不能自满,如果目空一切,那么前进的道路将会更加崎岖。
防护罩渐渐抵受不住,出现了蜘蛛网般的无数细微裂痕,陈睿暗忖这番打招呼兼练手也差不多了,再继续下去,就只能利用炎龙杀那种大招拼命了,连忙叫道:“等等!洛蒙,你真的认不出我了?”
洛蒙被陈睿叫破真名,眉头一皱,停下手来,但杀气没有丝毫收敛,反而越来越浓烈。能认出他的,不是朋友,就是那些不死不休的敌人,他可不记得有这么一个精通魔法或是别西卜王族的朋友。
陈睿摘下了脸上的面具,不过这回他使了个心眼,用的是地球上的那副面貌,也就是“李察”的样子:“用你的左眼好好看看,是否还记得我?”
洛蒙左眼亮起淡淡的光芒,仔细打量着他,露出异色,随即又变成了疑惑:“我从未见过你!你究竟是谁?”
果然是这样!陈睿心中暗喜,差点来一句“还记得大明湖畔的夏雨荷吗”(囧)……
在西琅山时,他曾被洛蒙看破,如今技能晋为“真.敛息”时,洛蒙的邪王之眼已经无法看穿了,同样的道理,伊莎贝拉也无法看透他隐藏的实力。
洛蒙伸了个懒腰,力量却隐隐有爆发的征兆:“我可不记得勾引了你的女人,我给你十秒钟,如果不能给我一个满意的回答,那么我只好干掉你了。”
“我的女人就算站在你的面前,你也不敢勾引。”陈睿撤去防护罩,手掌开始现出淡淡的光芒,“还记得这个吗。”
说着,他虚空朝洛蒙身侧斩下,破元刀威力已经今非昔比,尽管只是虚斩,但凌空的刀气却在洛蒙的身边的地面上留下一道深痕。
洛蒙眼睛一亮,似乎想了起来,只是印象中那个人的实力并非是……
“要不我们再赌一次,赌我今天能不能从你手上逃脱?”陈睿笑了笑,左手中指上多出一个戒指来,扬了扬。
这话落在洛蒙的耳中,只觉十分耳熟,看到“暗黑之意志”时,终于确定了自己的猜测。注视着那张逐渐变化最终定格为眼熟的面孔,洛蒙略一思索,杀气终于渐渐撤去。
严格地说,这个男人并不算真正意义的朋友,只是朋友的“亲密”朋友,但至少不是敌人。
“我的朋友,你真是太伤我的心了。”洛蒙的刀瞬间不见了,手中不知何时已经换成了一瓶酒,扔了过来,“记得我上次曾送给你一枚激情指环,你居然没有戴,那可是我们友谊的象征。”(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