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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珊妮,别闹,这儿不是房间。”霍宇轩有些儿生气了,看到父亲和母亲从一楼的卧室里走出来,连保姆张姨也闻声而来,他更是脸发热了。
“宇轩,抱她上去。”父亲霍伯庸皱着眉头,严肃地说道,“一个生日宴,有必要喝那么多酒吗?”
“还不是和卓尔不群那三兄弟闹的。”母亲方美琴也露出了不满的脸色,望着霍宇轩,很认真地说道,“你们两个该生个孩子啦。做了母亲,她就不会那么胡闹了。”
“好的。”霍宇轩点着头,一把抱起特别沉重的妻子,往楼梯处走去。忽而,他回过头对张姨说道,“麻烦你来帮她收拾收拾。”
“好的,大公子。”张姨跟了上来。
“宇轩,宇凡又去哪儿了?”霍伯庸冷峻的声音紧随而来。
“应该和朋友去玩了吧。”霍宇轩抱着妻子,双手发软,而爬楼梯更是让他累得够呛,他实在是没心情去管其他事情了。
“宇凡才刚工作,还年轻,哪有那么快就收得了玩心啊。”方美琴忙来圆场,挽起丈夫的手臂,往房间走去,“晚了,休息吧。”
“就是你惯坏了他。”霍伯庸边走边埋怨着,“他从国外回来后,有几天是在家的呀?”
“是,是,是我的错。”方美琴带着些许撒娇的口气说着,把丈夫带回了房间。
霍宇轩靠在床边,看了看已经睡得昏昏沉沉的妻子,复杂的心情实在是难以言表。
“啊,那女孩,那本子!”霍宇轩猛地想起了撞到自己的女孩及她遗留下来的厚厚的笔记本,他一咕噜地从床上站起来,把睡袍拉紧,往书房处走去。
他的书房,古朴而典雅。靠近窗边的那面墙上,是大大的书架,里面摆满了书籍。而书架边的一张雅致的白色桌子上,放着一个蓝色的精致而小巧的花瓶,花瓶里插着一枝鲜红的玫瑰。在花瓶旁边,摆放着一把小提琴。
他从保安送上来的公文包里拿出了那本厚厚的笔记本,坐到那张宽大却精致的红木书桌前,打开那雅致的台灯,在柔和的灯光下,细细地看着那笔记本的封面。封面上,竟然是一个站着的看着大海的长发女孩的背影,那长发,似乎在随风翻飞着。看着,看着,他有些发愣了。
“看,还是不看?”他的手翻向笔记本。瞬间,他的手停在了空中,他的心纠结着。不能看啊,这是别人的隐私。他一连摇着头。猛地,他站了起来,想离开书房。忽地,他又回过头来,看着笔记本上那长发翻飞的女孩背影。恍惚中,撞到他的那女孩就浮现在了他眼前。那如雏菊般美丽的眼睛,那如海般幽深的眼睛,是怎样地使他内心难以平静啊!
“杨斯若,请原谅我啊!”他快步走回到书桌前,重重地坐下来,用力地翻开了那笔记本,像是在表明他要看的心意已决一样。
映入他的眼帘的是他之前已经看过的“杨斯若”和“2003、9、12”的字眼。
他颤抖着右手翻开了笔记本的第一页,真的正如他所料,这是杨斯若的日记本!这一页的第一行,赫然写着“2003、9、12星期五晴”。
好奇心战胜了道德感,霍宇轩望着那一笔一划、大大的、端端正正的带着稚嫩气息的文字,情不自禁地闯入了一个少女的世界里。
远哥哥,你知道我今天有多开心吗?因为我收到了你的信。
唉,我真不知道用什么词语来形容我快乐的心情哪,谁叫我才是个刚上初一的小姑娘呢。我一定要好好地练习写作文,好给你写漂亮的信。
自从你去上大学以后,我就觉得好无聊啊。妈妈说我怎么老是无精打采呢?琳琳说我和她一起玩时老是心不在焉,她说我一定是在想你,听了,我觉得脸都发烫呢。
是呀,以前,你常常来找我玩,现在你去读大学了,我的好伙伴就少了一个,就只剩琳琳了。我该怎么办呢?
今天,和琳琳经过书店时,我看到了一本好厚好厚的日记本,我就想,为什么我不可以开始写日记呢,就可以和远哥哥在日记本里聊天啊。所以,我就跑回家,把我小猪罐里的15个银币拿了出来,又跑回书店里买了那本日记本了。琳琳说我是个小疯子了,怎么舍得花那么多钱买个本子呢?呵呵。
远哥哥,以后我就在日记本里和你说话了哟。
霍宇轩认真地读着这些稚嫩的文字,不禁莞尔,那个叫杨斯若的小女孩就那么经常地躲在自己的小世界里,和他的远哥哥说着每天发生的一些细小的事情,那认真劲儿真可爱!
读着读着,忽然,一则日记吸引住了他的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