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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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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然你再去多买两桶好了。”这样就不会不够吃了吧?

    黄以安胀红一张圆脸。“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意思是你根本就不该吃半口冰。”冰品会伤害他的喉咙。每回他吃完冰,声音总会沙哑个一、两个礼拜。

    他做出一脸无辜的表情。“要不然”犹豫地“分一桶给你好了。”

    以安忍不住翻翻白眼。“叶予风,你明知道我在减重!”他圆圆的脸挥汗如雨,因情绪起伏而震动的胸膛几乎将衬衫钮扣绷到最高点。

    他依然满脸笑容。“哦,那我就省起来了。还有,我不是叶予风啦。”

    黄以安斜一只眼睨他。“天底下还有哪个男人像你这么爱吃冰?”

    “什么?我只有偶尔才吃好吗?”通常他都是在专辑录制好后,才一次吃个过瘾,反正接下来会有很长一段休息时间,因此不怕声音暂时性地哑掉。毕竟,吃冰品是他少数的不良嗜好之一,再要放弃,人生就真没意思了。

    “你化成灰,我都认得你。”听起来好像在形容踩不扁的蟑螂。

    他向上举起两只还拎着冰淇淋桶的手臂“真的,我不是叶予风,刚刚那两个女学生说我一定不会是。不信,你看”只是她们早已走远,他也没了证据。

    原地转了圈,他拦住一对刚从唱片行里买了“寻她”后,走出来的年轻情侣,指着自己道:“哈**沂且队璺纾?枰?以谀忝堑?d盒上签名吗?我很乐意喔。”

    年轻的小情侣错愕了半晌,留着小胡子的年轻男人对他的女朋友说:“我没听错吧,这个人说他是叶予风?”

    小女朋友配合地说:“我还是阿妹勒。”

    两人大笑,手牵着手离开他们的视线。

    预料中的结果让他忍不住再次哈哈大笑,眼泪都冒出来了。“瞧,我就说吧!”

    黄以安摇了摇头。“真不知道这是什么道理,亏这么多人都声称是你的忠实歌迷,我真要怀疑起这几周的流行歌曲排行榜是不是弄错了名次。”

    戴着棒球帽的叶予风--是的,他正是货、真、价、实的叶予风本人--收起嘻皮笑脸后,换上了一个莫测高深的表情。

    “恭喜了,以安,你一手塑造的那个忧郁深情的家伙太过成功了。每个人都买他的帐,真是不简单。”他边说边往他们停车的地方走去。

    “你在说什么傻话,予风!真正让你成功的原因,是因为你有一副好嗓子。”走到停车处时,黄以安拿出车钥匙,遥控解开防盗锁,打开车门。

    “不,好嗓子到处都有”他低低地说。

    黄以安没有听到他最后这句话,因为他急着要把车子开走,以免违规停车被开单。

    叶予风直接坐进前座,等黄以安也坐进驾驶座后,便掀开其中一盒冰淇淋的盒盖,拿起自备的大汤匙挖了一勺,急急塞进嘴里。哇!好冰。

    以安睨他一眼。“芒果优格?”

    “不,是酒酿黑樱桃。”他最喜欢的口味。说着,又挖了一大匙。

    该死!那也是他最喜欢的口味。“留一半给我。”

    很贼的“你不是在减重?”再挖一大匙放进嘴里,让舌头完全感受到冰淇淋在嘴巴里融化的快乐。

    “嗯”黄以安的表情因为处于挣扎状态中而扭曲起来。“嗯”“听起来好像便秘,别挣扎了。”叶予风说“我的芒果优格会留一半给你。”

    以安咆哮,伴随着车引擎的发动。“我对芒果--过、敏!”

    “喔,那你怎么还买芒果口味?”叶予风挑起眉。

    “那是你交代我买的。”少年痴呆啊?

    “耶?”楞了楞,表情呆滞。

    “你说你要开发新口味。”往右手边偷瞄一眼,可恶!他又挖了好大一匙。

    “是吗?”咽下嘴里的冰淇淋后,叶予风将酒酿黑樱桃的冰淇淋桶盖起来,转而打开另外一桶芒果优格。

    用他吃冰淇淋专用的大汤匙舀了一大口后放进嘴里。

    黄以安边开车边留意他的表情。

    吞咽后,叶予风又挖了一匙放进嘴里含在舌上,品尝着新滋味。“嗯嗯嗯嗯。”“怎么样?”

    “很好吃。”说着,又吃了一大口。

    以安松了一口气。那么,这表示他的酒酿黑樱桃可以保住了?“咦!你继续吃你的芒果优格啊。”干嘛把盒盖盖起来?这么快就吃过瘾了?

    “以安,我发现了一件事。”他突然很正经地道。

    “什么事?”突然间,黄以安脑门一阵发麻。

    叶予风重新打开酒酿黑樱桃的盒盖,快速地挖了满满一汤匙,送进嘴里,然后满足地笑道:“我想我是个很念旧的人。”酒酿黑樱桃,万岁!

    黄以安差点没心脏病发兼吐血。

    他身边这男人,多大年纪了?二十八岁,快三十了耶。

    却还是一点都没个稳重的样子,还是这么、这么淘气,几乎、几乎就跟五年前他遇到他时没什么两样。

    有时候他都不禁要怀疑起自己,当年怎么会被那个学生模样的大男孩所感动--尤其是,在他不唱歌的时候?

    *  *  *  *  *  *  *  *

    六年前,黄以安已是唱片界里小有名气的一号人物。

    他所培植的新人,不管是在音乐界或演艺界,即使不是大红大紫,至少也都能闯出一定的知名度。

    渐渐的,三十来岁的他,逐渐赢得一个演艺圈中伯乐的称号。

    那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要有媲美伯乐的眼光,除了本身的天赋外,不知得累积多少经验,才有办法从沙砾中淘洗出金子或者蒙尘的珍珠。当然,多少也得凭借一点运气,否则不管在沙砾中淘了多久,最后淘出来的还是没有价值的砂石。

    这是个星光汇聚的年代,但是许多闪亮的星星常常只是一颗划过天际的流星,很耀眼,却不能持久发光。生命很短。

    黄以安的母亲是一个过气的演员,年轻时曾经担纲某电视剧的第一女主角。当时许多人都以为从此她将要大红大紫,平步青云。

    连带的,以安也被引介入演艺圈,当了一名小童星,还拍过几支广告,在电视剧里轧过几个小角。

    然而当年的荣景只维持了一弹指的时间。

    没几年,女红星星运不佳,小童星也从此乏人问津。

    故事收场的色调是灰色的,带了点蓝。

    以安十分清楚演艺圈里的残酷与现实。

    时常,看着自己旗下的人,他不禁会想:

    这颗星星会不会发光?

    而已经开始发光的那颗又会闪亮多久?会有多少人留意到它们的光芒?

    当星星失去了热度,不再耀眼时,还会有多少人记得在流星划过天际的那一?x那所许下的愿望?

    多年来在演艺圈中打滚的他,或许是因为看得太多,反而渐渐失去了柔软,只剩下无情的坚硬。

    然而也许是内心深处潜藏着一点点容易感伤的性格,教以安在第一眼看到那名在下着雨的杜鹃花台前,弹奏吉他、唱着温柔情歌的大男孩时,心底某种奇异的感觉像是有一股电流窜过他的脑门。

    他浑身一僵,进而留意到,尽管下着雨,但那几乎融进了雨声里的那个歌唱的声音,彷佛在宣示着某种接近永恒的诺言。

    那是一个三月天的早晨,下着雨,把绽放枝头的杜鹃打进了泥里。

    红的花、白的花、粉红的花,点缀在污黑的泥泞上。

    那大男孩没有流泪,然而那些沿着他头脸滑落的雨水彷佛即是他的泪水。

    那景象让以安看了,也觉得有点忧伤起来。

    一开始他以为男孩在学贾宝玉陪着林黛玉葬花。

    仔细一看,才知道他是在为自己哀悼。

    那时他不能明白他在悼念什么?

    多年后的今天,以安还是没有找到答案。

    五年前,他不知道当年那个大男孩--如今已然是天边一颗闪亮明星的男人--是为着什么缘故站在雨中一个人弹着吉他?

    而今,他的歌声使得沉浸在爱情中的情侣们幸福地流泪。

    他的歌声,也使得失恋的男男女女因备觉伤感而伤心饮泣。

    不管是悲伤的、欢快的,各式各样的曲风,甚至没来由的,就是令人感动地流下一缸子珍贵的泪水,牵动着人们藏得最深的情感。

    当然,叶予风的唱片大卖,也让他和唱片公司里依赖他过活的一票人等流出开心的眼泪。

    他音乐的成功建立在许多人不同情绪的泪水上。

    唯一教人摸不透的,是他自己流泪的原因。

    以安从来没有问。因为很多事情一旦掘出真相,就会失去最初当时的美感。

    以安觉得,当年那个男孩站在雨中彷佛在流泪的画面很美,他不想忘记那种感觉

    “呼哇!真过瘾!”

    耳边一声满足的叹息唤回以安飞到老远的思绪。他斜睨发出声音的人一眼,蓦地睁大一双圆圆的眼睛,惊恐地瞪着他,嘴唇颤抖“叶予风!”

    “哈你 贡坏愕矫?娜司倨鹗郑?踩皇且幻你泳你br />

    “你居然吃光了!”以安不敢置信地瞪着已经见底的冰淇淋桶。距离他吃第一口开始到现在,那不过是十五分钟的事耶!

    叶予风眨眨眼。“对呀,我吃光了。”好无辜。他只是埋头一直吃一直吃没注意到。“呃,我好像忘记留一匙了。”出于愧疚,他立即将放在车座前的另外一桶冰淇淋捧到胀红了圆脸、变成圣诞老公公的以安面前,诚恳地赔罪。

    却令以安咬牙切齿。“我、不、要、芒、果!”真是够了!

    就是这样,他才不想问当年叶予风为什么站在雨中唱歌,因为倘若问了,破坏美感不打紧,还一定会害他吐一加仑不止的血!他可不想年纪轻轻就英年早逝。

    *  *  *  *  *  *  *  *

    以安看了看手表,想确定他们不会迟到。

    先前为了予风坚持要买的冰淇淋,耽误了一点时间。

    待会儿要赶的通告虽然不是很重要,但以安这几年来在演艺圈里备受好评的原因之一,就是他很坚持自己旗下的人不可以迟到。

    很多艺人在成名之后,经常会以迟到来显示自己的身价非凡;但在以安看来,那是极不可取的。不仅浪费其它人的时间,也会打坏自己在工作人员眼中的形象。

    演艺圈是一个狭窄的世界;在这里,好事传千里,同样的,恶名也会万里远播。

    叶予风有一个令他欣赏的地方,就是即使在他初尝成功滋味之后,也从来不曾耍过大牌。他是个相当敬业,也很有自己原则的人。

    冲着这一点,以安便会庆幸自己在多年前那个三月天里,为一场雨而临时起意走进久违的校园。

    红灯了,他减缓车速。

    车子在一个十字路口前停了下来。行人可以通行的绿色人形灯志亮起。

    在路口两旁等候的行人像是两个敌对的队伍,正要定向对方,进行人质的交换。只要配上鼓声,场面就会变得很紧张。

    车里的冷气呼呼地吹,车外却一片阳光普照,热气蒸腾。

    这是个很长的红灯。

    他瞥了身旁的叶予风一眼,发现他已经把埋在冰淇淋桶里的脸抬起来--谢天谢地。

    他们的车几乎停在斑马线的边缘。

    他发现予风也在看着道路两旁的行人,交错穿越这条相当宽广的路面。

    他们都没有说话,只是沉默地看着台北城时髦的男女众生,如何在这个舞台上演一场急促而短暂的哑剧。

    啊,左边,走来了一个西装笔挺的男人,他一手插在裤袋里,一手挽着手提公文包,神采飞扬的他似乎正要赶赴一场商业会议;右手边,一个大腹便便的孕妇推着一台有顶盖的婴儿车,脚步稳健地走过他们面前;再接着是一个将衣服穿出许多流行层次的少女,耳上挂着免持听筒,嘴唇不停地动,如果没注意到她耳朵上的小玩意儿,可能会以为她是在喃喃自语。

    这景象让以安再一次觉得自己有点老了。

    尽管免持听筒已经在大街上悄悄地流行起来,然而他就是不习惯在街上对着空气里的电流说话。老式的他还是喜欢拿着手机搁在耳边大喊大吼,连买车也宁愿选择外观保守实用的国产车,因此从来钓不到年轻的美女。怪谁?

    注意力又转回路面上。

    这回由右而左走来了一个长发女子,那一头在阳光下闪闪发亮的美丽长发吸引了他的视线;正想跟予风说他从来没看过养得那么长还能那么漂亮的头发,偏过头去,却发现身旁的人脸色一僵,脸上惯有的淘气与笑谑霎时间消失得无影无踪,并且几乎在同一时间推开车门,长腿跨了出去--

    以安一愣!他们还在十字路口上,而后头跟了一长排的车,行人通行的绿色人形灯号则开始闪烁加速,警告着剩余的通行时间已经不多。

    有那么一瞬间,他想跟下车把予风拉回来。但当他看见予风追上那名长发女子时,却讶异得什么也不能做。

    因为他从来没看过予风露出那种样子的表情--一种包括了惊喜、错愕、恐惧,以及满怀不确定的表情。

    他到底看到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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