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海林集团的总部大厦时,秦蔓恩迎着纽约的风,一路撑着的笑容,终于再也忍不住的瓦解了。
噙着水光的眸子,像是暴雷乍响的午后,开始下起了大雨。
她右手轻抚着自己的肚子,左手拿着手帕擦着眼泪鼻涕,站在大厦的门外,好久好久
没有!就是没有
那个高大俊挺的身影,没有出现在大门前。
他没有追出来,也不可能会追出来她知道。
可是她就是傻,就是还期盼他能追出来呜
为什么?为什么上天要安排她爱上这样一个冷情的男人?
冷酷理智的古谕震啊是她这辈子永远的克星吧!
从小,大家就说她是个开心果,是个发光发热的快乐球。
但偏偏,她这个快乐球,爱上的却是个这样冷的男人。
可恶啊!
她忿忿地踢了人行道上的雕塑一脚,随即唉叫一声,蹲下身来,抱着脚,又痛哭了起来。
好讨厌、好讨厌!为什么上帝要让她爱上他?
又为什么让她不小心的怀了他的孩子呢?
如果她没怀孕的话,她相信自己会愿意一直当他的床伴,忍受着他在做ài时喜欢咬痛人的坏习惯,忍受着他在做ài时,边跟下属透过电话讨论公事的坏习惯,可是现在
她轻抚着肚子。
她不要孩子有个这么冷情的父亲,更不要他为了负责而娶她。
她要的只是让他爱上她啊!
她踉跄的起身。冷漠的纽约人,没有半个肯对蹲在路边,哭得半死的她,伸出友善跟关怀之手。
这样的地方,除了还有几个好友之外,已经没有任何人事物值得她留恋的了。
所以,她做出决定,要回去故乡,自己生下这个孩子,这跟她母亲当年做的事情一样。
但跟她母亲不同的是她不会拿这孩子当对付古谕震的工具的。
这孩子可以衣食无虞毕竟他父亲已经给了八十万美金,在她的爱心照料下,快乐的长大。
唉
但是,她还是不懂,事情怎么会变成今天这样子?
一开始,她只是迷恋这个男人而已。
当然不是没想过自己可能爱上他,但她却没想到这场注定要分离的爱恋,会让她心痛成这样。
他明明没有给过她任何承诺,没有给过她任何甜蜜的日子,她是为什么会去爱上一个这样冰冷无情的男人呢?
奇怪!一开始,她到底是怎么爱上这男人的呢?
犹记得一开始,她对他这男人只是有着难以言喻的好奇,当然,还有点性吸引力,所以她才会在约会了几次后,就与他发生了关系。
但她到底是怎么爱上他的呢?
啊!对了,是生日,那次该死的、害她不小心从此陷入了的生日。
一开始她很讶异他会记得她生日,因为从小到大,每个人都因为她母亲是未婚生子,而鄙视她。
十岁那年,她那不堪丑闻騒扰的父亲,蛮横的逼她离开台湾,到美国念寄宿学校,就再也没人记得她的生日。
但是,这个只要她身体的男人,却没有忘。
就算那天他只是要秘书买一个小小的蛋糕,并送上一张简单的、他亲手写下“生日快乐”这几个字的卡片。
那晚吃完蛋糕,做完爱后,他要赶回公司去加班,她才知道,那是他第一次丢下公事来找她。
那天送他出门时,她故意问起他为何要这么浪费时间来陪她?
他只淡淡的说了一句:“你值得。”
就这三个字,在一瞬间锁死了她的心,从此再也离不开。
而生日的隔天,她就逼他叫她的小名小恩!一个独属于她夫婿才能唤的名。
一个月后
“别傻了!就算那两个笨蛋同意这种事,我也不会同意的。这种鬼东西,哼!”迸书远看也不看三大集团合并的企划,就狠狠地撕开它,毫不留情地丢进壁炉中的火堆里。顿时,火焰燃起,有如恶狼一般吞噬了细碎的纸片。
迸谕震冷冷地看向壁炉里的灰烬,又慢慢地转过眼看向父亲,他脸上依然没有任何神情,因为父亲的反应已在他的预料之中。
“总之,你是不愿意释股给我,更不愿意跟他们合并?”
“没错!我们海林集团才不需要跟那两个差劲的集团合作,让他们分享我们的成果呢!
哼!之前你暗中去帮他们公司解决难题的事情,已经让我很不爽了,你别想再要我答应释出我的股权。”古书远气呼呼地又说。
迸谕震点点头“好!我懂了。”
看来,该轮他失踪,让父亲知晓三大集团合并的重要性了。
前两次堂弟的失踪,都是他介入对方产业的经营,才说服了另外两个伯叔答应释出手中的股份,同意这企划。
而现在,终于轮到他休假,换他那两个堂弟来帮助他的集团,好让他父亲了解集团合并的重要性。
只是,他步出父亲的书房,突然有了个浅浅的疑惑在心中升起
他该去哪度过这悠闲又不为人所烦扰的一个月呢?
那里山岚缭绕,空气湿湿凉凉的,有时候迎面一阵云气飘来,真的会让你以为云中有仙女,正在轻柔的抚过你的脸颊喔!
突然,那在这一个月中,总是断续地出现在他脑海中的轻柔嗓音,又出现了。
他记得,那是秦蔓恩对她故乡的形容吧!
依然记得那是某次在做ài之前,她在看国家地理频道,看到台湾的特辑时,告诉他的。
她的故乡是乌来,一个雾气缥缈,宛如仙境般清幽的地方。
听起来,很适合待上一个月修身养性,不是吗?
两个月后
台北县,新店市郊区。
“又起雾了。”望着前方山头,那缥缈的、正在蔓延的烟岚,他不自觉的开了口。
“是啊!山区就是这样,天气阴晴不定。古先生,你的车好了,我去帮你写资料。”
听到后面传来修车工人的回应声,他浓眉轻皱。又来了,他又自言自语了?
这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是从她走后的那天吗?从那时到现在,他已经快两个月没碰过女人了吧!
“古雨辰,是这样写没错吧?”
修车工人边写边问走向柜台的他,他点头,对方俐落的把卡片装进有行照跟他伪装用的身分证的胶套里“拿去,这是你的修车保养卡,记得要定时回来做检查,这种少见的二手车,一出事就麻烦了。”
“谢谢你,多少钱?”
他来台湾快一个星期了,在来到这里的第三天,他决定买个小车代步。
他本来是想买普通车的,但却意外的在二手车厂里,看到了这辆少见的浅蓝色迷你奥斯丁。
初看到它时,他并不引以为意,只觉得那辆车非常顺眼又熟悉。
后来,他才想起,这是曾经停在她公司停车场,她平常工作时拿来代步的小车。
他曾经耻笑她为何要开这种什么也装不下的小东西?但她却笑着回答:“能装得下我就好了,就跟我那个小小的床装得下你是一样的道理。”
当时,她笑得满脸红晕,那简直是他这辈子看过最美的景象。
于是,在他发现自己做了多么可笑的事之前,他已经出钱买下了这辆小车。
“算你六千五就好了,发票要抬头吗?”
“不用。请问最近的超市在哪里?”他需要补给一些生活用品,但却不想冒险去靠近台北市的地方。
他曾经上过某些国际性财经杂志的封面,所以除了买车那天有去市区外,其他时间,他尽可能的不是出去试试车子的性能,就是关在他住的地方,看看书,想想事情。
因为随便外出的话,还是可能会被某些记性好的人认出来。
“往新店市区走,到处都有啊!”修车工随手往外面马路下方一指。
“请问最近的超市在哪?”他语气沉冷的重复了一次问题。
修车工人被他的语气吓一跳“啊?对啦,我差点忘记了,你住在霖谷村那种怪地方,你也是艺术家喔?”难怪有着艺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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