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时候的gh还真没有什么合适谈公事场所。
就不说那些宾馆、酒店了,就是酒吧、水吧什么的也一个都没有,饭店到是有,不过在那种吵杂的地方怎么谈公事?而且现在的gh好像也没什么特别明显的饭店,如果是我们本地人那到还好找,如果是像黄先生这样的外地人,你让他找xx饭店,估计能把他找得神经崩溃。
我们这行人走了几条街,实在找不到一个合适的地方,黄先生不得不说道:“陈先生,你看我们到我现在的住处谈谈合作的事怎么样?”
黄先生所说的住处,按现在的人来讲就是招待所,我想黄先生可能想不明白,这种地方为不叫宾馆而叫招待所吧。
没别的办法,我和小叔也只得点头同意。
现在的招待所条件并不好,可以说是很差,房子里面除了一张床和一些必要的家俱外可以说是一无所有。你想看电视?做梦吧,不要说电视,就连浴室都没有,想洗澡?去公共澡堂吧。顺便一说,厕所也是公用的。
我想以黄先生在香港的生活条件,到这里可能非常不习惯吧。
不过这里的环境倒是很幽静。
我们进入黄先生的房间,没聊几句就进入了正题。看得出香港人办事还是很讲究效率的,没有过多的废话。
黄先生从他的公文包里拿出一叠厚厚的纸张,就我估计至少也有20页。
“陈先生,这是关于我们买下你的8首音乐版权的合同书,陈先生你放心,我本身也是一名律师,所以这份合同决对俱有法律效应。”
这个倒是没说错,之前见面的时候,我和小叔已经看过他的律师证了。
黄律师把合同交给我小叔后,又说道:“说实话陈先生,我们对你的音乐才华感到非常惊讶,所以我们给出每首歌3000港币的价格,换算成人民币也就是2400圆,对于一个新人来说,这种价格已经算得上是比较高的了。如果陈先生没有意见的话,请在甲方后面签上你的名字,我们的合同就算正式生效。我们拿到陈先生的曲谱后,会正式给陈先生的户头上打入相应的酬金。”
2400圆人民币吗?虽然不清楚这种价格合不合理,但是我却很满意了,一首歌2400,八首就是19200圆,已经大大超出我的预料。
再看看小叔,呵呵,已经激动的手有点发抖了。也难怪,每个人当知道自己的梦快接近现实时,难免不会激动。
我隐蔽的拉了拉小叔的衣角,小叔立刻正了正神色,拿起合同仔细的看了起来。来之前我可是再三的叮嘱过要他仔细的看合同的。
说实话,我最讨厌看合同,里面的文字最是艰涩难懂,能让人看得头发晕。看看小叔现在的表情就知道了。
虽然这20多张纸的合同是一式两份,但一份也有10来页啊,小叔看了差不多半个多小时才勉强大致的浏览了一遍。
合同基本没问题,小叔拿起笔就在甲方后面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两份合同都签完后,小叔从他土黄色的包里面,拿出了我给他的十几张典谱“黄先生,这是歌曲的曲谱,不知道我什么时候能拿到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