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杂技。”
“海豚?”我即时反应。
“在集古村表演扭腰顶碟。高难度工作。”她竖起v字手势。
我目瞪口呆。我想我是同意的。
接着的一个小时内,她在焗油修发期间,向我仔细地描述她工作上的种种。
“有些外国人会把零钱抛到我的碟上,我知道我不应该接,好像很低贱似的,但每次我都忍受不了让抛下来的东西跌到地上的感受,于是我一定会接,无论难度再高,我也一定要接到。”
在她叽叽呱呱的说话和笑声中,我感受到她的生命力。
她看上去不会比我小太多,但为什么我会像个千年老人?
我喜欢她,她与众不同。
我和闪闪开始常常见面,逛街看电影吃饭做头发护理,仿佛回到中学时代,与邻座的同学建立深厚的友谊。
与闪闪一起,比与marc在一起的时光快乐。
但不见得我会变成同性恋者。
只是,每次想起marc,总想逃避。
“上次在artcenter见到的男孩子是不是你的男朋友?”闪闪问我。
我放下手中的mekicanl摸nade,笑了笑。
“很斯文有型哟。”闪闪说。
初初认识marc的时候我也曾为自己的好运气而喝彩。在大学一年级的迎新营内,他是长得最英俊、笑容最具魅力的男孩子。
“要是我能有个像他一般的男朋友便好了。”闪闪把一大撮送酒的花生塞进口中。
我把她牢牢望了一会,然后将marc的身份背景一五一十地告诉她,她乖巧地点点头,用心地聆听。
灵光一闪,我决定,就是她。
“依然觉得他很好?”我问。
“嗯,很好哇。”她说。
就那样,我对闪闪说了:“送他给你,好不好?”
她瞪了瞪明亮大眼睛,却只就那样瞪了瞪便回复自然的绽放笑容,对我说了声:“好!”若果这个女孩子有本事令一切突如其来变得自然,我相信,她一定可以令任何麻烦的男女关系变得畅顺而和谐。
我没有这种本事。我只擅于沉沦。闪闪是死而复生,而我是死上加死。
我叫了marc出来,他依然是笑容可掬温柔和顺。我连忙把头低下来,我问自己,为什么不再为他的笑容感动?从前,我曾经因他的笑脸而感觉幸福。
“怎么了?这阵子你常常默不作声。”他说。
我流下了泪。我被罪疚感触动了。
为什么我会厌倦他?为什么不再爱他?我讨厌自己,非常非常地讨厌自己。
泪流得更急。为什么我会这样渴望放弃面前这个人?他对我那么好,而我也曾经真心爱过他。
但是我的心呢?去了哪里?
我知道,我不会舍不得他。
我为自己的狠心哭得更凄凉。
marc显得手忙脚乱。大概,他永远不会明白。
我抬起落泪的眼睛,看进他温柔怜惜的目光,心痛地对自己说:“我要把你送给别人了,都是为着你好。”
我扑进他的怀里。谁叫我已不懂得去爱他?
我开始向闪闪解释marc的日常大小习惯,诸如他喜欢蓝色、爱吃鸡扒汉堡、是超级可乐迷、讨厌女孩子戴耳环和穿白色以外的内衣裤
“我觉得认识了他很久。”闪闪对我说。
我把她的脸轻轻移到我的肩膊上,叹了口气。
挑选了菲律宾这地方,想起了当初恋爱的时候,与他一同看了阿飞正传。椰林,音乐声,追寻的男人和女人。
我们投宿的酒店位于一个小岛之上,酒店外是有珊瑚礁的海。
在露台上我回头望望marc,他坐在床头整理潜水工具。
“运动后,今晚准会睡得好。”他说。
我点点头。希望你会睡得好。
我不会忘记这个夜。
marc在竹制的床上就寝,我蹑手蹑脚走到外头,与在邻房的闪闪会合。她剪了和我一式一样的发型,穿着白色的性感内衣,朝我甜甜一笑,之后便准备钻进我和marc的房里去。
--以后,他便属于别人了。
我转脸,急急跑到闪闪身旁,在她耳畔轻声说:“靠你了。她纯真的笑容如花绽放。我挽起行李。这回真的要走了。marc会喜欢闪闪的,没有男人会抗拒她。尤其是,让他在我与闪闪之中选择。我抱看行李走得很快很快。我走出酒店外回望二楼marc的房间,心情刹那间变得非常轻松。从小到大,我也喜欢送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