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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去那什么训练营玩!”童童对于去普通学校上学,真的是毫无兴趣了。
莫晚立刻反对,说:“童童,不行啊,你还要去上学呢!”
“晚晚,你没听阿迁叔叔说么,训练营什么都要学,很厉害的样子哦!”童童说。
莫晚皱眉,说:“阿迁也说了,那里很辛苦!”
“晚晚,你记得自己说过什么嘛?学习就要不怕苦,不怕累!天才是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加百分之一的灵感,我这种天才已经有了百分之九十的灵感,还缺百分之十的汗水,就完美了!”
童童大言不惭地说。
莫晚看看赫连夜,却见他点点头,说:“童童想去,倒也不是一件坏事,男孩子,应该早点儿学会成长!”
赫连老爷子立刻瞪了他一眼,说:“你这个臭小子,到底是不是当爹的,那里什么样,你自己没经历过啊?好歹等童童十岁以后!”
“太爷,我不怕的!”童童说,他对那些新鲜事务充满了好奇和兴趣,越是难度大的挑战,就越是能激起他的热情。
莫晚却问:“赫连爷爷,那里是不是很可怕?”
“嗯,反正人进去肯定要脱一层皮,当年要不是小夜的老爸去世早,我也不至于逼他那么小就进去受罪,害得他后来成了一副僵尸脸,一点儿也不可爱了!”赫连老爷子颇为唏嘘地道,其实五岁之前的赫连夜也和童童这么古灵精怪又可爱聪明。
赫连夜却说:“我变成这样,不是因为训练营的艰苦!”
赫连老爷子当然也明白,说到底还是和赫连城,也就是赫连夜的父亲的死有关。
这孩子从小就背负着太多的东西,要想永远保持乐观又开朗,还真是太难了。
莫晚却不这样想,撇撇嘴说:“我才不要我家童童变得和他这样冷冰冰的,本来就因为太聪明显得不可爱了,如果再变成这样,我非得哭死!”
“晚晚,就你觉得我不可爱而已!”童童抗议。
莫晚白了他一眼,说:“哪里可爱了,从三岁以后,你除了严肃的时候,从来不喊我妈咪,也不跟我撒娇,整天老气横秋的!”
童童也翻了个白眼,说:“那是因为你自己太不成熟了,快奔三的人了,还整天喜欢洋娃娃,又是个纯路痴,到哪儿都会迷路,又不会照顾自己,我要不快速成长起来,我们母子俩还能好好生活么?”
“额……那个……这个……可以慢慢学的嘛!”莫晚不好意思地低下头,她好像的确是太笨了一点。
尤其是失去记忆之后的她,根本就跟一张白纸一样,什么都不会,最初是由萧慎照顾着她,把她什么都打理的很好,根本不需要她操心。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她被萧慎惯坏了之后,也根本生活不能自理了,后来有了童童,她就更加放纵自己,继续堕落成一个白痴。
赫连夜轻咳一声,说:“童童,不许这样和妈咪说话,既然你已经长大了,有些事情你可以自己做主,过两天我带你去训练营看看,你再决定什么时候去!”
“真的?哇塞……太棒了!”童童不仅没有因为赫连夜训斥他感到生气,反而觉得兴奋极了,终于可以摆脱那些整天要糖吃的小屁孩子们了。
莫晚立刻抗议,说:“你都不问问我的意见吗?童童可是我的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