势均力敌的高手相争时用得着它之外,一般人得到它还是难免送命,我倒不懂它为什么会忽然变得如此抢眼了,这其中是否另有原因?”
洪汉民道:“不错,这其中的确有个秘密……其实这秘密现在已不能算是秘密了,只因……”
他刚说到这里,这酒店的主人已端着两壶酒进来,赔笑道:“刚温好的酒,探花大人先喝一杯再说话吧。”
李寻欢苦笑道:“你若想我下次再来照顾你的生意,最好再也莫要叫我这名字,我一听这四个字,连酒都喝不下去了。”
酒杯还在他手上,他满满倒了一杯,只觉一阵酒香扑鼻而来,他脸色立刻又开朗了,展颜道:“好酒。”
他将这杯酒喝了下去,又弯下腰咳嗽起来。
老人叹息着,揣了张椅子过来扶着李寻欢坐下,道:“咳嗽最伤身子,要小心些,要小心些……”
他苍老的面上忽然露出了一丝微笑,接着道:“但这酒专治咳嗽,客官你喝了,以后包管不会再咳嗽了。”
李寻欢笑道:“酒若能治咳嗽,就真的十全十美了,你也喝一杯吧。”
老人道:“我不喝。”
李寻欢道:“为什么?卖饺子的人宁可吃馒头也不愿吃饺子,卖酒的人难道也宁可喝水,却不喝酒么?”
老人道:“我平常也喝两杯的,可是……这壶酒却不能喝。”
他呆滞的目光竟也变得锐利狡黠起来。
李寻欢却似未曾留意,还是微笑着问道:“为什么?”
老人盯着他手里的小刀,缓缓道:“因为喝下我这杯酒后,只要稍微一用真力,酒里的毒立刻就要发作,七窍流血而死!”
李寻欢张嘴结舌,似已呆了。
洪汉民又惊又喜,道:“想不到你居然会来帮我的忙,日后我必定重重酬谢。”
老人冷冷道:“你不必谢我。”
洪汉民面色微变,赔笑道:“前辈真人不露相,莫非也想要……”
他嘴里说着话,掌中的链子枪又已飞舞而出。
老人怒叱一声,佝偻的身子,竟似忽然暴长了一尺,左手一反,已抄着了枪头,厉声道:“就凭你也敢跟我老人家动手?”
这胆小怕事的糟老头子,在瞬间仿佛变了个人似的,连一张脸都变得红中透紫,隐隐有光。
洪汉民看到他这种奇异的面色,忽然想起一个人来,失声惊呼道:“前辈饶命,小人不知道前辈就是……”
他求饶已迟了,呼声中,老人的右拳已击出,只听“砰”的一声,洪汉民的身子竟被打得飞了出来,缠在手上的链子也断成两截,鲜血一路溅了出来,他身体撞在墙上,恰巧落在灶上的大铁锅里。
这一拳的力道实在惊人。
李寻欢叹了口气,摇着头道:“我早就说过,你有了这件金丝甲,反而会死得快些。”
老人将半截链子枪甩在地上,出神地望着洪汉民的尸身,脸上的皱纹又一根根现了出来。
李寻欢喃喃道:“你已有二十年没有杀人了,是吗?”
老人转身望着他,道:“但我并没有忘记如何杀人,是吗?”
李寻欢道:“你为了这种事杀人值得吗?”
老人道:“二十年前,我不为什么也会杀人的。”
李寻欢道:“但现在已过了二十年,你能躲过这二十年,并不容易。若为了这种事将自己身份暴露,岂非划不来。”
老人动容道:“你已知道我是谁了?”
李寻欢笑了笑,道:“你莫忘记,‘紫面二郎’孙逵在二十年前是多么出风头的人物,居然敢和江南七十二道水陆码头总瓢把子的妻子私奔,这种勇气我实在佩服。”
老人怒道:“此时此刻,你还敢出言不逊?”
李寻欢道:“你莫以为我这是在讽刺你,一个男人肯为了自己心爱的女子冒生命之险,负天下之谤,甚至不惜牺牲一切,这种男人至少已不愧是个男人,我本来的确对你很佩服的,可是现在……”
他摇了摇头,长叹道:“现在我却失望得很,因为我想不到紫面二郎居然也是个鬼鬼祟祟的小人,只敢在暗中下毒,却不敢以真功夫和人一决胜负。”
孙逵怒目望着他,还未说话,突听一人笑道:“这你倒莫要冤枉了他,下毒也要有学问的,就凭他,还没有这么大的本事。”
这是个女子的声音,而且很动听。
李寻欢微笑道:“不错
,我早该想到这是蔷薇夫人的手段了,李寻欢能死在二十年前名满江湖的美人手上倒也不虚此生。”
那声音吃吃笑道:“好会说话的一张嘴,我若在二十年前遇到了你,只怕就不会跟他私奔了。”
笑声中,她的人已扭动着腰肢走了出来。
过了二十年之后,她还并不显得太老,眼睛还是很有风情,牙齿也还很白,可是她的腰——
她实在已没有腰了,整个人就像是一个并不太大的水缸,装的水最多也只不过能灌两亩田而已。
李寻欢的表情就像是刚吞下一整个鸡蛋。
这就是蔷薇夫人?他简直无法相信。
美人年华老去,本是件很令人惋惜、令人伤感的事,但她若不知道自己再也不是双十年华,还拼命想用束腰扎紧身上的肥肉,用脂粉掩盖着脸上的皱纹,那就非但不再令人伤感,反而令人恶心可笑。
这道理本来再也明显不过,奇怪的是,世上大多数女人,对这道理都不知道——也许是故意拒绝知道。
蔷薇夫人穿着的是件红缎的小皮袄,梳着万字髻,远远就可以嗅到一阵阵刨花油的香气。
她望着李寻欢笑道:“好一位风流探花郎,果然是名不虚传,我已经有二十年没有瞧见过这么神气的男人了,可是二十年前……”
她叹了口气,接着道:“二十年前我们家里却总是高朋满座,那时候江湖道上的少年英雄,风流剑客,有哪一个不想来拜访拜访我?只要能陪我说两句话,看我一眼,他们就好像吃了人参果似的,开心得要命,你不信问他好了。”
孙逵沉着脸,抱定主意不开口。
李寻欢望着蔷薇夫人脖子上就像风中蔷薇般在抖动着的肥肉,再看看孙逵,暗中不禁叹息。
他已看出这老人这二十年的日子并不好过。
蔷薇夫人又叹了口气,道:“可是这二十年来,实在把我憋苦了,每天躲在屋子里,连人都不敢见,我真后悔当初怎么会跟着这个没出息的男人逃走。”
孙逵忍不住也长长叹息了一声,喃喃道:“谁不后悔,谁是王八蛋。”
蔷薇夫人叫了起来,跳着脚道:“你在说什么?你说!老娘放着好日子不过,跟着你到这个鬼地方来受苦,一个如花似玉的大美人,被你糟蹋成这个样子,你还有什么好后悔的,你说,说呀!”
孙逵鼻子里直抽气,嘴又紧紧闭了起来。
蔷薇夫人道:“探花郎,你说,这种男人是不是没有良心,早知道他会变成这样子,那时我还不如……不如死了好些。”
她拼命用手揉着眼睛,只可惜连一滴眼泪也没有揉出来。
李寻欢笑道:“幸好夫人没有死,否则在下就真的要遗憾终生了。”
蔷薇夫人娇笑道:“真的么?你真的这么想见我?”
李寻欢道:“自然是真的,像夫人这么胖的美人,到那里才能找到第二个?”
蔷薇夫人脸都气白了,孙逵却忍不住笑了起来。
李寻欢道:“其实夫人得到这件金丝甲也没有用的,因为就算将夫人从中间分成两半,也穿不上它。”
蔷薇夫人咬着牙,道:“你……我若让你死得痛快了,我就对不起你。”
她自头上拔下了一根很细很尖的金簪,咬着牙走向李寻欢,李寻欢居然还是安坐不动,稳如泰山。
孙逵皱眉道:“金丝甲既已到手,我们还是赶快办正事去吧,何必跟他过不去?”
蔷薇夫人吼道:“老娘的事,用不着你管!”
李寻欢竟真的已不能动,眼睁睁地望着她。
谁知她刚冲到李寻欢面前,刚想将那根金簪刺入他的眼睛,孙逵忽然从后面飞起一脚,将她踢上屋顶。
她百把斤重的身子撞在屋顶上,整个屋子都快被她震垮了,等她跌下来的时候,已只剩下半口气。
李寻欢也有些惊讶,忍不住问道:“你难道是为了救我而杀她的?”
孙逵恨恨道:“这二十年来,我已受够了她的气,已经快被她缠疯了,我若不杀了她,不出半年就要被她活活逼死。”
李寻欢道:“但这是你自己心甘情愿的,你莫忘记,二十年前……”
孙逵道:“你以为是我勾引她的,你以为我想带着她私奔?”
李寻欢道:“难道不是?”
孙逵叹道:“我遇见她的时候,根本不知道她是杨大胡子的老婆,所以才会跟她……”
他干咳了两声,才接着道:“谁知她竟吃定了我,非跟我走不可,那时杨大胡子已带着二三十个高手来了!我不走也不行了。”
李寻欢道:“至少她是真的喜欢你,否则她为什么要这样做?”
孙逵道:“喜欢我?嘿嘿……”
他咬着牙冷笑道:“后来我才知道,我只不过是她拉到的替死鬼,原来她早就趁杨大胡子出关的时候,姘上了一个小白脸,而且有了孩子,她怕杨大胡子回来后无法交账,就卷带着些细软和那小白脸私奔了。”
李寻欢道:“哦?原来其中还有这么段曲折。”
孙逵道:“谁知那小白脸却又将她从杨大胡子那里偷来的珠宝偷走了一大半,她人财两空,正不知该怎么好,恰巧遇上了我这倒霉鬼。”
李寻欢道:“你既然知道这件事,为何不向别人解释?”
孙逵苦笑道:“这是她后来酒醉时才无心泄露的,那时生米早已煮成熟饭,我再想解释已来不及了。”
李寻欢道:“她那孩子呢?”
孙逵闭着嘴不说话。
李寻欢叹息了一声,道:“既然如此,你早就该杀她了,为什么要等到现在?”
孙逵还是不说话。
李寻欢道:“我反正已离死不远,你告诉我又有什么关系?”
孙逵沉吟了很久,才缓缓道:“开酒店有个好处,就是常常可以听到一些有趣的事……你可知道近来江湖中最有趣的事是什么?”
李寻欢道:“我又没有开酒店。”
孙逵四下望了一眼,就好像生怕有人偷听似的。
然后他才压低声音道:“你可知道,三十年前横行天下的‘梅花盗’又出现了!”
“梅花盗”这三个字说出来,李寻欢也不禁为之动容。
孙逵道:“梅花盗横行江湖的时候,你还小,也许还不知道他的厉害,但我却可以告诉你,当时江湖中没有一个人不知道他的,连点苍的掌门,当时号称江湖第一剑客的吴问天,也都死在他手上。”
他歇了口气,又道:“而且此人行踪飘忽,神鬼莫测,吴问天刚扬言要找他,第二天就死在自己的院子里,全身一无伤痕,只有……”
说到这里,他忽然停了下来,又四下望了一眼,像是生怕那神鬼难测的“梅花盗”会在他身后忽然出现。
但四下却是一片死寂,甚至连雪花飘在屋顶上的声音都听得到,孙逵这才吐出口气,接着道:“只有胸前多了五个像梅花般排列的血痕,血痕小如针眼,人人都知道那就是梅花盗的标志,但却没有人知道他用的究竟是件极毒辣的暗器,还是件极厉害的外门兵刃。因为和他交过手的人,没有一个还能活着的,所以也没有人知道他的本来面目。”
他语声刚停下来,忽又接着道:“大家只知道他必定是个男的。”
李寻欢道:“哦?”
孙逵道:“因为他不但劫财,还要劫色,江湖中无论黑白两道,都恨他入骨,却拿他一点法子也没有,但只要有人说出要和他作对的话,不出三天,必死无疑,胸前必定带着他那独门的标志。”
李寻欢道:“凡是死在他手上的人,致命的伤痕必在前胸,是么?”
孙逵道:“不错,前胸要害,本是练家子防卫最严密之处,但那梅花盗却偏偏要在此处下手,从无例外,好像若不如此,就不足以显出他的厉害。”
李寻欢笑了笑,道:“所以你认为只要穿上这件金丝甲,就能将梅花盗制住,只要你能将梅花盗制住,就可以扬眉吐气,扬名天下,黑白两道的人都会因此而感激你,再也没有人会找你算那笔老账了。”
孙逵目光闪动,道:“江湖中人人都知道,只要能躲得过他前胸致命之一击,就已先立于不败之地,就有机会将他制住!”
他面上神采飞扬,接着道:“因为他这一击从未失手,所以他作此一击时,就不必留什么退路,对自己的防卫必定疏忽。”
李寻欢道:“听来倒像是蛮有道理……”
孙逵大笑道:“若是没有道理,江湖中也不会那么多人一心想将这金丝甲弄到手了。”
李寻欢道:“可是你在这里种种花,喝喝酒,你的对头早已渐渐将你忘怀了,你的日子难道过得还不够舒服么?为什么还要找这些麻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