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先去菜市场买了鱼和一些補料,然后来到潘美莲暂时居住的小区。
坐在车里,看着道路两旁略显陈旧的楼房,一种熟悉而温馨的记忆扑面而来。秋天想起了十年前在许氏集团实习的时候,他们就住在这里。前面的小花园的长椅上还留有他们在一起的浪漫而温馨的记忆,仿佛整个小区还留有她银铃般的笑声,当然也留有他脸上那经典的微笑。十年前他们在许氏实习,也不是很忙,就像脱缰的野马几乎天天腻在一起。没了学校的束缚,还不是他们的天下,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几乎是随心所欲。
看到窗外被磨得光滑的长椅,秋天的脸微微红了一下。潘美莲见状,心中一阵窃喜。他能不能重新回到她的身边,这可能是唯一的杀手锏了。过了这个村,恐怕一辈子都遇不到那个店了。在她的心里,倾向于秋天的爱多一点。为了将来的幸福,她甚至可以放下自己的自尊。
潘美莲停了车,回头见秋天想事情想得入神,明明知道他在想什么,却不动声色冲他妩媚地笑了一下,问:“想什么想得那么入神?”
“没想什么。”秋天一愣,随口答了一句,抬眸见车子停了,正要问是否到了时,却听到潘美莲甜甜对他说:“到了。”
秋天尴尬地对她笑了笑,这才有些慌乱地走下车。潘美莲走近他,像十年前一样亲密地牵着他的手。秋天本能的想反抗,却看到院子里有一位阿姨朝这边看过来。看到那阿姨异样的目光,秋天浑身不自在,好像偷情时被抓了过正着。潘美莲见到他窘迫的表情,连忙冲那阿姨笑了笑,说:“我老公刚从外地过来。”
可能是十年前那阿姨就见过他们走在一起,也有可能是见到他们手里提着菜,不是夫妻怎么可能还回家做菜呢?所以那阿姨没有流露出半点怀疑的神色,而是有点难为情地冲两人笑笑,望向别处。
想到两人是领了证的夫妻了,潘美莲大胆地缠住了他的胳膊,还故意用胸前柔软的肉团在他的胳膊上蹭了蹭。
那种柔软的触感通过胳膊直达丹田,竟然引起了秋天某个地方的异动。随着那种异动越来越明显,秋天不禁将目光投向发源地。这才看到松开外套拉链的的潘美莲只穿了一件夏天才穿的T恤,好像还没穿内衣,那丰腴的肉团的轮廓尽收眼底。
这可是冰天雪地的北方,怎么能穿成这样呢?难道她不知道穿成这样等于无声的邀请吗?或者说是她故意想诱惑他?可是时过境迁,他和她都不是十年前的他和她了,她有了林雪峰,而他也有了阳小阳了。
虽然他和她都遇到了感情的波折,但是他知道她跟林雪峰的事情不会就此罢休,而他跟阳小阳也不会就此形同陌路。
他跟李静那事就让他坐立不安了,怎么可能在理智清醒的情况下还能跟别人发生连禽兽不如的事情呢?
.秋天两条浓黑的眉毛不由得越拧越紧了。
意识到他的情绪不对劲,潘美莲急忙收敛了心神,有些不舍地松开了手,拉好了拉链,整了整衣服,淡淡地对他说:“走吧。”
面对他无声的抗议,要是潘美莲还不知趣的话,秋天有可能挥袖而去了。
刚才在车上,秋天之所以委婉的表达要去她现在住的地方,是想看看她过得好不好,并不是真的怀恋她煮的那个酸菜鱼。只是潘美莲会错了意,以为他是想跟她再续前缘。
既来之,则安之。秋天也有顾虑,他不想惹毛她。他跟她领证了,若是她不按合约的规定跟他离婚,那他就死定了。
当然,他对潘美莲还是有所了解的,知道她不是那种为了某种目的而不择手段的人,要不然他也不会跟她领证帮她的忙了。
秋天犹豫了下,还是随她走进了电梯。
走进她家,那种熟悉的气氛更浓了。房子不大,一室一厅,却被她收拾得干净而整洁。这套房子是他十年前曾经住过的,除了电视变成了液晶的之外,家具也略显陈旧之外,房子里的摆设跟十年前几乎一模一样。
按照她现在的地位,完全可以有资格住更宽敞更豪华的公寓楼,而她却选择住在这里,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潘美莲像是没有看出他的心事,妩媚地对他笑了笑,说:“你饿了吧,先吃点水果,在我这里你就不要客气了,想吃什么就吃什么。”
说着,拿起遥控先开启了暖气,然后又开启了电视,见他并没有拿水果,连忙拿起一串龙眼塞到他的手里。
她记得他最喜欢吃龙眼了。
秋天有些难为情地冲她笑笑。为了掩饰心里面的惴惴不安,他拿起一颗龙眼,剥了皮,放进嘴里。
“你先看一会电视,我去弄饭菜。”
说完,潘美莲脱下外套,像一个技艺高超的滑冰选手在纤尘不染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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