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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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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好看到一台颤颤巍巍的挖掘机笨重地驶过来,而且越来越快,像是要失控了一样。

    “这……怎么回事!”

    李大叔当场被骇住了,他视力好,站的角度正好对着挖掘机驾驶室的方向,定睛一看,驾驶室里哪里有人!!!

    正是话音刚落,挖掘机已经到了眼前,铲子已经高高扬起,这事情真是——殷参这次出来的匆忙,身上除了不离身的匕首之外,什么都没有。他看了看李大叔站立的方向,大声喊道:“跑!”

    自己则腾空而起,一脚便踏在了铲子之上,又是凌空几个飞跃,眼见下面的李大叔被挖掘的铲子追得满地滚,殷参干脆一个转身,朝着摇臂利落地挥动自己手中的凤骨匕首。

    铲子与机身的连接瞬间断开,铲子受地心引力下坠,殷参赶紧跳下去拎起地上滚的李大叔一个飞跃。瞬间烟尘漫天,一声沉闷的落地声,铲子落地。

    挖掘机却仍然在工作,只是这回受力面积小,殷参将李大叔放在沙包后面,转身又凌跃几步,一个眨眼上了挖掘机的驾驶室顶上,看的李大叔眼睛都直了。

    这是……武林高手在现代?妈呀,威压钢丝在哪呢!?

    殷参却无所顾忌地直接蛮力切开了挖掘机的顶部,一股熟悉的土腥味扑鼻而来!这熟悉的黑气聚顶,这不是他火车上遇上那同款怨灵吗?

    但事情已来不及他细想,殷参一把攀住车顶荡了下去,车子里操控挖掘机的怨灵已经发现了他,黑色的丝缕已经从车顶蔓延出来,他一把挥下匕首,口中开始喃喃自语,没有符咒,只能自己动手丰衣足食了。

    这种没有灵识的普通怨灵还不算难消除的,是现在!殷参将灵力附着在匕首上,匕首承载符咒之力,瞬间划破怨灵的攻击直达怨念之体。

    一瞬间,一股难闻的烧焦之味四散开来,殷参有些脱力地坐在驾驶室里,手中是一枚已经半消散的青色玉阙。

    他微微一笑,如果没有记错的话,这玉阙和那火车上已经消散的那一枚是如出一辙的。

    这洪家,可能是惹上大麻烦了。

    同一时刻,郾城市中心一五星级酒店的顶层套房里,有一道士坐在床上,无端端便被逼得吐了血,血味在房间里蔓延,他抬头看了看外面灿烂的阳光,脸上阴狠得仿若八月的雷阵雨。

    找了帮手又如何,血玉已经附体,虽然只弄了洪奸人一个,没把那个死民工弄死,算他走运。

    **

    “是这里?”

    “对,是这里,这里是地基的边缘,我记得很清楚的。”工地上的地基都是不能随便动的,他刚来的时候被科普过,自然记忆比较深刻。

    殷参闻言蹲下来,碾了一把地上的土,随即眉头有些发皱,最后眯着眼睛看了一眼云腾雾绕的工地上空,转身走。

    “李大叔,最近有空吗?我请你喝酒啊!”

    ……这转折会不会太快了点,李大叔接受不能,愣愣地点了点头。

    “还有,最近几天最好别来工地了,如果遇到事情,去警局找一个叫刘正的警察吧。”

    正在办公的刘正猛地打了一个喷嚏,心想谁在想我。

    回家的路上,殷参给红毛发了条微信,顺便把半块翠玉拍照发了过去。

    红毛很快回了一个大大的惊恐和尖叫过来,殷老板十分满意,回了个速到乘风阁的信息收起了手机。

    其实,他真的不是瘾少年。

    “你又动武了?”

    陆皆站在乘风阁的门口,因为收敛了身上的气质,他的存在感很小,来来往往很多人,很少有人会去关注他,即便偶尔有那么一两个灵力充沛的人发现这家小店门口站了一个超级无敌的大帅哥,下一秒又会瞬间忘记,匆匆而来,匆匆而往。

    有些人,不管站在哪里,都会变成风景。这句话殷参原先是不相信的,但现在……好吧,如果陆皆站在臭气熏天的垃圾堆里,他可能不会觉得这是一场风景。不过……怎么说呢,老街,阳光,陆皆,这样一幅安宁的场景,只有他一个人看到,这种心情,其实还是挺爽的。

    殷参美滋滋地走进,刚要打招呼,这么来了一句。

    殷老板瞬间秒怂,总觉得出门干架回家被爸爸数落黑历史的感觉,不妙!

    默默举起爪子:“我可以解释的。”

    “好,你解释吧。”

    “……”

    最后,还是殷老板能屈能伸,上前丝毫不顾对方的冷气,拉着人往里面走,黎川探头看了看,最后又坐回了柜台里,哎呀呀,阳光这么好,他肯定是什么都没有看到呀~

    “是这样,我是真的去消食的,阿皆你中午做的饭菜实在是太好吃了,你不知道,你没有来之前,我从来都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饭菜,每天苦逼逼吃咸菜,手里捧着窝窝头,人生都是灰色的……”殷老板唱作俱佳地开始跟着陆皆转。

    陆皆有些无奈,本来只是随口问一句,自己也没有发现出口竟然有些生气,不是说最自私吗?怎么老是用自己的灵力去救别人,不是知道自己身体不好不能逞强吗?

    “殷参,你有没有想过我以后该怎么办?”

    额……“不是你自己决定吗?”怎么突然这么问,难道我家儿子要离家出走?!殷参瞬间站直了。

    “我不可能一辈子都和你住在一起的。”这个世界的人,不过百岁的寿数,生老病死,都是轮回。更何况你以后还要娶妻生子……

    “为什么不能?”殷老板很伤心。

    ……不要一副他好像负心薄幸的样子好不好,陆皆失笑:“我不可能给你当一辈子的伙计。”

    为什么不行!?

    好吧,确实不行,他写的主角如果只当伙计,那确实太浪费了。

    “而且你也已经招到新的伙计了,不是吗?”

    ……殷老板对手指,那是掌柜的,不是伙计。

    “那你想要做什么?想去上学吗?还是想……做生意啊?我很有钱的!”殷参拍了拍钱包,表示自己是个金大腿,缺个腿部挂件。

    本来觉得是在谈论正经的事情,可最后还是偏到不能再偏,魔君大人不由失笑,终于忍不住错乱殷参的呆毛:“不用,你只要拭目以待便可。”

    他陆皆想要做成的事情,还没有做不成的!

    “好!”殷爸爸想了一下,最后还是开口:“那你不会搬走了吧?”

    ……这个是重点吗?

    “你总要娶妻生子的,我长得这么好,你不怕你妻子移情别恋吗?”陆皆有些玩笑地说着,只是谁又知道他是真的在开玩笑还是认真的呢。

    原来是担心这个啊,殷爸爸安抚下自己的小心脏:“也是说,只要我不成婚,你不搬走,是这样吗?”

    是这样,没错。

    “阿皆你也太看得起我了,我这样的身子,怎么可能讨得到老婆,这个年代男多女少,一女更是百家求,我眼光又这么高,肯定是注孤生了!”而且他从小冷心冷肺,没喜欢过任何人,三言差点以为他是同性恋。不过最后因为一个事件去了趟gay吧,事实证明他对男人也不感兴趣。

    反正一个人的生活也是过啊,殷爸爸完全不在乎这个。至于殷家的传承,他爷爷也没一定要他传给有血缘之人,只要不断可以了。

    陆皆皱了皱眉,莫名不喜欢对方这般贬低自己,在他看来,殷参比这个世上庸庸碌碌的很多人都活得自在,只是因为受制于身体才不得不压抑天性。

    “那是她们没眼光。”他想了想,又加了一句:“你很好。”

    殷爸爸一脸满足。

    红毛看到图片跟吓掉了魂魄一样地叫了起来,他这两天一直呆在家里陪着自家老爹,看到图片立刻献了上去,父子俩一合计,立刻开车到了乘风阁。

    然后喝茶坐立不安等了好久才等来了有些懒散心情却很好的殷参。

    “咦?你怎么来了?”

    “……”不是你让他来的吗!图片为证啊!红毛怒掏手机,最近他坑爹坑得实在太惨,差点把自己老爹的命都坑没了,所以比较乖觉,没敢太过放肆。

    哦,记起来了,殷参走到主位上,从怀中掏出那半枚碎玉推了过去,红毛立刻倒退五米,秒怂躲在了爸爸后面,他又想起了被翠玉支配的恐惧。

    洪爸爸自觉丢脸,干着脸开口:“殷大师,这枚翠玉是在何处被发现的?”

    “在云阳楼阁的工地上。”

    “这……”洪爸爸心里也十分糟心,他甚至已经有些后悔做这个工程,钱少赚点少赚钱,弄得人命官司一堆,自己也险些去了,这段时间他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过来的。

    “洪董,我知道你心里很清楚,我并不是不想帮你,在医院我说得很清楚,这件事情只有知道源头才好解决。”殷参并不耐烦这个,索性快人快语一口气说完:“现在说明,对方很早之前在布局,你即便想要以命抵命,你要置你两个儿子于何处?”工地上两个民工的命又算在哪里!李大叔又该如何!

    你们的命是命,别人的命不是命了吗?殷参不喜欢这套理论,小时候他体弱多病,总有人对他说,活得这么辛苦又这么耗损灵物,不如死了算了,免得拖累你爷爷还浪费天材地宝。

    去尼玛的浪费,小爷人见人,怎么浪费了!爷爷不知道有多喜欢在他身上耗损天材地宝,他不喜欢那一套富人命贵,穷人命比纸薄那一套。

    “既然你不愿意告知,那么请离开。”殷参伸出手送人:“我这人,对人不对事,我也并没有请你来,我只请了洪岳峰一个人。”

    红毛有些错愕,不知道大师大哥为何一言不合直接冷脸,虽然他觉得他家老爹这副非暴力不合作的态度确实挺气人,但这个时候如果他叛变,他的零用钱……

    大师大哥,你一定要相信他,他是身在曹营心在汉的!

    洪父一声苦笑,他又何尝不知呢!可是如果……当年是他没有照顾好她,他想要来将他的命拿走,也是无可厚非的事情。

    “爸,既然您不想说,那么我来说。作为儿子,我绝对无法眼睁睁地看着您没命。”门忽而从外面被人推开,门外说话的正是洪岳林。

    “岳林!”

    “算您斥责我,我也要说。当年的事情,我虽然知道的不多,但我并不认为是您的错。那是母亲的选择,他有什么理由来责怪您,来拿您和小弟的命!”

    “你不懂,我这条命,应该早随你母亲离去的。”

    红毛:你们仿佛在跟我开玩笑?!有人可以出来解释一下吗?他家里难道还有什么秘密,为什么他活了二十年从来都没有听说过?!

    “可是母亲要您活着!”

    洪父一楞,终于哑口无言。他有些落寞地转身,最后轻轻一声:“你想说说吧。”说完,径直离开了。

    红毛张了张口,不知道该说什么,他被大哥推了一把,虽然很想听故事,最后还是孝心为上,追了老爹出去了。

    厅内只剩下殷参和洪岳林两人了。

    “还要说吗?不说我走了。”搞得他跟上赶着要去救人一样,殷参心里有些不开心,却并没有表现在脸上。

    洪岳林喝了口茶,才有些尴尬地坐下,开始缓缓诉说上一代的狗血仇怨。

    洪家是在改革开放之后才富起来的,洪父眼光狠辣出手又很准,很快从贫穷的下乡知青变成了有钱的老板。

    但在他有钱之前,他还是一个苦逼逼不知道什么时候回城的下乡知青。一是因为下乡期间,他在城里的父母过世了,兄长与他的关系并不好,自然不会为他的回城做活动,二是因为他……在乡下结婚了。

    结果对象是洪母。

    后来政策开放,洪父不忍心独自回城,放弃了分配的工作,带着洪母一起回城做生意。那个时候,洪岳林才五岁。

    但即便只有五岁,他也记得很多事情。

    小的时候,邻居家有个叔叔,总是会在父亲不在的时候陪他玩耍,会给他甜甜的糖吃,他那时候很喜欢那个叔叔。

    只是那个叔叔十分奇怪,大热天都裹得一条厚衣服,周身经常包裹得严严实实,眼神还经常盯着他的背后看,好像他的后面跟着什么似的。

    后来他长大问母亲,母亲告诉他,那是村里的阴阳先生的孩子,与她是一块从小一起长大的,虽然是个很孤僻的人,对她却很好。还说要不是你爹,可能嫁给他云云。

    “哦,是吗?”

    洪岳林想了想,从怀中掏出一个白璧无瑕的平安扣:“这是他曾经送给我的。”

    殷参伸手将平安扣拿在手上,阳光下白玉通透无暇,他轻轻转动玉扣,似乎有那么一个瞬间,玉扣内红光乍现,宛若朝阳初生,又宛若残阳泣血。(83中文 .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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