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随后仔细一谈,黄鹰才知道自己想的太美了。
许贯武要和他签的只是影视优先改编权,就是付出一笔小钱之后,许氏就有大侠沈胜衣系列的影视优先改编权,这个权利初步定五年的限期。五年时间之内,如果许氏没有改编大侠沈胜衣系列,那么黄鹰就可以收回影视改编权。
如果许氏在五年之内改编大侠沈胜衣,那么就要再付黄鹰一笔版权费用。这笔版权费用就是笔大钱了。
许贯武这种做法也是从好莱坞学来的,美国出版业非常的发达。每年都有很多书出版出来。而且销量一般都很高。而对于读者反映不错的书。或者觉得有改编价值的书,影视公司就会出钱把影视优先改编权买过来,然后书就会被存到剧本库中。
因为影视优先改编权并不会花费多少钱,所以很多影视公司或制片人都会囤一批书,等待合适的时机再把它改编成影视剧。改编之时会再给作者一笔费用,电影上映之后还会给予部分分成。
改编时给与的版权费用并不太高,全靠票房分成来弥补作者的损失。这但如果投资人实在看好这部作品,不想在票房大卖之后再给作者分成。想要全盘买断作者的版权,那就需要付出很大一笔金钱。比影视优先改编权和影视改编权费用要高得多,即使是质量一般的都会卖个高价,这样也是为了保障作者的权益。
黄鹰以每部一千块港币的费用,把十二部沈胜衣系列的影视优先改编权卖给了许贯武,所得一万两千块钱,对黄鹰来说也算聊胜于无。
许贯武之所以没一口气将大侠沈胜衣的版权买下来,除了公司最近并不缺乏故事和剧本外,还有更重要的一点就是,他想为香港电影引进一些先进的机制。比如这个影视优先改编权。影视公司只出一点钱,就买到了这个权力。看来作者利益是受损的。
其实长远来看这却对作者有利,因为如果影视公司都用这招,将畅销书的影视优先改编权全都买下来,那么作者就会先有一份收入。虽然这收入看似有点少,但却也聊胜于无。而且这也令作者的作品有了改编的机会,虽然这几率有些渺茫,但对那些不太有名的作者来说,却是一个很大的激励。
而有了物质和精神两方面的激励之后,作者写书的意愿自然更加强劲。而为了自己被买去的书有改编的可能性,作者自然会更用心的去写书。因为如果作者连续推出好书,他作品被改编的几率就会大大提升。就好像美国恐怖之王斯蒂芬.金。
源源不断的畅销,让他不仅令自己的名气大增,也让他的名气大增。而这样一来作品被改编的几率就会大增。这是一个非常良性的循环。
而在香港作者却很少会享受到这种待遇,几乎全部都是成名之后,作品才会被影视公司改编搬上荧幕。而这时候对那些作者而言,这种行为纯粹是锦上添花,而好莱坞那种才叫雪中送炭。
许贯武就是希望能够采用这种手段,多多挖掘像黄鹰这样,有才华但却不被人重视的青年才俊,为他们多增加一些成功的机会。
今天沈胜衣系列十二部影视优先改编权卖出去之后,相信黄鹰为了这十二部能够早日改编成功,今后再写沈胜衣的时候也会更加用心,让它变得更加的好看。
连默生起初对许贯武收购影视优先改编权,而不是影视改编权也有一些困惑,但当后来发现黄鹰所发过来的沈胜衣系列后续章节质量有很大提升的时候,不禁恍然大悟感叹老板的智慧果然高。
黄鹰接下了香港影史演义的任务之后,翻阅了香港影史的相关资料。但因为香港电影影史资料一直没有多少人注意,所以资料就比较零散,根本没有人统一整理过,这也给黄鹰写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幸好连默生知道他也是第一次写做这种写实性很强的作品,所以特别派了两位老前辈来帮他答疑解惑,免去了他很多查资料的时间。这才让他的写作速度提高了许多,赶得及在最后排版之前交稿。
等所有稿子都齐全之后,连默生马上安排美工排版,然后在经过最后一次的审核之后,确认没有任何疏漏,便拿到印刷厂去印刷。
为了体现东方魅影的高品质,许贯武特别采用比较昂贵的铜版纸印刷,这就带来了较大的成本压力。
而同期香港其他杂志社出版的杂志除了封面和内页是用胶版纸之外,其余全部用的是新闻纸。毕竟新闻纸比较便宜,而铜版纸的价格则是新闻纸的四到五倍。
第一期东方魅影刊印了一共两万本,这个数字也是香港普通杂志的销量。而像明报周刊火麒麟藏花阁等每期销量都在十多万本,丝毫不弱于畅销报纸的销量。
售价方面,许贯武所定的价格是十元港币,比明报周刊南国电影嘉禾电影等都贵了两元钱。不过一本是铜版纸印刷的,另几本则是新闻纸印刷的,成本不同,所以价格也不同。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