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这不代表着,他不能用其它的方式,在不影响整体剧情的情况下,来适当的给史密斯一些启发。
这把枪就是关键!
所以叶飞才在一上车,就把枪拿了出来,装作不经意的把玩,实则是为了吸引某人的注意力。
再不快点,史密斯就要把车开回家了,现在直接去翰莫森的公司,也省的多跑一趟。
“这把是翰莫森公司生产的Nite tac型手枪,刚上市不到六个月,在世面上很少流通,属于有价无市,你是从哪得到这把枪的?”史密斯皱着眉头,严肃的说道。
“我……”
叶飞正欲按照自己编好的理由,一步步的引导史密斯,就听到史密斯有些惊喜的说道:“我喜欢这把枪很久了,但一直买不到,你从哪买的?”
“?”叶飞一脸懵逼(黑人问号脸)。
不是,我从哪“买”的这很重要吗?你不是应该看到这把枪,就联想到什么吗?你联想到的就是这个?
“先不说这个,我先问一下你,你之前为什么急刹车?”叶飞心里有一个不好的预想,他总觉得哪里不对。
“刚才路上突然跑出来一只黑猫,我怕撞到它,就踩了刹车。”
“你是怎么在晚上,看清楚一只猫的,还是一只黑猫?”
“我眼神好啊,要不然我的枪法怎么可能会这么厉害。”史密斯说的理直气壮。
但叶飞听得却是肝疼:“所以,你并不是因为看到了我手里的枪,因为见猎心喜,一时激动才踩下的刹车,而是为了救一只猫?”
“对啊!”史密斯点了点头,“枪是你飞出去的时候,我才看到的,因为一把枪的价格可不便宜,如果找不到了多可惜,捡到之后,我才觉得眼熟的,”
结案了,这就是叶飞觉得不对之处!
叶飞以为史密斯踩刹车,是因为看到了自己手里的枪,从其中联想到了什么,才踩的,结果史密斯是为了救一只猫,踩的刹车。
人家压根就没看到自己手里的枪,人家是在自己飞了之后,因为枪“昂贵”的价格,才关注到它的,怕丢了可惜,下车之后第一时间就把它找了回来。
“一把枪而已,你当时不是更应该看看我的伤势吗?”叶飞牙疼般的说道。
史密斯很诧异的看着叶飞说道:“你不是有不死之身么,能有什么事?”
“那你也不应该,把我拖着回来吧?”
“不拖着还能怎么着,难不成还要抱着你?”
抱着?一想到史密斯用公主抱的方式,抱着自己,叶飞就打了一个冷颤,那画面,光是想想,都让叶飞起了一身鸡皮疙瘩:“不用!还是说说枪的事吧,枪不是我买的,枪是我捡的?”
“捡的?在哪捡的?”史密斯追问道。
“在我们第一次遇到的时候,追杀孕妇的那伙人里,有的人就是用的这种枪。”
“他们除了指纹识别的枪之外,用的最多的就是这种枪,在你去追孕妇的时候,我趁机拿了一把,就是枪里没有子弹,所以我一直没有拿出来用。”
没关系,一计不成还有一计,虽说史密斯并不是因为发现枪的问题,才踩的刹车,但救了一只猫,显得史密斯很有“爱心”,动物保护组织为他点赞。
既然史密斯的视线重新转移到了枪上面,那叶飞也可以继续顺水推舟下去。
用的最多的就是这种枪?追杀他们的人数不少,如果用的都是这种枪的话,一般的小组织根本承担不起,更别提还有指纹识别的枪了,光是买枪的费用,加起来都是一笔不小的开销。
不是史密斯瞧不起小组织的财力,而是越是花里胡哨的枪,它卖的越贵,威力相比普通的枪械来说,并没有什么差距。
小组织买枪注重实用性,花里胡哨的枪性价比不高,对于他们来说,我买普通的枪就能达到目的,我为什么要多花一些钱,去买一个“收藏品”?我用这个钱多买两把AK不香吗?
没错,对于一些枪械的生产商来说,他们对于目标客户定位不同,在枪械的生产过程中,生产一些增添了花纹,让它看起来更精美,实际上除了花纹,就和普通的枪械没区别的枪,就能买的更贵,那他们何乐而不为呢?
一些人的心里想法不同,他买枪不是为了用的,而是用来收藏的,枪的威力是怎么样的无所谓,当然威力更强的话更好,于是一些看起来造型不同,看起来很精美的枪,就进入了他们的眼帘,是他们买枪时的首选。
史密斯当然不是收藏家,他买枪收藏的话,是嫌自己死的不够快吗?
都穷的叮当响了,哪还有心思搞这些有的没的,先想想下顿饭吃什么再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