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熊。只要溜得快,他还是能够有惊无险。
然而当他穿过一片迷蒙的光雾,一股原始洪荒之气扑面而来。
他知道,他已经离开村子活动的范围。
光雾是村子的结界,用来隔绝村子和大荒的。至于光雾何时存在着,他不知道甚至牛角村上下都不知道。
恒古悠悠,岁月濯濯,在牛角村的过去之中,有太多的东西被历史埋葬。以至于繁衍至此,先贤留下的传承已然所剩无几。
穿过结界,便可以到达真正的大荒!
大荒,多少修士梦寐以求的地方。
据说这里有太古部族的遗迹,这里有上古修士的洞天福地,这里有皇朝皇主、宗门宗主的陵墓,这里有无数的天材地宝,机缘奇遇。
无数年来,恒河沙数般修士来到这里,留下一个又一个可歌可泣的故事。
然而大荒,又是不知多少英雄豪杰的埋骨之地。
这里有许多实力强大的荒兽(又称灵兽),这里有能够腐蚀法力的瘴气,这里有迷人心神的不详秘境。
大荒,就像镶嵌在大地之上的一粒沾满毒药的黑珍珠,让修士们向往的同时又惊惧着。
即使是人族里最强大的几位都不愿轻易涉足。
就在这一个来月,昊凡见到过无数未曾见过的荒兽。
以前他读村里自古流传下来的《大荒志》时,总觉得书里记载的奇珍异兽太过荒诞,不过是志怪野史里杜撰出来的。
如今当他经历了种种之后,他才意识到自己以前的认识是多么的大错特错。
比如他见过身形有土狗那么大,长着翅膀的飞天灵鼠。
长约数丈,口中喷火的七彩金冠蛇。
宛如小山般大小,獠牙锋利如刀的剑齿虎。
甚至他还亲眼见过一只不知名的荒兽在黑夜中吞吐着月光,身上泛着一层层白光。
每次看见这些荒兽,他都远远地躲开,不敢靠近。
所幸这样的荒兽在大荒之中并不是菜地里的白菜,俯拾皆是。
不然他估摸着走不出两天,就会被这些荒兽啃得骨头都不剩。
“嘶”
昊凡走动时牵动了肩膀上的伤口,忍不住倒吸一口凉气。
所谓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一个多月的路程,他还是遭遇过许多荒兽,视他为入侵者或者是盘中餐。
他被浑身带着火焰的探地兽撵过,被身披肉甲的黑甲熊追过,还被口吐电芒的紫灵风鸟驱逐过,可谓险象环生。
好在这些荒兽都有领地意识,一般不会轻易踏出领地,所以才能够让他化险为夷、死里逃生。
“靠,那只死鸟,早晚一天我要回来,把你宰了做成红烧乳鸽!”
昊凡舒展了下肩膀,龇着牙忍着痛心里恨恨地想着。
他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甚至在莽莽大荒之中,他根本不辨方向。
他只能够凭着感觉朝着日出的方向前行,好在有小土狗憨憨陪着他,一路上还不至于太过孤独。
说到憨憨,昊凡还是有点欣慰的。
他发现憨憨虽然傻不拉几的,但是嗅觉灵敏,能够提前感知危险,还能够分辨出那些东西能吃那些不能吃,实在是居家出行必备之良品。
咦,而憨憨呢?
它此刻就蹲在昊凡背上的木桩上,舔着个舌头,环顾着四周,任凭风吹乱它的毛发,一股威风凛凛的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