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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答道:“那是元祖萨罗特的后裔,那也是一位洪水先民,但他死的很早,并未熬过大洪水。因而他们族系的人数很少,他们精通救死圣术与驱魔圣术,确实常常救死扶伤。”
我说的很快,将信息化作脑电波,顷刻间送入笛莎的脑神经末梢,让她在一个心跳间就有所了解。于是她及时笑道:“萨罗特的后裔,真是荣幸之至。”
玛格丽特露出微笑,说:“我们族系的名字已经鲜为人知了,我很高兴你对我们有所了解。”
立夫伦特说:“当然,他们甚至知道我们吉亚斯德,他们可是一群百事通。”
接下来是一个十分年轻的男性血族,鼻子上套着个圆环,耳朵上有耳环,眼眶画着烟熏妆,头发乱糟糟的,如同城乡结合部和中小学中的那群杀马特,但他显然是一个北欧人,我骨子里崇洋媚外的奴·性发作,因此看起来要比那些人要有档次一些。
立夫伦特说:“布鲁赫族系的菲洛特·巴赫,一位出类拔萃的勇士,他的年纪还不到二十一岁,成为血族才刚刚两年,但他可是个天才,我的同僚都心甘情愿的承认。”
菲洛特抬起脑袋,吸了吸鼻子,用嚣张的语气喊道:“真·布鲁赫,与那些假仁假义的布鲁赫截然不同!你们这些婊·砸可给我记得清楚一些。”
一个两岁的血族,从某种程度上说,他还是个婴儿,但他却散发出极为危险的气息,像是张狂的夜狼一般。笛莎神色柔和的说:“幸会,幸会。”立即又悄悄问我:“真·布鲁赫?那又是什么?”
我轻轻回答:“真·布鲁赫认为他们族系的祖先并不是特洛利,特洛利谋杀了他们族系真正的祖先,吞噬了它的灵魂。但这人不像是真·布鲁赫族系的人,那些人都是群冷静的学者,可不像这满嘴喷·粪的小王·八羔子,欠抽的狗·奴才胚子.....“
笛莎神情有些不自然,似乎对我的用词稍有不满。但她立即对菲洛特说:“我一直不相信特洛利拥有一位洪水先民的资格,我期待真·布鲁赫总有一天能将真相大白于天下。”
菲洛特愣了愣,又哼了一声,说:“那是当然。”
接下来几人都是一些相当罕见的分支血族,有死亡之族“卡帕多西亚”的掘墓乌鸦蒂格,有可怕的恶魔行者——巴尔族系的恶魔黑手戴默尔,还有血之兄弟会的静默疾病——道格拉斯。除了立夫伦特与菲洛特之外,每一人都带着一、两位随从,但立夫伦特并未介绍那些随从的姓名。
无策静静的用意识评论道:“都是些极为冷僻的血族族系。”
我说:“没错,一群边缘人,一群游离于十三族系之外的家伙。”
立夫伦特引荐完毕,惊叹的说:“我没想到笛莎小姐如此渊博,真令我大开眼界。事实上,当我第一次找到他们的时候,我对他们各自的起源与出生都有些迷茫呢。而我,狂妄自大而又厚颜无耻的说,我是一位对奇闻异事求知若渴的学者,我穷极一生寻找这些罕见的同伴,但也未能达到您这样通晓历史的程度。”
笛莎嘿嘿笑了几声,瞅了我一眼,眼中居然掠过一丝赞赏之色,但她显然不想多做评论,立即问道:“立夫伦特先生,我能问问,贵教来到这里,到底所为何事?”
立夫伦特与所有人交换了眼色,露出神秘的微笑,说道:“当然是为了寻找新的教友。当然,我想把同样的问题抛给笛莎小姐,您又为什么来到这里呢?”
笛莎说:“我们是来旅游的,立夫伦特先生。你看,我虽然是杀手,但也有周游世界的志向呢。”
所有人都笑出声来,李丙纶笑道:“那可真是稀罕事儿,不过你来的正好,笛莎小姐,我打赌这世界上很少有人见过我这样的地方。”
掘墓乌鸦蒂格阴沉的说:“旷古未有的地狱边缘,凡人与妖虫的共生星球。”
笛莎朝他看了一眼,说:“确实,我已经大开眼界,不虚此行。”
立夫伦特走到她面前,高高的身子,漆黑的眼,白色粉笔般的肤色,让他看上去仿佛勾魂的白无常。
他说:“您有没有兴趣让此行变得更加难忘有趣呢?笛莎女士?”
注释:
萨罗布利——萨罗布利族系是一支日渐消亡的族系,但它们的元祖萨罗特据说是末卡维与羲太的兄弟,最早诞生的血族元祖之一,这一族的人以治疗者的形象闻名。
真·布鲁赫——布鲁赫族系是学者、战士与叛逆者,是身份最矛盾的族系。真·布鲁赫比布鲁赫更为严重,他们的人离经叛道,却又极为冷静,知识渊博,却又爱钻牛角尖。真·布鲁赫认为布鲁赫崇敬的元祖特洛利是一个卑鄙恶心的噬魂篡位者。
巴尔族系——很少人知道巴尔族系的由来,但他们与地狱的联系甚至比斯密茨更甚,更有人说他们就是恶魔与血族的混血儿,是斯密茨进化的产物。
血之兄弟会——斯密茨族系的造物,通常是一群样貌丑陋堪比诺菲勒的血族仆人,但他们所有的成员之间存在心灵感应,当他们聚集的数量众多时,可以产生可怕的纪律性和协同性。(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