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了,完了,全完了。”刘百万和老婆瘫倒在地,一脸的呆滞。
“还他娘的真沉。”苏晨将包袱上了肩,拍了拍刘百万的头以示安慰,这一次是真的走了。
上了黑马,这黑马差点被压趴。苏晨虽听说这书剑岛上的官府形同虚设,还是不想惹不必要的麻烦,他连夜驰行百里,凌晨到了天马镇。
然后到一处树林,他选个地势,做了几个隐秘的记号,把大包袱埋起来,拿了一千金票,三千银币和一些看起来顺眼喜欢的珠宝装进随身的小包袱里。
笑道:“这下发财了。”
“咚”
回头看时,那匹黑马负重物连夜奔驰,竟口吐白沫累瘫了。
苏晨摸了一下马,心道:这马看来以后不能负重物了。还是得买匹好马。
他给黑马输了一点玄铁气,然后放了它。
到了天马镇,这是个大镇,晨曦初起,一些人家已经有了炊烟。
苏晨来到一家最好的客店,好好洗个澡,美美地睡了一觉。用过早餐,来到成衣店,一眼看中了最贵的一套衣服,足足三十个银币,那是一套装逼的黑色英挺游侠衣服,还有一件白色披风,黑白色搭配,这是这个时代最装逼游侠打扮。
然后连里面的内衣也全部换成最好的,谁让咱有钱不是。
别说,这一打扮,还真是玉树临风,飒爽英姿。
在苏晨心里,重生在这个时代,就该鲜衣怒马,好好融入这个时代,好好享受一番。
把旧衣服随手扔了,跟店小二打听到天马镇的马市,雇了辆马车拉到了目的地。
天马镇的经济主要是靠养马贩马,是雄鹰岛三大最富盛名的三大马市。
马市很大,足足有上万匹马在贩卖。来马市的人流与暑期北京王府井大街上的游人有一拼。
这天马镇好马果然不少,许多品种苏晨断定,要是到了地球,能卖出天价。
苏晨转了大半个马市,还没有下手,他现在精通灵兽之语,对动物有着奇异的感知能力。
一个马主看他穿着光鲜,像个出外装逼游玩的富家公子,这世上真正的游侠都是在刀尖上跳舞的人,有无数的仇人,哪敢穿如此光鲜招摇。都是穿着极为低调,不是一身灰衣就是脏兮兮的,只有一些富家公子才会穿这身装逼游玩,四处泡妞撒钱。
他上前套近乎,但苏晨对他的马没有感觉。
“少侠,您看我这马,那可是少见的好马,唉,您别走啊,我的好马你不看,莫不是要看东头那病马。”
苏晨向东头一看,只见马市最东头卧着一匹马。这匹倒是比普通马要大一号,全身漆黑,四只蹄子上约半尺是雪白的,倒也漂亮。可惜马头下垂,目光无神,显然是匹病马。
他心中一动,这马虽病,但他能感知到这是一匹曾经神骏的马。
苏晨走上前问操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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