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眼中,他们以一敌十,在他们心中,他们以一敌百!
不,应该说,事实如此。这里的每一个兵士,可以一敌百!
那么,这么恐怖的一支兵团,它的编制是多少呢?
三百!
仅有三百!
比起数亿的人类数量来说,轻如鸿毛!
这也就是一直以来,人类能与血族对立的一大原因了,这支兵团,万年来,从未扩编!
兵团内外,皆为骨干!
新兵蛋子?看不上!
这里要的,只是吃人不吐骨头的恶狼!恶狼,食子尚可,不需要狼崽!
托德斯在这里,之所以能够马上被接纳,只是因为这是血王的骨血,血王将之送来,有点脑子的都该心领神会了。
——血王要培养接班人!这就是德古拉斯别人不送,偏偏只送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娃娃来这里的原因!他们心中都明白,这位殿下,将成为日后的血族之王!
但尽管如此,他们并没有手下留情。
对待托德斯,是一贯的又打又骂,没有半点手软,不是打脸就是骂娘的,老兵风格尽显,而托德斯,意外的没有生气,也没有反抗。
也许是知道了父亲的良苦用心,也许,仅是自尊心作怪。
这位年幼的血族长子,并没有表现出一丝娇弱。
他总是逆来顺受,吃苦耐劳,老兵让他打水,喂马,洗马背,洗马厩,他都默默地干好了。后来,老兵们甚至叫他提夜壶,倒马桶,他也都忍了,这点让老兵们也有点意外。心想娇生惯养的小子,哪来这般耐性?
不过托德斯做到了,然后一年后,老兵们开始教他练武,做惯了下人的活儿,练起兵器来也得心应手得多,不久,从他的武技看来,就完全能成为一个出色的士兵了。
接下来,是见血。
这就比较难了,虽然曾见过生生吸血和饮血的画面,自己也饮过,但那都是下人杀好了送来的,他自己,从未有过杀人或动物的经验,因此头一回,十分难以下手。
怎么说呢,看着活生生的小动物,他觉得……有点可爱?
总之,不论那群老兵在旁边如何鼓动,这回,他就是下不了手。
最后,那名老兵干脆抓住活生生的小猫,放在旁边,在他脸上抓了一道印。
看着自己英俊的脸庞上就这样多了一道血痕,托德尔顿时怒不可竭,一时冲动,就一把捏爆了小猫的头。
此后,看着自己沾满血的手,失声大叫。
结果呢?这位殿下,睡了整整五个日夜,再也不怕杀生了!
老兵们带着他前去打猎,杀了几个人类中通缉的凶犯,开心地宣布:“你毕业了!”然后,红红火火地一封书信,通知了远在都城的血族之王。
德古拉斯闻讯,立即向此处赶来,见到壮了不少的儿子,几乎喜极而泣。
此后,他正式宣布:
“托德斯,我这个出色的儿子,将成为下一任血族之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