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炼钢说:“是东子推荐的。”
秦磊又倒吸了一口气,回头看了看。
张炼钢又补了第三刀:“老大还挺喜欢他的,说他办事快准狠,没有半点花里胡哨。”
秦磊抱着头:“我去,这是什么世道。现在律师都长这样了吗?而且他那一口京片子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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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达理进去办公室的时候,秦奋进正在研究一份协议。
他大大咧咧在桌边坐下,问:“老大,要我帮忙吗?”
秦奋进看了一眼他,把协议递给他看。
原来是一份“卫东金融”的《有限合伙协议》。
秦奋进皱眉问:“这个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是什么意思,我琢磨了好多天都没想明白。难道还有无限合伙?”
原来“卫东金融”是有限合伙制企业。里面分两种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
普通合伙人是执行合伙人,即使持股1%也能100%控制公司。
跟普通合伙人相对应的就是有限合伙人。
即便有限合伙人拥有99%的股份也只拥有分红权,没有决策权,在公司里说不上话。
说白了,就是出钱分钱,其他事不要多嘴。
这份协议里,靳卫东不但持有“卫东金融”的百分之六十绝对多数股份,还是唯一的普通合伙人。
其他人都是有限合伙人,包括以鬼冢一郎身份出现在合同上的秦奋进、李向阳和慕承霖。
靳卫东这是为了确保自己对公司的绝对控制权,所以设了两道坎。
也可以理解为,他用这个协议限制了秦奋进的权利。
李向阳和慕承霖还好,本来就是被拉进来,白得股份的。
对“卫东金融”暂时不会有什么大贡献。
可是秦奋进却是“卫东金融”的主要经营人,这么做似乎对秦奋进不太公平。
狭义理解,就是他杜绝了任何人从他手里抢走“卫东金融”的可能,以后重要决策都要由他来做。
卫达理这下就痛苦了,早知道刚才就不那么嘴贱多问一句了。
他名义上是为秦奋进工作,但其实是被靳卫东聘请的。
所以,现在这种情况,他应该忠实于哪个主顾呢?
秦奋进阴森森地说:“有话直说。有什么好犹犹豫豫的。”
卫达理大大咧咧一笑:“这个协议的意思就是,让你享受分红却不用为公司的任何决策而苦恼,所有费脑子的事情都由靳卫东来做。”
秦奋进将信将疑问:“是吗?”
卫达理:“是的。”
阿弥陀佛,十方菩萨,耶稣基督都宽恕我吧。
我这也不算是撒谎,只是不能说太清楚。
这个协议虽然杜绝了秦奋进控制公司的可能性,却一点也不妨碍秦奋进分红。
而且,反正协议都签了,生气也没有用,就没必要让秦奋进知道得那么详细,破坏这两人的关系了。
退一步说,靳卫东能写出这种协议,让他们签,就已经证明了秦奋进、秦磊和李向阳中的任何一个在这方面都玩不过他。
就算没有这个协议,靳卫东也一样有办法保证自己拥有公司的控制权。
再者,靳卫东在金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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