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贴吧之中,一片讨论之声,全部都是关于这个事情的帖子。
“苏家军;大叔果然牛掰,真的为女神写歌了。”
“苏家军;我就知道,大叔厉害的很,这首歌写的太厉害了。”
“苏家军;这首歌,大叔唱的好有感觉,我突然想起了我的初恋。”
“……”
“我也是,当初,我就是这么等我初恋的。”
“……”
贴吧之中的谈论声热闹非凡。
苏丛在电脑前面,一直注意着这些。
这个世界,还没有出现过类似这样的神曲,或者说是这种标新立异的歌名。
苏丛心中明白,自己将前世的这一首歌拿出来,其实也是一种尝试。
两个世界的文化背景虽然大概相同,但是,还是有着不少的差距。
毕竟不是同一个世界,只是一个平行世界,苏丛也不能保证,自己所拿出的这些歌曲,是否会得到这个世界人们的喜欢。
这是一次尝试,这次尝试关系到自己今后的计划。
现在,看到网络上的评论,苏丛知道,这首歌红了。
《我在人民广场吃炸鸡》这首身躯,将会彻底的火爆。
果然,没有多久。
几个小时之后。
这首歌,就直接冲到了网络新歌搜索榜。
同时,因为是胡欣怡新专辑的宣传歌曲,同样的,在点歌榜上,也开始进入前五十名次。
要知道,这才短短的几个小时。
前世,这首歌,本来就是属于那种单曲循环的歌曲。
苏丛心中清楚的很,这样一首歌,属于那种十分耐听的歌曲。
关掉了电脑,苏丛准备先休息一番,明天的事情,对于自己来说,十分重要。
明天开始,就要去东汉音乐工作室录制歌曲,筹划自己新专辑的事情。
自己和新华娱乐暂时是闹开了,因为,一开始自己所签订的合约,让自己占据了十分有利的位置。
和新华娱乐公司所签订的合约,和其他新人歌手不同。
一般的新人歌手,所签订的都是卖身合同。
而自己,注重的却是自由程度,虽然在利益方面让了步,但是,自己更加的自由。
自己这种情况,碰到公司雪藏的话,不给自己出转移,一般的新人,是没有任何的办法。
但是,自己不同,自己的合约没有这个约束。
可以自己出钱出专辑。
这就是自己最大的优势。
……
在某个高楼大厦。
宽敞明亮的办公室内。
这是一整层楼为办公室,足足上千平方米。
奢华的办公桌后面,坐着一个中年男子,这男子靠在真皮座椅上,端着个茶杯。
他的身前,毕恭毕敬站着一个年轻男子。
“你是说他给胡欣怡创作了三首歌曲?”
“是的,网络上传播的这首歌,就是第三首,前面两首歌曲已经发送到您的邮箱里面了。”
“嗯,我知道了。你先下去吧!”
“是!”
“……”
中年男子嘴角微微的上扬,面带着微笑,等到那年轻人走了出去之后,这才缓缓的将茶杯放下,打开电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