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川郡的牢里,每天都会有新的犯人送来,也会有之前的犯人莫名其妙地离开。
离开的犯人无非三种。
第一种,直接拉去杀头了。
第二种,背后使了钱托了关系从而释放的。
第三种,转监和流放的。
至于有没有第四种,比如刑满释放的,有是有,前提是得活到那个时候。由于营养和疾病问题,很少有犯人能坚持到五年以上。
这三种离开牢房的办法,张半斛也听了那些囚犯说了。
张半斛当然希望是第二种,但是有人希望是第一种,如果按照律例的话,应该是第三种:流放。
王太守收到洛阳书信的当夜,便安排人通知颍川监司,尽快办了此案,要判个斩首之刑。
可是问题是,焚尸之罪罪不当斩,虽然是上面安排,但由于颍川百姓几乎都知道了这件事,王太守想杀了张半斛,还得找个合理的理由。
此事的关键就在于荀氏一族的态度了,若是荀氏动用士家大族的声望,加之盗墓和损毁财物之罪,只要荀氏都一并追究,便能治张半斛的死罪。
王太守觉得以荀氏对张半斛恨之入骨的态度来看,此事并不难办。
王太守一面让人去找荀氏来谈,一面让提审张半斛,让他认了毁尸灭迹、盗墓和损毁财物之罪。
次日荀氏族人便来到太守府衙,王太守便要找几个能定夺事情的,请到里堂去谈。
荀昙子嗣早亡,只剩下孙子荀攸,还有一个从子。
彼时荀氏的“扛把子”叫做荀淑,人称为“神君”,张半斛烧掉的,便是这荀淑的兄弟荀昙。
荀淑有八个儿子,并有才名,人称“荀氏八龙”。此番荀淑身在洛阳为官,但是“荀氏八龙”却尽数到场。
荀氏众人商议,便让荀昙的孙子和从子,以及“荀氏八龙”长子荀俭和次子荀绲去与王太守谈。
王太守见来的,是八龙二人和荀攸,这几个他是认得的,只是那个从子,是个十二三岁的少年,王太守却从来没见过。
只见荀攸却对少年说道:“叔叔,这便是王太守了。”
王太守露出一脸惊讶的表情。
荀绲指着少年说道:“此乃犬子,荀彧。也是荀昙从子。”
荀彧拜见了太守,便立在父亲一边。
王太守倒也不避讳,开门见山便说,想把这张半斛定个死罪,请荀家人到时候再加几条罪名,两边一起使力,就把这张半斛人头落地。
荀俭听了,并不反对,朝着其他几人点了点头。
荀攸默不作声,从感情上说他是恨不得张半斛身首异处的,但是从常理来说,此事的确罪不至死,若是乱判,也是罔顾人命。
此时荀彧却突然站出来说道:“不可!”
王太守愣住了,没想到是这个孩子出来反对。
“夫立法令者,以废私也,法令行而私道废。那人罪非至死,不可私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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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彧正色说到,完全和年龄不相匹配。
荀攸见荀彧这么说了,也上前说道:“张半斛虽行恶举,但毕竟亡者不比生人,使之流放即可,何至于死罪?”
荀绲见两个后辈都如此去说,也说道:“太守若是定了那人死罪,恐世人说我荀氏恃强凌弱,枉顾律法,此等名声,我等担待不起。”
王太守没想到荀氏能演这么一出,完全打乱了自己的计划,本来顺风顺水的,连“八龙”都没反对,怎料半路杀出荀攸这么个毛头小子,无奈只能拿出了杀手锏。
“实话说与你们,杀这张半斛,是朝廷的意思,诸位还是行个方便,不然上面怪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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