岸边,几位妇人在洗衣物。
一妇人道:“听说最近有个大盗偷了贾府珍藏多年的好酒。”
另一妇人道:“我也听说了,你说他放着金银珠宝不拿,黄花大闺女不抢,居然为了几瓶酒,脑子不好呀!”
对岸的妇女调侃道:“小心他把你家的闺女给掳走,你就没地哭了。”
那妇人把水泼过去,佯怒道:“就你嘴碎,你才要当心,可得把你家官人的佳酿藏好些。”
不远处的亭子里一风流男子独饮一壶酒,对着江边的柳絮吟诗作赋。若不是掌柜的说他是“道可盗”,即便是拿刀架在剑一脖子上他也难以置信。
恐怕任何一个江湖人士也不敢信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大盗会在白天饮酒作对,就这么光明正大,穿着光鲜亮丽。
剑一走上前去,道:“一个人喝酒会不会太过孤独,酒的滋味再好也抵消不了孤独的滋味。”
道可盗抬头看了他一眼,给他倒了杯酒,“孤独的时候若是没有酒那不如睡觉。”
剑一道:“可你不睡。”
道可盗道:“睡不着,就是困也不敢合眼。”
剑一给他倒了一杯,眼神犀利,目中有光,仿佛穿透他的心。
“你可知我为何而来?”
“我看到了你的剑,便知道你的人。’七剑山庄’的七公子想必江湖中人都有耳闻,却是很少人知道七公子的剑是七兄弟中最快的。”
道可盗能说出这番话剑一并不奇怪,因为“七剑山庄”也曾被他盗过一把剑,那把剑便是他佩戴的这把。而他能从“七剑山庄”盗得一把剑,想必是窥探许久,花费大量的心思。
在他盗后的第三天,也就是“七剑山庄”准备掘地三尺也要拿他是问的那一天,’道可盗’突然良心发现,将那把七尺剑放在“七剑山庄”的门前,顺便留下一封信。
信中写道:“借’七剑山庄’庄主之剑一用,现已归还,感激涕零,无以言表。”
庄主大动肝火,口吐芬芳,大骂三天三夜,誓死不用此剑。后来,这把剑赐给了七兄弟中的一人,兜兜转转,最后落在了剑一的手里。
道可盗说话的速度可比掌柜的快多了,剑一没有不耐烦,此时的他心如止水,无所谓他东扯西扯。
道可盗漫不经心地娓娓道来,“你来,当然不是为了喝酒,孤独也不应该找我一个男的,那自然是为了女人。”
“而这个女人,是雷芸雨吧!”
可算是说到正题了,剑一听到“雷芸雨”三个字心仿佛被揪了一下。
他故作镇定,轻蔑地笑道:“你怎知我不是为了血洗这把剑的耻辱!”
剑一将剑拔出,细细抚摸,轻弹剑刃,弹剑而歌,清脆的声响渴望饮血。
道可盗内心毫无波澜,甚至没有看那把剑。
说时迟那时快,剑一挥剑了,那把剑离他的喉咙仅有零点零一公分,只要稍微动一下就能见血。
道可盗当然想躲,可剑一的剑太快了,快到他没有时间反应,快到无处可躲,快到死亡是如此的近。
剑一一动不动,道可盗也一动不动。
道可盗的冷汗流了下来,口干舌燥,却不敢吞咽口水。
突然,剑一把剑收入剑鞘,撩拨剑穗,仿佛在安抚他,自顾自地说道:“下一次再给你饮血吧。”
道可盗用衣袖擦了擦汗,喝下最后一杯酒。
“我话说在前头,雷芸雨可不在我这。”
剑一皱眉道:“嗯?”
“我确实去了雷府一遭,可还没开始偷,就撞见了雷家大小姐。她求我将她掳走,否则要将我五花大绑。我也只好听她的话,好好的偷她出去。”
“那她现在在何处?”
道可盗翻了翻白眼,“雷家大小姐可是金丝雀,被关在笼子里太久,出了笼子可不就天高任鸟飞了嘛,我可伺候不了这位大小姐。”
剑一听出他埋怨挺深,可见雷芸雨没吃亏反而让他吃瘪不少,顿时放下心来。
“江湖传言你走火入魔,这事是真?”
他的眼神开始变得扑朔迷离,恍如隔梦,叹息道:“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没做过的事传着传着也会变成你做的。如今的我,背下了天下盗贼的锅。”
剑一不知该如何安慰他,这已经不是弃盗从良就能解决的问题了。一入盗行,终生为盗。即使你离开这个身份,离开这个江湖,还是会有人用你的身份踏入江湖胡作非为。
剑一打开酒袋,给他的玉壶斟满酒,拱手告退,“就此告辞,来日方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