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干净。”
“是,大小姐!”
下人们很熟练,一人架着腿,一人架着肩膀,将洪大夫抬了起来。
“银票拿给他的家人,就说洪大夫出远门为血衣家采药,三年五载回不来。”血冬儿添了一句。
“是!”
两个下人直勾勾盯着银票,却不敢有私吞的心思,急忙按照血冬儿说的办。
一个时辰后。
府门大开。
一辆辆巨大兽车滚滚行出院子。
像一座座移动的小屋。
单单车架子就有几百斤重,加上押送的俘虏,近千斤。
普通的马匹根本拉不动这样的车,所以动用专门训练的巨兽。
巨兽四脚踏地,腿比人的腰还粗,昂头拉车。
嘎吱!
嘎吱!
车轮碾过地面,留下两道明显印记。
而后一辆接一辆驶出大门。
二十辆兽车出门后,紧接着是一只金角巨鹿。
巨鹿后是威风凛凛的兽骑兵。
为了押送俘虏,血衣家出动了两百名最精英的兽骑兵,由血冬儿率领。
别看人数不多,战斗力相当彪悍。
每个兽骑兵在战场上都是以一当十的存在,百人不亚于一万军队。
血衣家族的威名赫赫,不正是靠这些兽骑兵?
兽骑兵之后,又是十辆较小的兽车。
有的车载着丫鬟,下人和厨子,有的车装了驻营用的帐布,工具,以及一些备用的兵刃和盔甲,十分齐全。
一行人浩浩荡荡,从头到尾占了半条街,缓缓驶出血衣城,向北而去。
出了城,兽骑狂奔而起。
旗儿飘扬,车儿颠簸。
巨兽嘶吼,尘烟滚滚。
因为拉着兽车,兽骑赶路的速度比平时慢得多。
走走停停,直到两天后,到达雾谷以南。
渡过崆河后不远,血冬儿便命令兽骑兵止步,就地安营扎寨。
兵丁们十分熟练,七手八脚将车上的帐布和工具卸了下来,在附近选一大块空地,扎起血红色的军帐,远看像浸了血的馒头。
厨子们取下锅碗瓢盆,叮叮当当地开始忙碌做饭。
车上带着不少青菜和饭食,肉不多。
兵丁们便深入附近的山林,就地取材,打了几十只野味。
半个时辰不到。
一座座帐篷搭了起来,火灶上热气腾腾。
饭菜香气飘出十里。
丫鬟们忙忙碌碌,将烧好的饭食送到各个营帐。
士兵们赶了一天路,饿得饥肠辘辘,自是大快朵颐,狼吞虎咽。
人吃饱后,再拿剩下的肉喂那些兽骑畜生。
当然还有那些俘虏。
血冬儿命人在中间扎了一个营帐,将所有俘虏带进去绑在一起,帐外站了一圈护卫,连只苍蝇都飞不进去。
丫鬟们端来热腾腾的饭菜,一口一口喂给俘虏吃。
还好这些俘虏知道自己要回家,没有太大抵触,否则宁可饿死也不会屈服。
那样的话,只能学血衣城那些富豪,强行给她们灌食,麻烦得很。
“小雅,去给大小姐送饭。”
主事的丫鬟端出一盘最丰富的饭食,吩咐道。
千面狐忙前忙后,累得满头大汗也不敢抱怨,接过木盘往外走。
“喂,大小姐在哪个营帐啊?”
她问。
“最大的那个。”
千面狐“哦”了一声,直直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