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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6章 杀人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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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完这些话,徐妙锦顿时觉得自己好像捅了篓子!!看来这郑推官夫妻两人,有些信息不同步啊!

    果不其然,郑夫人再笨也意识到了丈夫在欺骗她,浑身有些哆哆嗦嗦的颤抖着,气的直接就骂出了声:“好啊!好啊!这个姓郑的,我们这么些年来,对他恩情如此尊重,他竟然连这种事都要骗我。这个天杀的,这可让我怎么活呀!?呜呜……”

    说着说着这位夫人就旁若无人的大哭起来,妇人的撒泼本事在她身上展示的淋漓尽致!

    这么一闹腾,顿时弄得徐妙锦也有些坐立不安,不知该如何是好,双手紧紧捏着自己的衣角,说不劝吧,又有些说不过去,可要劝吧,又不知该从何劝起。

    思前想后,最终还是鼓起了勇气,谨慎的说道:“姐姐切莫如此悲伤,想来你家夫君,未必就是要诚心的骗你,或许他也有不得已的苦衷呢?!亦或者,他只是不忍心让你知道真相,以免你太过忧伤。这也未必可知!”

    哭着哭着的郑夫人,有些狐疑的止住了哭声,将信将疑的抬起头望向徐妙锦:“这……您说的倒也不无道理,但愿是他怕我伤心,这才选择隐瞒真相。可若我女儿真是被人害死的,合肥县可曾帮我找出了真凶?”

    徐妙锦微微迟疑了一下,有些顾虑的摇了摇头说道:“到是未曾,郑大人担心影响令爱的名声,并不希望过多追究,甚至连尸骨都已经让人抬了回去。到底是可怜天下父母心啊!或许郑大人想的也没错,人都死了,再要费大力气将桉子给捣鼓的底朝天,那还不得让一个姑娘家的名声败坏殆尽?”

    “笑话!”郑夫人一听顿时变急了,满脸不认同的大声站起来说道:“这个郑剑亭,哪来的这些屁道理!他自己怎么说也是一个推官,怕这怕那的,难不成要任由我女儿的冤桉就此沉默下去?难不成要让真正的凶手逍遥法外,甚至还暗地里笑话我们郑家?!

    真是岂有此理,办桉的也就那么几个主官,相互之间遮瞒一下消息又有何不可?凭什么就要让凶手杀了人以后,还可以逍遥自在?!这天底下就没有这样的道理!!夫人尽管放心,烦请夫人帮我带句话,这桉子,郑家我说了算,但凡钦差大人或者林知县,有任何需要的地方尽管来找我,这两位大人,一个身份贵重,另一个也是合肥现多年的父母官了,大家彼此都信得过,我就不相信,这么多大人在,区区一个小桉子会破不了?!”

    说完道了个福,便匆匆的离开了钦差驿站,返回家的第1件事,就是把自己夫君郑剑亭找出来,痛扁一顿!!

    可一问丫鬟才知,推官郑剑亭已经出门,眼下并不在家里。

    这更加让郑夫人不由狐疑起来,毕竟女儿的尸骨已经运回家,最重要的事情难道不是替女儿请个道士超度法事吗?

    这会儿他东跑西跑的,天晓得他是去干嘛?

    加上这些年夫妻两人相处之间的不快,这一系列的问题堆积在一起,更加加深了郑夫人心中的疑虑,一个大胆的念头便浮上了心里。

    ……

    正在合肥县衙,与林知县安静喝茶聊天的张丹青,正一边热烈的聊着,忽然冷不丁的便听到了门外有人来报。

    说是推官郑剑亭的夫人有请,请两位老爷到府一叙,并且声称有重要事情要汇报!

    收到消息的张丹青和林知县不敢耽搁!连忙连袂到访,来到了郑家的时候,已经是傍晚时分。

    郑剑亭虽说是个正七品的推官,可是家里还是比较寒酸的。

    除了一个伺候郑家衣食起居的丫鬟,再也没有旁的人了。

    毕竟这是明初,这个时候的大多数官员,并没有宋代官员那般各种惯例,相较而言,工资除了禄米,基本上再无其他!至于官田,明朝刚建国的时候施行过一会儿,后面便取消了,而且给官员赐田,一般是高品级的官员才会有,基层官员就不要去想了。

    而宋代就不一样。北宋官员的工资,在我国封建朝代中,绝对是当之无愧的第一名。

    官府会变着花样儿的给官员发钱,以及发放各种生活物资,这些东西涵盖到生活的方方面面,折合起来也是一笔不少的费用!有时候多到官员自己都整不明白到底自己多发了多少工资。

    宋代官员们的总薪资大体可以分成四个部分:正俸,加俸、禄粟和职田!

    1、正俸

    正俸别看带个“正”字,但并不是总薪资的主要部分,但是钱可不少。

    当时的工资主要是按照贯来计算,北宋为铜本位制,一贯是1000文铜钱,购买力大约相当今天的300元人民币。

    据《宋史·职官志》中记载整理:

    宰相、枢密使,每月正俸三百贯,约9万元人民币;

    参知政事,每月正俸两百贯,约6万元人民币;

    六部尚书,每月正俸六十贯,约1.8万元人民币;

    侍郎,每月正俸五十五贯,约1.65万元人民币;

    九卿,每月正俸四十五贯,约1.35万元人民币;

    少卿,每月正俸三十五贯,约1.05万元人民币;

    赤县县令,每月正俸三十贯,约9000元人民币;

    赤县县丞,每月正俸十五贯,约4500元人民币。

    如果有的官员做得好,被加封一些虚衔的话,还有不少补助。而且虚衔和兼职都是叠加按照全职计算的。

    2、加俸

    这加俸就太好玩了,内容极其繁杂,估计北宋官员自己都懒得搞清楚。

    加俸包括但不限于服装、茶酒厨料、薪炭、盐、随从衣粮、马匹刍粟、添支(增给)、职钱、公使钱及恩赏等。

    如果是宰相,春、冬服各绫二十匹、绢三十匹、绵百两。

    这里的匹并不是标准的长度,但像宰相得到的这些布匹,除了家人做衣服,基本上开个布店是没有问题的。

    除此之外,各级官员按照一定标准进行生活补助,比如:

    茶、酒、厨料、薪、蒿、炭、盐诸物、喂马的草料及随身差役的衣粮、伙食费等……

    基本上相当于各级官员一家子和佣人的吃穿用度,朝廷全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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