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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五章小镇旱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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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刚刚朦胧,驿站中的烛火还剩下点残渣,在微风中摇曳,发出微弱的光芒。

    阿森已经过来叫唤朝歌起床,“苏兄,公子要带我们去城里吃早餐,你也快点起。”

    朝歌一听此话,一骨碌地爬起,“有吃的,那一切好说,等我一刻钟,我这就收拾好出来。”

    阿森在门外发笑,“好,我们在马厩等你。”

    等朝歌收拾好一切,打开房门,驿站还是漆黑一片,她轻声关好房门踮着脚来到马厩。

    阿森已经将她的马牵出来,见她来了,笑着对陈奕说:“公子,我就说只要一提到吃的,苏兄一定跑的比兔子还快。”

    朝歌才恍然大悟,“好啊,你小子竟敢诓我,小心我动手。”

    “诶,别别别,苏兄身手我是领教不起。”阿森一脸求饶。

    朝歌这才接过马缰,前头已经上马的陈奕用淡淡的神情望了他们一眼,“好了,赶路吧。”

    阿森给朝歌两个馒头,“苏兄,今日就先凑合。等回到金陵,我让公子请你到醉玉仙。”

    朝歌撇撇嘴,“哼。”

    他们纷纷越上马背,开始行程。

    行了一两个时辰,朝歌发现他们并不是按照原定路程行走,只见眼前景色越见萧条,一路竟然看到许多穿着破衫褴褛的流民在路上行走。

    那些孩童面色饥黄,那些妇女与白发老人神情悲苦。

    见到此景的朝歌顿时安静下来,心中生出怜悯之心,但见在前头的陈奕依旧驾马前行,她也没停下,紧跟后头。

    这座位于湖州边上的小镇,本是鱼米之乡,物产富饶。但因为去年入秋至今,久不降大雨,河水干涸,农田全部枯死。且上个月,一场大火熊熊燃烧,烧了一众草房,现许多百姓流离失所,沦为流民。此地也因此为之萧败。

    许多百姓无家可归,就在路边随意找一地生活。更多人无饭可食,饿死在路边,没人领走的尸首发出阵阵恶臭,许多蝇虫缠绕。

    几个穿着富商模样的的中年男子经过这片萧条之地,一位十几岁的姑娘见到他们,立刻跑过去跪在他面前。

    她哭着求道:“大人,我要卖我自己,换两口棺材为我爹娘安葬。”

    不远处,她爹娘的尸体被草席简单地包裹着,已经发出恶臭。她的双亲饿死已经有几日,但家道贫寒的她,连饭都吃不上,拿有钱财买棺材给爹娘下葬。一直拖到今日,才出此下策。

    那富商微蹲下来,用手抓着她的下巴,仔细瞧着她的模样。虽然那姑娘灰头土脸,但模样却是清秀,特别是她那双水灵的眼睛。

    富商放下手,笑着问:“你叫什么?”

    姑娘战战兢兢地回答,“小女怜儿。”

    “这副模样倒是不错,说不定能讨金大人喜欢,给钱。”

    富商身旁的小厮立刻拿了一两银子放到姑娘手中。

    那怜儿感恩戴德,连拜了三下,“谢谢大人,谢大人。”

    只见周围专门给人安葬的几个男子,从她手中抢过那银子立刻将她父母抬进简陋至极的棺材之中,十分草率的找了一地埋了。

    怜儿看着土渐渐没过棺材,伤心至极,不舍地哭喊着,“爹,娘,娘”周围的人将她拦下。

    可富商身边的小厮却不肯给她伤心的时间,立刻将她的手捆绑起来,将她拉到一处,那里已经有许多同样悲惨命运的姑娘。怜儿不舍爹娘,可怎能挣脱出绳子。

    这世道,越是如此天灾人祸时,越是有人趁乱赚取这些不义之财。

    朝歌看不过去,想要下马为这怜儿出头。

    但陈奕却拦住她,他说:“你救了她一时,能救一世吗?还有这里能么多贫苦百姓,你又要怎么办?难道都要救。”

    朝歌撇撇嘴,无奈地叹气,又何尝不明白陈奕所言。

    “阿森,找一家客栈,先吃点东西,再打听打听情况。”陈奕说。

    “是。”阿森开始四处寻觅。

    他们来到小镇里的一家客栈,门外有许多流民守在外头,乞讨来往的客人。一个老翁,拿着有缺口且脏兮兮的破碗求着来往的客人,张着干瘪发裂的双唇祈求,“客官,行行好,行行好,赏点吃的吧。”

    却被门口的小厮赶走,“去去去,滚一边去,小心扰了这些爷的兴致。等我家掌柜出来,可要你们好看。”

    老翁吓得连退了几步,可那些不怕死的小伙子依旧在门口行讨。

    客栈里的景象却与外头的景象完全不同。客栈外头民不聊生,而里面却是莺歌燕舞,一派祥和。

    朝歌看此情景苦叹一声,“世道炎凉。”

    一个跑堂看到他们身着不菲,连忙殷勤地上前招呼,“三位客官里面请。”他弯着腰,在前头带路,将他们带到内堂。

    只见内堂里,一位穿着花枝招展的姑娘在戏台上唱小曲,一旁也有几个伴舞和奏乐的姑娘。内堂装饰也十分有豪华,连桌上的餐具也十分有讲究,这样的气派一丝都不输金陵。

    “客官,您这儿做。”那跑堂为他们选了一个位置。

    朝歌坐下环顾四周,不免一肚子怒气。

    “几位客官,看着眼生的很,看来不是本地人吧。”跑堂客气地问。

    阿森回答,“是,我们是生意人,路经此处,借此休息一番。”

    “那几位客官,您要吃点什么?”

    阿森见朝歌和陈奕都没看这儿,就说:“你就上几道拿手菜。”

    跑堂笑着回道,“诶,得嘞。”

    朝歌看了看周围的客人都是一副贵家公子老爷的模样,他们餐桌上摆的菜都是各式各样的山珍海味。

    一个贵公子,还将这些菜夹给自己的爱犬吃,“我家旺财就爱吃牛肉。”说完拿起那盘牛肉,连同盘子都放地上。

    那大黄狗摇着尾巴,大快淋漓地吃地来。周围的人,见着都乐呵呵地直笑。

    朝歌“哼”了一声,“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陈奕见她这副恨世怨俗的模样,微微一笑,看来她之前并没有跑过江湖。

    “客官,您的菜到了。”跑堂递上三碗菜,每道菜都是做工精美,香飘四溢。

    陈奕动了筷子,朝歌却不愿动手,。陈奕夹菜道她碗里,“吃啊,都是当地特色,味道不错。”

    朝歌撇撇嘴,但还是拿起筷子夹起来。如果浪费粮食,那自己与周围那些纨绔子弟有什么区别。

    跑堂见他们几个吃的很香,笑着说,“几位爷,我们店里用的都是上好的食材,厨师都是从各地请来的。”

    “是吗?的确味道特别。不过,我听闻这里百姓饱受旱灾困扰,但旱灾好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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