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场简直是送死,人人都不想这么稀里糊涂的送命。
…………
就在县城的人议论纷纷的时候,一匹马沿着街道快向着城外而来。
踏踏!
马蹄声不急不缓,却清晰的传到路边的每一个人耳中来。
街道上人看到他,一个个都寒噤让路,有孩子的,都拉住自己好奇的孩子,然后暗暗的打量他。
人高马大,整个人坐在马背上,平稳前行,如同一杆枪一般,直直的,英俊的面容带着刚毅,让人很有好感。
虽然骑着马,但速度不快,明显注意着周围的情况,遇到有人反映慢了也不催促,就会拉住缰绳。
缓缓几分钟,周围的人看到他远去这才说话。
“这是谁啊?这个时候竟然敢骑马?”
“他腰间还有枪,马上也挂了枪!”
“能这样的人!肯定是那个志愿军的人!”
“志愿军的人?这人怪高的!长的也怪英俊!”
“看起来很好像是正派人。”
这个世界是看脸的世界,颜值主宰一切可能夸张,但高的颜值,能够更容易获得别人的欣赏,这是无可争议的。
沈光不知道,他就这么匆匆的走过,就收到了一波的好感来。
此刻,他已经远离了县城,正加速正催马向着十八里坡而去。
之前,他已经向着九儿保证了,今天去接人,如今时间到了,他自然是不会食言的,直接过来就接人。
远离县城,再次来到空旷的野外,听着虫鸣鸟叫,心情不知不觉和这美好的天气一般好了起来。
一路无事,沈光很快就来到了十八里坡了。
踏踏踏!
踏踏的马蹄之声,通过空旷的荒野,早早的传到这里,令酒坊的伙计们都出来看向这个方面。
“哎哟!这是谁啊?沈,是沈光兄弟吗?”
当他们看到骑着马的沈光接近的沈光,一个个都吃惊极了,嘴巴张的老大,说话都结巴了。
“哈哈,是我,怎么样,这几天还好吗?”
来到近前,见到熟人,沈光很高兴,直接下马和这些人搭讪起来。
“不怎么样,就在老掌柜结婚第二天,他就被抓走了,你看看我们,到现在都闲下来了。”
“是啊!那群狗贼,良心都被狗吃了!来抓勒索!”
“今天罗汉大叔,天没量就已经去现场接老掌柜了!现在还没有回来,唉!希望老掌柜能够平安的回来!”
十八里坡距离县城还有些距离,交通不方便,普通人走路要四五个小时,而酒坊这里有牛车,但牛车也需要三个多小时,一来一回中间所花费的时间,不只是这些。
罗汉还没有回来之前,县城内的事情还没有传到这里,他们也不知道县城已经变天了。
店里的伙计,对县城的那些人的怨念极大,此刻都骂这些人。
沈光也没有急着接人,就这么和他们聊着。
“这是你的马吗?你还有枪?”
当注意到沈光的马和枪的时候,这些人这才有些拘谨。
马和枪,在这个时代,也只有有身份的人才可以拥有,没有身份的人拥有这些,身份都让人产生疑惑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