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个烤红薯了,突然听到大爷这么说起,有些喜出望外。
大爷嘿嘿一笑,露出一口黄牙。他利索的给段默包起来,接过段默递过来的那几张毛票,心想这小伙子以后总算是不会再来问他价钱了。
段默拎着那个发育不良、一副萎靡不振样子的烤红薯,心里正一阵开心,可走出没几步,却听到身后大爷分外刺耳的嘀咕。
“以后还是别让孙子念大学了。”
段默的嘴唇蠕动了几下,本想回头好好嘲讽一下大爷,可终究还是泻了气。
越过几条臭水沟,再走过一段土路,段默就从城市最繁华的地方回到了最贫穷的地方。
耀眼明亮的灯光不属于他,面前这个黑漆漆的小胡同才是他的归属。
路灯像是个摆设,有气无力的发着微弱的光,他所过之处的围墙上,猩红色的“拆”字是唯一的颜色。
不过,今天这个小巷子,似乎有些不同。
段默怕烤红薯散了热气,紧紧把它搂在怀里,一边盘算着明天去找个正经公司应聘,一边转过拐角。
可是一辆火红色的保时捷911,正停在拐角,卡在狭窄的巷子里,死死挡住了段默的去路。
“谁的车啊!没长眼睛啊?”段默骂骂咧咧,抬脚就踹,可当他看清那个比金子还昂贵的车标时,硬生生在半空中收回了自己的脚,险些闪自己一个趔趄。
“我——靠!”段默看看左右无人,连忙凑到车边仔细打量起来。“豪车啊!”
段默曾在大学里见过一个富二代开着这车,接走了学校里最漂亮的校花,那拉风的场景给他留下了太深太深的印象,因此即使借着昏暗的小路灯,也依然一眼认出了这辆无比经典的保时捷。
“蛙眼,肥臀,后置后驱水平对置6缸发动机……”段默用指尖轻轻划过堪称完美的车身,口水都快流下来了——车身峰峦起伏的曲线对于男人的诱惑,不亚于上原亚衣的身体。
“不过……”段默有些疑惑,这里可是城中村,整座城市最肮脏的地方,怎么会出现这样的豪车呢?
正在段默纳闷的时候,一个熟悉的女声响起。
“咱们快走吧,不然我男朋友要回来了。”
另一个声音,则是一个略微有些低沉的男性。
“嗯,今天晚上——不回来了么?”
叶星的语气有些急切,“嗯,不回来了。”
“那,你怎么和他说呢?”男人询问着。
“不用管了,我会解决的。”
接着,脚步声响起,段默甚至能够清楚的听到男人的皮鞋和叶星的帆布鞋在土路上摩擦的声音。他赶紧躲在转角之后,紧紧贴着墙壁。
昏暗的灯光下,叶星和男人并没有发现段默的存在,他们一言不发的上了车,朝着巷子另一端的出口处缓缓驶了出去。
妖艳的火红色保时捷渐行渐远,驶入了属于它的灯火通明的世界,而段默站在黑暗之中,仿佛被一记重锤砸中了胸口,许久喘不上气来。
他慢慢蹲下,身子蜷缩成一团,有些不敢相信自己所看到的。
叶星,自己的女朋友,居然坐着一个陌生男人的车,在夜里出去了?
他的身影瑟缩着,像是一条孤独的狗。
幻觉吧?
邻居家的电视机伴随着炒菜时的锅碗碰撞声还在嘈杂的响着,声音隐隐约约传到了段默的耳边,显得虚无缥缈,像是另一个世界的声音。
段默听出来了,电视里播放的是周星驰的电影,国产凌凌漆。
他和叶星曾经守着出租屋里那台18英寸的小电视,看过无数遍这部片子。每当看到周星驰为袁咏仪一边弹奏钢琴一边唱着秋意浓时,叶星总会哭的死去活来。
张学友的《秋意浓》经周星驰唱出来,似乎忧伤又浓了一些,而那种即使被爱人用枪口指着,也要为她献上一朵染血玫瑰的气魄,更让叶星痴迷。
叶星每次看完这一段,总会骑在段默身上,拽着段默的衣领问他,“以后就算我用枪指着你,你也会为我唱这首歌么?”
而段默则轻轻揽着叶星的腰,带着满脸笑意点头。
那是连玉置浩二的曲子,都无法冲散的幸福。
但现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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