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样,里贝留斯与温宁顿生活在了一起。
咦,中间好像缺少了什么?
温宁顿变成了混血精灵龙,再也回不到自己的族群了,即使回去,族人也不会接纳她,甚至还会像对待外人一样驱赶她,向对付叛徒一样杀了她!
里贝留斯,同样回不去了,他为杀死温宁顿而来,最后反而救了她的命,现在身为救人一方对不起人家,更没有了下杀手的理由。
如此,他怎么跟信任他的狼人大祭司交代,怎么跟被温宁顿杀死的狼骑战士交代?温宁顿不走,他只能在这里陪着,而这一陪就是八年!
八年时间,数千个日日夜夜,足以改变许多事,令人忘记许多好的坏的不愉快的。
“老贝,老贝,不知道又去哪里找肉吃去了。”一身荒野装的温宁顿生气地道。
“我回来了,看看这是什么?”
里贝留斯拎着一条大鱼,“猪肉牛肉羊肉你都不爱吃,你觉得这条鱼做成肉汤会不会很美味?”
温宁顿嘴角一撇,“我说过,精灵龙吃素不吃肉,你想吃就说,拿我做借口干什么?”
提起厨艺就要说到动手能力,某位精灵龙大人手比脚丫子还笨,爱好素食是种族特性,但温宁顿只会吃,不计损失的话,洗洗刷刷她倒是能搞定。
肉食主义者与素食主义必然产生矛盾,由于做饭的是前者,每次也都准备一些素食,后者至多做语言上的抗议。
鱼锅上来,香喷喷的,带着一股清新的味道。
厨师里贝留斯大吃特吃,问温宁顿吃不吃,然后给她盛了一碗汤。
“再来一碗!”
“要不给我夹块鱼尝尝?”
“哇呜,原来鱼做成汤锅这么好吃!”
这一锅温宁顿比里贝留斯吃的多。
某精灵龙的吃货属性就这么被点燃了,所谓抓住一个人的心先要抓住她的胃,里贝留斯做到了,再加上同是无家可归,日久生情等等,二人自然而然走到了一起,只是没想到八年过去了,狼人的大祭司对温宁顿念想还没有断。
与博学者李维斯有点相似,大祭司爱好研究,他的目标是将强大生物的血脉移植到自己身上,例如精灵龙的血脉。
无限位移的天赋他不羡慕,也羡慕不来,狼人大祭司想要的是龙族的生命力与超强的生命力。
一旦他的试验成功了,血脉之力即可推广到全国,所有狼人都拥有了一定的龙之血脉,增强的是国力!
八年前,精灵龙逃走,由于时间点是为一段试验的关键时刻,大祭司受伤不轻,无法亲自捉拿,于是派出了一队精锐的狼骑兵与狼骑兵团最过年轻有为的骑兵长里贝留斯。
他们失败了,后续部队找到了他们的尸体,从伤口判定正是那头精灵龙所为。
尸体中没有里贝留斯,大祭司先是抱有希望,八年之后的今天早就失望了。
多次派人,甚至亲自出马,大祭司一直都是失望而归,未知原因,当年他留在精灵龙体内的印记再一次有了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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