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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战场外,有人缓缓的踱步而来,从远到近,渐渐的接近了并州骑军与鲜卑骑兵交战的战场。他是从中小部落联军的那方向背后行来的,背上背负着一柄剑,剑鞘上,仍就有不少的血液顺着剑鞘往下滴落着,随着他的前行,在地上留下了斑斑的血迹。
一个个血色的脚印,由深及浅,留在了地面上,最后完全的淡去。他的身上穿着一件已经分不出本来颜色的衣袍,很多地方还豁出了口子,破破烂烂的。那一块又一块的污渍,暗沉无比,又带着一点深红色,似乎像是在泥水里面滚过一圈,又染上了鲜血一般。再看那飘荡的长发,许多发丝都凝结成一股,看上去无比的邋遢。
他就像是个疯子一般,无视了眼前那正在交战,无时无刻有人正在死去的战场,一如既往的往前行进。又不是个疯子,他的脚步很稳,一脚一脚的踩踏下去,带着一点奇特的韵律前进,眼中透露出足够刺伤人眼眸的犀利目光。
他是林斗酒,在进入鲜卑草原之时,无比迷茫,现在终于找到了方向的林斗酒。继而单人仗剑,屠戮了许多个小部落的林斗酒,不管恶意的,善意的,在他的剑下终究成为了草原上一具无人问津的尸骨。他的一路,杀了许多鲜卑人,然而他还是没有死,就连中型鲜卑部落都没能够杀得死他。
唯一改变的是他身上的衣衫越来越脏,越来越破,隔着老远都能够闻到一种怪异的味道,那是体味加上血腥味道混合而成的。这味道无时无刻不充斥在林斗酒自己的鼻子里面,然而不复之前风流倜傥的他,对于这一点并不太在意,只是味道而已,即使他在现实,是高高在上,含着金汤匙,一天要换几套衣服的世家子弟。
人心纯净,身上肮脏那又如何?人心肮脏,身上干净那又如何?予他而言,他觉得可以就可以,于是就可以。
他伸手,往腰间摸索,解开了绑在腰间的葫芦,轻轻的一摇晃,就能够感觉到手中葫芦里面摇荡着的液体。举在眼前,用牙齿咬开塞子,便用嘴咕噜噜的喝了一大口。
烈酒入喉,伴随着胸腹间腾起的一股热意,灼烧得喉咙里面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味道,有些刺激。“咳咳。”林斗酒被烈酒的味道呛得眼泪都流了下来,满脸通红,就像是猴子的屁股一般。
不知道为什么,他突然生出了这种感觉,虽然把自己的脸形容为猴子的屁股的确有些不雅,可他的整张脸的确是带着一种滚烫的温度。不用看,林斗酒也能够知道,自己的这张脸已经通红无比了,即使是好几天没洗过脸,风吹日晒也是一样,顶多就是红中透着一点黑。
草原上的烈酒并不多,在这个时候,还需要汉商前来交易的时候,鲜卑人才能够通过交易获得烈酒。由于草原上气候的关系,烈酒更是成为了一种畅销品,至少对于许多草原上的汉子来说,除了老婆和孩子还有手中的刀剑不能够去交易,其他的皮毛,各种牛羊制品一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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