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完全不是问题。
“辛苦你们了。”贝伦斯看着这些农具,脸上的笑容怎么都止不住。
然后,他就带着布鲁尔部落的人,取到了剩下来的货款。
布鲁尔部落的人拿到货款之后,并没有离开。因为跟贝伦斯之前定下来的协议,每次交货之后,他们就能接到下一次的任务。现在交货结束了,他们的目标是下一次的货物。
种植工作,布鲁尔部落的人虽然还在做,可是他们的工作重心显然已经不在这上面了。食物只要够吃就行,他们需要更多的是烈酒,还有这里的各种订单。
因为,粮食只能让他们春季和秋季有事情可以做,而打铁这种事情,到冬季的时候会给他们带来很多的财富。
“那你们在启明城稍留几天,我准备我们下一次的订单。”贝伦斯自然知道这些人不离开的原因,不过下一波的订单,贝伦斯虽然能提出来,可还是需要一定的时间。
毕竟,设计图布鲁尔部落的人是没有的,会画设计图的人,只有启明城的贝伦斯。
贝伦斯准备设计图的时候,布鲁尔部落的人就在启明城的街道上游荡。因为刚交货,他们手中的物资非常多。想要换取东西也非常容易。
逛着逛着,就逛到了烈炎部落的地盘。
烈炎的年纪跟利欧差不多大,不过,同样是十五岁的少年,利欧是个单身狗,而烈炎却已经是一个父亲了。
不,他是一个准父亲。
去年,在鼠蹊的主持下,烈炎跟青梅竹马多年的桑成婚了。现在桑已经有了两个月的身孕。因为有了孩子,烈炎便舍不得自家媳妇在纺织工坊里工作,干脆将她调到街市上的服装店里看店。
反正桑很聪明,又会算账,她看店,比别人都合适。
布鲁尔部落的人,逛街的时候,一眼就相中了桑店里的衣服。
布鲁尔部落的人也不是没有衣服穿,只不过,他们身上的衣服大部分都是粗麻布的。这样的衣服,成年人穿还好,但是孩子们穿就有点难受了。
布鲁尔部落的人皮肤基本上比较粗糙,原因就是从小就穿着粗麻布的衣服。启明城的这些衣服就不一样,就算布鲁尔部落的人没什么眼光,也能看出来,桑的店铺里的衣服,有很多都是手感光滑的。
真摸到手上,确实光滑得让人不忍心撒手。
“想买衣服么?”桑最近一直在店里忙活,她本来就是个闲不下来的人,以前,在工坊的时候,她的工作量就是最大的,等到这个地方,她没事做就将一些布料做成了成衣。原本以为,价格贵了不少的成衣没人买,结果等卖的时候才发现,这玩意比布料受欢迎多了。
“啊,我......”布鲁尔部落的人一听到有人说话,马上撒手。
那么光滑的布料,一定价格非常贵,说不定是自己付不起的价格。
“没关系。”桑走到那人面前,将挂在架子上的衣服拿了下来。等拿下来了,布鲁尔部落的人才发现,这件衣服非常小。